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在這裏的諸位當時家裏生活好多了吧。
5.受潘案影響被捕入獄。1955年4月3日,受潘漢年案影響,饒漱石被捕關入功德林,待遇比較優厚,如從北京飯店調來乙級廚師劉家雄為他們服務, 所有食品都從高幹食品供應站采購等。1955年10月被毛主席定性為“不可救藥之人”,1956年4月在毛主席發表的《論十大關係》中,與潘漢年、胡風再次被點名。
1960年3月被關入秦城監獄204監區,裏麵有地毯、沙發床和單獨的衛生間,夥食按正部級標準提供,有專門的乙級廚師,生活待遇較好,即便三年自然災害期間也不例外。
1963年秋從204區,遷入秦城監獄職工家屬區9號平房4居室單元房,可在秦城地域內自由活動, 如去小賣部購物,在家屬區或周邊林地散步等。
1965年8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因長時間受到精神煎熬,饒漱石在獄中患上精神分裂。考慮到饒的功績,由公安部上報中央並經毛主席批準,決定9月23日予以假釋,安排到一個農場,但不參加勞動,每月發200元生活費,同時配備服務員、廚師各1人。
16.文革期間悄然離世。文革開始後, 為免生意外, 安排饒漱石從家屬區單元房搬到監區邊上大夥房內的一間裏屋 (有洗澡間), 一日三餐由炊事員送去, 隻是夥食待遇有些降低。1967年9月被重新收監,實際上被保護起來,隻是夥食變差。1972年12月,經毛主席批示後,夥食大幅改善。1974年冬季, 饒漱石反映胸部難受,醫生未做全麵檢查,病情一直惡化,1975年3月1日因病毒性肺炎送到複興醫院,但為時已晚,2日上午8點30分去世,享年7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