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反”運動與“抗美援朝”(6)
東北局找的新路子不是別的,就是八月三十一日發動的《反對貪汙腐化,反對官僚主義》運動。但是,因為這條新路子要反對的對象主要又是那些留用人員,不新鮮。因此僅僅過了六天,到了九月六日,中共中央東北局又作出了一個《關於反對貪汙蛻化傾向、反對官僚主義作風的決定》,這才不僅有了新鮮感,估計還引起了轟動。因為這個《決定》對幹部隊伍貪汙情況是這樣說的:“在占相當數量的一部分黨員中,產生並發展著嚴重的追逐個人享受、貪汙蛻化的墮落行為,其中一部分甚至同私商勾結,盜竊國家資材,或同私商合夥經營工廠、商店,或者成為違法亂紀的投機商人,花天酒地,生活糜爛,完全喪失了共產黨員的品質。”(《高崗傳》P228。)很清楚,這個新發動的運動鬥爭的矛頭,不再是如過去那樣主要針對黨外幹部,而是也開始針對黨員幹部了。這是破天荒的突變。
東北局對涉貪黨員幹部數量的表述從六天前的“少數“,突然變為“占相當數量的一部分黨員”,這不僅僅是數量上的變化,問題的性質也起了變化。須知中共對數量和質量的關係一向是十分重視的,認為量變會引起質變。毛澤東凡說到共產黨的錯誤和成績,從來是以一個指頭與九個指頭作比的。一九六二年初,因為劉少奇在“七千人大會”上將“大躍進”後的國民經濟大倒退、發生大饑荒的原因歸結為“三分天災,七分人禍”,打破了毛澤東定下的“一個指頭與九個指頭”的框框,毛澤東就認為這個評價否定了“三麵紅旗”,否定了他毛澤東領導的正確,就是想推翻他取而代之,於是他發動文化大革命一直將劉少奇整到死。對於中共這支隊伍,毛澤東自始至終認為是“偉大、光榮、正確”的。即使黨內鬥爭不斷,每次鬥爭都會整倒一批人,但在毛澤東口中這些被整的人也隻是“極少數”,不超過百分之五。因此,東北局將涉貪黨員幹部的數量用“占相當數量的一部分黨員”來表達,無異承認共產黨員貪汙的情況已經非常普遍。這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突破了中共一貫的自我評價,弄不好會被人當成“抹黑黨”、“惡毒攻擊黨”的反革命。所以就我個人的直覺,單是憑東北局或高崗個人,他們是沒有膽量做出這樣的評估的。這是東北的運動讓我感到詭異的第二個地方。
為什麽高崗八月三十一日的報告和九月六日東北局的《決定》,對東北幹部貪腐情況的評估有如此大的差別?是真的因為東北局在八月三十一日以後對東北幹部貪腐情況又有了新的認識,還是因為接到了什麽“大人物“的指示,照“旨”行事?對這些,我現在還沒有切實的證據可以下定論,但是,對於當時東北幹部的貪汙情況究竟有多嚴重,我是知道一點的。
關於東北的貪汙腐化、特別是黨員幹部的貪汙腐化情況到底如何,東北局曾有一個報告。其中說到:“一九五一年八個月中雖然處理了貪汙分子三千二百五十八人,其中黨員幹部因貪汙受處分者,不過十分之二上下。”同時期的《人民日報》在提到東北的情況時,情況說得更加輕微,說留用人員“占了全部貪汙人數的百分之九十九”,隻有百分之一是“參加革命較久的人員。”根據這樣的數據,我以為實不足以令東北局在八月三十一日做出發動一個新的反貪運動的決定,更無法與東北局九月六日的《決定》對上口徑。九月六日東北局的《決定》是怎樣做出來的,一度我認為這是一個難解的謎。然而,前幾年我看到逄先知、金衝及編著的《毛澤東傳 1893-1976》,其中說到東北的增產節約運動時,說這也“是毛澤東建議開展起來的”,這一下,我大概地猜到了東北局九月六日《決定》膽量的來源。而且也醒悟到其實東北局自三月份以來的一係列運動,極可能都是出於毛澤東的授意,或至少事先都與毛澤東商量過,得到毛澤東的同意。所以,東北局九月六日的《決定》故意將幹部貪腐的情況,包括黨員幹部貪腐的情況說的這樣嚴重,聯係到隨後發生的“三反”“五反”運動,很明顯這是在為發動“三反”製造理由。
