我讀書的時候,有一個華人同事。她是公派來的。原本一年。後來就沒回去。她老公和女兒就來探親了。老公國內公務員。年齡也不小了。就在家給她們娘倆做飯。照顧家。也是突然倒地走了。因為你說其骨灰。我就想起了這個事。他的骨灰是被我的一個同學給捎回去的。就放在一個旅行箱裏。是我開車送去的機場。我同學有兩個箱子。我那時候年輕。雖然沒想那麽多,但是也覺得什麽地方不對勁兒。過了一陣子,我就跟那同學說,作為妻子,為什麽不能親自送回去。讓他老公入土為安。還讓別人捎回去。我同學也說不明白為什麽。但這同學幫忙捎了。要我可能會說,你自己幹不親自送回去。好歹也有個告別呀。沒過多久,就聽說這老大姐回國了。從國內又再婚帶回來一個。有一次親口聽老大姐抱怨:說自己真是賤啊。以前老公人好,脾氣好。一直伺候她。現在這個,一天在家呆著看錄像。還等她回來做飯。說著還哈哈大笑。很久遠的事了。不現在如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