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紐約訊】紐約州可能很快就會廢除一項將通奸(adultery)定為犯罪的法律,該法自1907年以來一直有效。超過一個世紀以來,在紐約對配偶不忠都被視為違法行為。然而,得益於一項正在紐約州立法機構審議的法案,這項罕用且最高可判三個月監禁的法律可能即將被廢除,這將使得通奸在紐約州成為合法行為。
據nbcny報道,盡管在美國多個州,禁止通奸的法律依然存在,但實際提起指控的情況極為罕見,定罪更是少見。這些法律最初的目的是為了減少離婚率,在當時隻有證明配偶有通奸行為才能獲得法律批準的離婚。
自1907年起,在紐約,通奸被定為輕罪。根據州法律,通奸被定義為在一方有在世配偶的情況下,與配偶之外的另一方發生性關係。該法律生效幾周後,一對夫婦因為丈夫的通奸行為,丈夫成為了首批被逮捕的人,這是在妻子提出離婚訴訟後發生的。
據提出廢除該禁令的法案的發起人,議員查爾斯·拉維恩透露,自1972年以來,僅有大約十二人被紐約州此法律起訴,其中隻有五起案件獲得了定罪。
最後一次在紐約提起通奸指控是在2010年,針對一名在公共公園內被捕的女性,但該指控後來在一項認罪協議中被撤銷。拉維恩認為,鑒於這項法律從未得到執行,而且檢察官不應幹預成年人私下的自願行為,現在是時候廢除這項法律了。
“這完全毫無意義,我們已經走過了很長一段路,現在成年人之間的親密關係被視為不道德已經成為過去。”他表示,“這項法律是某人對道德憤怒的表達。”
波士頓大學法學教授凱瑟琳·B·西爾鮑指出,禁止通奸的法律是針對女性的懲罰性措施,旨在阻止婚外情。“簡單來說,就是父權製產物。”她說。
紐約州廢除通奸禁令的法案已經通過了眾議院,預計很快會在參議院通過,然後送往州長辦公室簽署成為法律。
在1960年代,一項旨在更新整個刑法典的州委員會曾試圖廢除這項法律,因為發現該禁令幾乎不可能執行。委員會的領導當時表示,“這是私德問題,而非法律問題。”盡管眾議院最初接受了這一變更,但在一位政治家聲稱取消該法律可能看起來像是州政府對不忠行為的支持之後,眾議院恢複了通奸法。
至少有一個宗教團體反對廢除通奸法,認為通奸破壞了婚姻和公共利益。盡管最終刑法典的變更被簽署成法,通奸禁令仍然保持有效。
大多數仍有通奸法的州將其歸為輕罪,但俄克拉何馬州、威斯康星州和密歇根州將通奸視為重罪。包括科羅拉多和新罕布什爾在內的幾個州已經采取行動廢除其通奸法,使用的論點與拉維恩議員相似。
(編譯: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