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公是一位近代史人物。他的履曆大致如下。
李仲公(1886-1978),貴州貴陽人,18歲考入北京政法學堂,1913年東渡日本求學,回國後在貴州參加護國、護法諸運動。1922年再次赴日,在早稻田大學完成學業,1924年回國參加國民革命,在東征之役中結識了周恩來。1926年7月,以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秘書處長身份隨蔣中正出師北伐,曾參與收編賀龍部。後曆任國民政府交通部次長、立法委員等職,參加“三民主義同誌聯合會”的發起,從事反蔣愛國民主活動,1949年7月在蘇州起義。1950年以後,任政務院(後改國務院)參事。1978年因病去世。享年92歲。
事情發生在1929年。李仲公在南京交通部接待一位賀龍派來的密使,手持要求轉致“主座”的信件,要求回複。以後,賀龍又兩次派人送信。但是李仲公將所有信件扣下來,未送蔣,也未回信。此事遂無下文。兩信內容如下:
(一)仲公吾兄次長勳鑒:前此被嚴仁珊等之欺騙,既予兄之難堪,複陷龍於絕境,至終無以自解,至今每一思及恨痛交並,故去、今屢擬托熊賢卿、賀貴嚴諸兄代向中央解釋,藉明心跡,終以山河阻隔,音問無由,恂恨事也。近閱報章,始知馮逆叛狀益彰,全國聲討,弟亦為黨員一分子能不憤慨?甚願率所部萬餘健兒就近直搗逆巢,滅此朝食,以報黨國而慰主座,伏乞我兄代呈主座為荷,餘不一一,諸希亮察,如能幫忙,即請設法示複,以便正式派人晉京麵候教益矣。手此。敬叩勳安。弟賀雲卿親筆上,五、十六。”
(二)仲公吾兄次長勳鑒:前函計達,十六年秋間之事,完全為奸人利用結果。雖促成寧漢統一,而弟一人之犧牲,其痛苦不可言狀。始知今日之政治須多受教訓方能漸得其中之奧妙矣,弟本武夫且生性忠實,何能快慰,應付當今千變萬化之時局耶?不能為天下人諒者理應然也。愛我如兄將何以教我?前言皆係至誠,務求敬代陳主席,請求一切為盼。臨穎神馳,不禁依依,此叩大安。弟賀雲卿親筆上,五月二十六日。”
李仲公為什麽將如此重要的事“留中不發”呢?我猜測,是他把這件事看作“燙手的山芋”,因為他在這類事上吃過虧。收編賀龍之後,寧漢對立期間,武漢方麵的徐謙、唐生智將其看作蔣的人,指使賀龍拘禁過他。前一信中開頭的道歉,即指拘禁李仲公事。現在這件事辦不好,會兩頭都得罪,致使自己引火燒身。當然他最後還是吃了這個事的虧。
幾十年過去了,到了文化大革命,賀龍被當作“大軍閥”打倒。專案組派人到李仲公家追索那兩封信。專案組怎麽知道有那樣兩封信?後來分析,可能是文革前,參事室編輯文史資料的時候,李仲公向參事室同事透露過此事。現在,參事室召開大會,號召揭發劉少奇,也提出了賀龍,形勢逼人。但是李仲公知道事非小可,推托說信已經銷毀。
專案組天天來,一直僵持了兩個月。他們開頭很客氣,後來就威脅要抄家了。
在這種情況下,李仲公和家人商量,找出了那兩封信,決定通過一些途徑交給周恩來,相信周會妥善處理。但周恩來是中央專案組總負責人,交周等於交專案組。
李仲公首先托人給周恩來一信:“久未謁見,時在念中。茲有一事,我手中有賀龍在1929年由湘西派人到南京要求我代幫助向蔣投誠的兩封親筆信,是這個大叛徒叛黨的鐵證。如由信內送上。慮交不到落入別人之手。擬請於萬機之時召見片時,當麵奉呈,並補陳有關情況,親聆教導。特此函達之予核裁。敬祝健康,並致革命的最後敬禮!1968年3月29日。” 信送出後,周辦公室派人取走兩信原件,再過幾天,又來人說已收到,感謝仲老對革命的支持。
這兩封信被專案組當作賀龍叛黨投敵的鐵證,也可能促使毛澤東最後作出打倒賀龍的決定。
後來,隨著形勢發展,賀龍被平反了。李仲公感到要大禍臨頭。
果然,李仲公被叫到統戰部,童小鵬叫他承認信是假的。李說,那不是承認我造假嗎?童小鵬給他一個台階,說也許是別人造假,派人送給你。李仲公不肯承認。
1978年,李仲公病重住院,漸不治。參事室交待家屬,如果他不行了,馬上通知參事室。
之後,參事室通知親屬在家聽取領導上宣讀重要文件《關於李仲公問題的處理決定》。決定說:“1968年春李仲公交出兩封偽造信陷害賀龍同誌的問題,審查小組報經中央批準,認為是李仲公夥同林彪、'四人幫’反黨集團蓄意陷害賀龍的一起極其嚴重的反革命事件:李仲公罪行嚴重,又不老實交代。根據黨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本應從嚴懲處,逮捕法辦。但考慮李已年近九十,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不再捕辦,決定撤銷其國務院參事職務。每月發給生活費八十元,交國務院參事室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