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兄,以十萬作為標準肯定是不對頭的。看下麵一段:

非正常死亡

信陽地委向省委報告的死亡人數為38萬,信陽地方誌統計的死亡人數是48.3萬。時任中央調查組處長的李堅和李正海兩人向中央報告的數字是105萬。1961年1月13日信陽地區呈報中央最後一次統計數字顯示:全區總人口808萬6,526人,1959年11月至1960年10月,死亡人數107萬321人,占到總人口13.2%[1]。2012年,來自南京大學的研究者將因饑荒而沒有出生的人口和因饑荒而外流的人口納入統計,並分析認為,信陽事件在該地區造成了約125萬的人口損失[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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