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ris G先生認為南非空軍當日的戰鬥任務是戰場支援,因而不可能飛到50公裏外去攻擊中方司令部,但我的結論卻恰好相反。
可能許多人對美國空軍進行戰場支援(CAS - Close Air Support)的印像來自於《We Were Soldiers》一類的電影,但實際上,在韓戰初時,美空軍的水準是遠未達到電影所現的越戰時水準。美空軍源於原美陸軍航空隊(USAAF——US Army Air Force),在二次大戰時主要活動在北非和歐洲戰場。在歐洲戰場上,美陸軍主要倚賴於火炮對其步兵進行戰場近距離支援,而非陸軍航空隊的空中轟炸,陸軍航空隊的近距離支援並非絕對沒有,但相當稀少而且效率低下。
之所以美陸軍航空隊的近距離支援在歐洲戰場非常之少,其主要原因是美陸軍航空隊注重於戰略轟炸(Strategic Bombing)和戰區轟炸(Operational Bombing),不願進行戰場支援。
戰場支援的難度相當大。首先,識別和確定敵我對於空中和地麵的部隊就都非常困難。炸錯了己方的人或擊落了己方的戰機,不僅僅是人員的傷亡和裝備的損失,且對己方的士氣影響極大。為了避免這種事件的發生,則需要建立一個空地聯絡指揮機製,但美陸軍航空隊對此毫無興趣,而醉心於通過戰略轟炸來顯示航空隊的力量,並且由於在二戰後期更換了空中無線電頻率,使得地空聯絡指揮機製完全無法實現,這一情況一直沿續到韓戰結束之後,因而在朝鮮戰場上,美空軍在戰場支援隻能在陸軍的空中偵察機(mosquito plane)的幫助下獨立進行。
其次,空軍進行戰場支援時的火力選擇也是非常有講究的,不是任何炸彈都可以投擲的。例如,105毫米口徑的榴彈炮的高爆彈,其殺傷直徑約為75米,考慮上其射擊誤差,人在150米開外絕對安全。在準備衝擊敵人陣地時,如地形有利,甚至可前進到距目標100米以內。105毫米口徑的高爆彈裝彈量僅2.2公斤TNT,而像P51這類的戰鬥轟炸機,所攜帶的炸彈是100磅往上走,再加上投彈誤差,人們必須躲在數百米、甚至千米以外才能免於誤傷。這樣,空軍的近距離戰場支援就隻能在火箭彈(Rocket)、凝固汽油彈(Napalm)和機槍掃射(Strafing)上選擇了。
然而,就是這些有限的選擇,如果沒有地麵的指揮,其攻擊效果也常常是大打折扣,也極有可能誤傷地麵上的友軍。比如,飛行員在分辨出了敵我之後,開始對敵進行俯衝攻擊,但地上的友軍也在同時對敵衝擊,這時飛機上投出或射出的火力,就將敵我一勺端了。
由於上述原因,剛誕生於美陸軍航空隊的美空軍在朝鮮戰場上最初仍遠離戰場支援,盡管後來有所改進,但仍遠不能滿足戰場需要。美空軍在朝鮮戰場上的戰場支援,以當時出任美騎8團團長 、後來的美陸軍參謀長,哈羅德 .約翰遜(Harold K. Johnson)的話來形容:“當你想要空軍支援你時,空軍沒法支援你;當空軍能支援你時,空軍多半找不到你;當空軍找到了你時,空軍多半找不到目標;當空軍找到了目標時,它多半打不中目標;但當它確實擊中目標時,多半起不到什麽作用。”("If you want it, you can't get it. If you can get it, it can't find you. If it can find you, it can't identify the target. If it can identify the target, it can't hit it. But if it does hit the target, it doesn't do a great deal of damage anyway.")
Wikipedia有關於“戰場支援”的介紹可見:https://en.wikipedia.org/wiki/Close_air_support
不同於美空軍,海軍和海軍陸戰隊在太平洋戰場上發展出了非常有效的地空聯絡指揮機製(JTAC——Joint Terminal Air Controller),這是由於在奪島作戰時,最初僅能得到艦炮支援,而艦主炮出口速度大,打不了低仰角(如一些人所說的加農炮),為了攻擊在反斜麵的日軍,就隻能倚賴飛機的戰場支援。
海軍和海軍陸戰隊在朝鮮戰場上的戰場支援表現,讓初次見識的美陸軍將領大開眼界。羅伊.艾坡曼(Roy Applemen)在其的一部韓戰著作中,就描述了美十軍軍長阿爾蒙德(Edward Almond)在釜山登陸作戰時見識到陸戰隊的(JTAC)組指揮陸戰隊的飛機進行近距離的戰場支援,按羅伊.艾坡曼的說法,阿爾蒙德“amazed”(你可翻譯成驚呆了或者其它網絡流行用語)。
陸戰隊的(JTAC)深入到營、連一級,由一名對空聯絡官和一名司機加一輛吉普車組成,車上裝有對空聯絡電台,對空聯絡官直接指揮飛行員進行對地攻擊。當地麵上的陸戰隊需要空中近距離支援時,戰場指揮官就立即通知對空聯絡官,對空聯絡官隨即呼叫戰場附近的海軍陸戰隊或海軍飛機,同常是F-4 U Corsair (海盜)和 A-1 Skyraider(空襲者)戰鬥轟炸機和攻擊機。對空聯絡官幫助飛行員進行敵我識別,確定所要攻擊的敵方目標,必要時,引導飛機攻擊方向,指定攻擊彈藥種類以避免造成己方傷亡。
一架參與攻擊的飛機在對空聯絡官的引導和地麵識別的幫助下,能很快發現和確定所要攻擊的目標,如仍不能肯定目標,可以模擬俯衝攻擊一下,由對空聯絡官來告知是否正確。
韓戰結束後,許多參加過戰鬥的美軍將領,如阿爾蒙德(他於1951年7月調回美國後出任戰爭學院院長),看到了空中近距離支援的前景,極力主張美陸軍大力發展固定翼(攻擊機)和旋轉翼(直升機)空中近距離支援。同時隨著美空軍參謀長範登堡及大批參加過二戰的原美陸軍航空隊將領退出現役,新的美空軍高層開始加強空中近距離支援,以避免陸軍發展其自己的陸軍航空隊(盡管美空軍的努力,以直升機為主的新的陸軍航空隊仍在1961年誕生了)。
如果美空軍的戰場支援並非在接近戰場,甚至有可能在尋找所要攻擊的目標時遠離戰場,而由美空軍訓練出來的南非空軍則更有可能跑到50公裏外的大榆洞,畢竟,以P51的巡航速度0.47馬赫 (162米/秒),這段距離也就是5分鍾多一點。
此外,所引用的文“https://www.scielo.org.za/scielo.php?script=sci_arttext&pid=S0018-229X2021000200003#top_fn79”是作者Antonio Garcia的軍事研究,並不是嚴格的軍事記錄(Operational Journal)。簡而言之,Antonio Garcia可以將無關的記錄不放進來。
再者,就是嚴格的軍事記錄,當事人(作戰的飛行員)亦有可能隱瞞此次轟炸。因為,被炸目標是一座山間草木屋,無任何標識,且被炸之後,沒有發生爆炸,也沒有大批人員逃出,表現的更像平民住宅而非軍事設施,轟炸一座民宅可不是什麽光彩的事。
至於中方目擊人員聲稱是B26轟炸機所進行的轟炸,我覺得完全沒有可能。B26轟炸機是中型轟炸機,不可能進行俯衝轟炸的,而水平投擲一、二枚燃燒彈想擊中一座山間草木屋的幾率是非常之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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