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圖克主義和個人的人格尊嚴
蔣聞銘
每個人的人格尊嚴,人格平等的理念,是從羅馬帝國衰亡時期的一個哲學流派,叫斯圖克主義 (Stoicism) 那兒來的。斯圖克主義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己內在的價值力量人格,這一種內在的價值力量人格,是生而為人,最為寶貴,最值得堅守的東西。個人生命價值的終極體現,不在於他在世上享受了多少榮華富貴,而在於無論他經曆了多少艱難苦痛,疾病貧窮,都能夠堅守自己的人格。
羅馬帝國最有名的斯圖克主義的哲學家,一位是愛比克泰德 (Epictetus), 一位是馬庫斯·奧勒留 (Marcus Aurelius)。 愛比克泰德是別人的家奴,馬庫斯·奧勒留是羅馬帝國的皇帝,這兩個人的社會地位,天差地別, 但是他們的人格價值理念,卻沒有不同。這樣的人格信念,在現代社會,落實到個人身上,就是人與人相處,要自尊自重,同時也要尊重別人。這一條是現代社會對人與人之間相處的規範要求。總統部長,老板雇員,飯店的服務生,每個人幹的,都是一份掙錢養家的工作,人格上沒有誰高誰底。你在飯店吃飯,別人給你端茶倒水,你呢,請謝兩個字必須不離口。不說請謝,就是不文明沒禮貌沒教養。越是有錢有權的人,越是對周圍的人,請謝不絕口。
人格平等,在現在的美國,不是抽象的人文理想,而是現實的主流社會意識的一部分。人格平等的依據和支撐,從根本上,是一人一票的選舉製度。人格平等的社會意識,與一人一票的選舉製度,相依相存,互為表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