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熱播的電視劇《我是刑警》,將一連串真實大案用一個片子連接起來。其中悍匪“張克寒“,情節明顯來自當年轟動一時的周克華案,也讓我想起當年圍繞此案的一番質疑。
2012年8月10日上午,重慶沙坪壩區鳳鳴山康居苑中國銀行儲蓄所大門前發生一起持槍搶劫殺人案,凶手逃逸。重慶警方調查後確認,該案與2004年以來發生在江蘇南京、湖南長沙、重慶等地的多起持槍搶劫殺人案係同一犯罪嫌疑人周克華所為,一張圍捕大網隨即拉開。
8月14日清晨6時45分左右,參與圍捕任務的重慶沙坪壩區某治安派出所民警周縉和王曉渝接到上級電話,告知嫌疑人周克華就在附近,讓他們高度戒備。這時,周縉看到前方30米處,有一個戴著平框墨鏡、背著黑色包、穿一件藍色橫條紋襯衫、邊走邊打手機的男子。盡管並不能確定這名男子就是周克華,周縉和王曉渝還是迅速跟了上去。
穿過212國道後,該男子加速折入一條小巷,這是一個死胡同。該男子嘟囔著“走錯路了”的同時,突然回轉身,借助牆角作掩護,掏出手槍迎麵射擊。此刻他與身後的便衣警察之間的距離僅有3米左右,來不及多想,周縉迅速借助電線杆作掩護,王曉渝靠著一麵牆,兩人同時掏槍還擊。
7聲槍響之後,該男子倒地、抽搐,此時是6時50分。兩位民警小心翼翼靠近倒地者,用腳踢開了他手中的槍。後經重慶警方指紋對比和DNA鑒定,這名男子確為周克華。
警方在擊斃現場發現,周克華的遺物有一副墨鏡、兩把手槍、3個彈夾、62發子彈和1萬多元現金。令人意外的是,他的包裏還有兩張沙坪壩電影院的電影票,顯示他分別於8月11日上午和12日上午看了電影《聽風者》及《太空一號》,這兩部影片題材均與特工、抓捕有關。警方還從周克華的褲兜裏搜出一張字條,上有江津某銀行的路線圖。警方推測,那是他的下一個目標。
此案是少有的案情向社會充分透露的案件,按《我是刑警》的說法,是因為一連串的持槍搶劫案件,使公安機關麵臨了空前的壓力。特別是此前南京銀行爆頭案,全城追捕,軍警幾萬人,挖地十尺,居然仍讓罪犯逃脫。因此,當罪犯在重慶再出時,警方想采取發動群眾的老辦法,向社會發布含有案件詳細內容的A級通緝令,懸賞提供有效線索者。這個做法,雖然有助於破案,但民眾因為對案情了解得比較深,也引發了質疑。
最近我再在網上搜索這方麵內容,發覺很多有關消息都消失了,這讓我想起前段時間有人報道,中國的網絡被清理過,很多舊消息已經徹底消失了,以免有人從習主席或政府以前說的話做的事裏挑出骨頭來。因此,我隻能憑記憶回憶這些疑點了。
記得第一個疑點是關於這兩個擊斃周克華的英雄,當時貼出的照片中,兩人胸前佩戴的警證號,被人發現不是他們本人的,因為有別人持有這些警號。 而兩人在其它場合的照片被找到,警號也與英雄照不同。對此,好像警方沒有一個明確的解釋,將有關質疑刪了了事。
其次,有人從公布的周克華屍體照片上,測量出其身高與通緝令的不同,而且他全身穿戴整齊,不像一個每天睡在墳墓區的逃犯所為。有人因此認為,被擊斃者為長沙一個便衣警察,還有名有姓。此事掀起軒天大波,連中央台都報道了,然後警方公布了DNA證明,指紋證明,並刪除了一切有關的疑問,不再回答有關提問。
對被打死的是否周克華本人,我覺得問題可能不大。而且讓全民來質疑一個案件,那幺蛾子可大了。人的思維有天生的偏向(bias), 美國中學的辯論訓練中,也指導這種偏向性詭辯術,總統辯論也是這樣的。稍微有點有背常理的事,如美國的肯尼迪案,至今陰謀論不斷。這就是美國要用陪審員定罪的原因,而陪審員也有偏向,如辛普森案和特朗普的封口案。周克華的身高問題,可能是通緝令裏對其身高並非精確值所致,而警員的警號不符,不知道出了什麽問題,但應該不是影響案件本質的大事情。
但當時將此前一係列震驚社會的持槍殺人搶劫案,都歸到周克華身上,引起了廣泛質疑。因為周克華已死,無法確認以前的案件是否都是他幹的,這成為一樁疑案。其中,至少還有一個罪犯,可能對這些案件中的部分負責,這個人叫曾開貴。
曾開貴,男,1969年8月23日出生,四川省內江市人,身高1.7米左右,曾在雲南大理武警支隊服役。體態中等,結實,行走時有聳肩、外八字、將一隻手插褲兜裏的習慣;站立時有背手、右腿抖動的習慣。性格內向,話語不多,沉著冷靜,作案時獨來獨往。據警方內部消息,逃犯曾開貴在雲南當過邊防武警,有較強的反偵查能力,作案時戴帽子,戴墨鏡,走路時左腳有點跛。為避開視頻監控,頭戴帽子,頭較低。
曾開貴是1995年10月13日,在雲南省西雙版納州猛海縣持槍搶劫,殺死一人後潛逃的公安部B級在逃通緝犯。2012年1月6日上午,南京市下關區發生一起搶劫案,犯罪嫌疑人在東門街2號一銀行門口持槍打傷一名男子實施搶劫後逃竄。經初步調查,被搶男子程某係江蘇某建材公司員工(男,42歲,江寧區人)。當日上午,程某從銀行取款20萬出來時,遭犯罪嫌疑人持槍襲擊,頭部受傷。被緊急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南京持槍搶劫案發生後,警方將疑犯與曾開貴畫上等號, 在通緝令上也稱為曾開貴。
但當周克華被擊斃後,警方卻將南京案定為周克華所為,這不排除是警方在推卸責任。至於南京警方通緝令上的凶手姓名“曾開貴”,與重慶警方公布的周克華有出入,一位知情人士解釋說,那是因為凶手相當狡猾,盡管南京警方當時已初步掌握他的部分身份信息,但為了不打草驚蛇,為深入偵查創造條件,有意用了這個化名,是出於麻痹凶手有意為之,而並非弄錯了姓名。這顯然有點牽強!
問題是,這個曾開貴,迄今還未歸案!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