而這個理由,稍後又集中體現在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一日,高崗向中共中央上報的《關於開展增產節約運動,進一步深入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鬥爭的報告》中。高崗在這個報告中列舉了一些數據,用以表明東北地區貪汙、浪費的嚴重性。《報告》說:“沈陽市在部分單位中揭發出三千六百二十九人有貪汙行為。東北貿易部僅檢舉和坦白的金額就達五億人民幣(舊幣,下同)。浪費現象和官僚主義也很嚴重,僅東北鐵路係統就積壓了價值上千億元的材料而不作處理。”(《高崗傳》P229。)現在很多著作都引用這些數據以證明東北開展增產節約運動的成果和發動“三反”的必要性。不過我的看法恰恰相反。我認為《報告》用這樣的方法羅列數據,明顯是在糊弄人。理由有三:
第一,這個統計數字是十一月一日高崗上報中央報告中的數字,它不是八月三十一日前就統計到的數字。因此這個數字中很可能包括了、甚至有可能主要就是八月三十一日高崗發動反貪運動以後的數字。而這樣的數字是無法證明高崗在八月三十一日改變增產節約運動的方向、性質的理由是充分的、合理的。
第二,這些數字沒有係統的對照數,人們無法從中獲知反貪成績真正的大小。比如報告中說的這個“沈陽部分單位”,總共有多少人呢?如果隻有一萬、二萬人,卻有三千多人貪汙,這個比例確實是很高、而且高得嚇人的;但假如這“部分單位”有十萬、二十萬甚至更多人,三千這個數字就不算很高。
第三,這些還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是怎樣的行為就可算“貪汙”?是否有人請吃過一頓飯,吸過一包煙,或接受過別人一點小禮物就算犯有“貪汙行為”了?東北局開展這個反貪運動時,沒有明確過這種界限,在向中央的報告中也沒有相關的說明,而經驗告訴我們,這裏邊是大有“文章”的。如我親身經曆的“四清”運動就是這樣搞的。一九六五年我們單位搞“四清”運動(也稱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工作隊進駐後先是讓單位領導做檢討,“下樓”(即通過檢查),接著進入群眾“洗手洗澡放包袱”(即交代問題)階段。工作隊要求大家“先自己交代,再同事幫助(揭發),最後領導核查,”搞人人過關。當時所有開展“四清”的單位都有這樣的風氣,那就是人人都要交代一點自己的問題,而且要“上綱上線”地狠批,這樣才算對運動的態度端正;否則就是對運動“態度不端正”,有抵抗情緒。這往往會招來更嚴厲的審查。所以為了求得平安過關,大家不得不自己作踐自己,盡量找出自己政治、經濟和生活作風上的所謂“問題”、“汙點”,在小組會上作交代。像我們這些剛參加工作不久的“小青年”,曆史簡單,實在找不出什麽問題,就將自己寫私信用了幾張公家的紙都算做“多吃多占”的“貪汙行為”,向組織坦白。東北的反貪運動是不是也是這樣進行的,我沒有見過具體的材料不敢胡說。但是看再以前的“延安整風”的一些當事人的回憶,凡國統區來的人幾乎個個被逼承認自己是國民黨特務,有的因此被逼死,有的則仿佛承認自己特務是一件光榮的事情,種種反常現象,一片烏煙瘴氣,我就想著東北的反貪運動也不會“實事求是”到哪裏去!所以,在運動中如果領導為了突出自己領導運動的成績,或為了滿足上級追求成績的虛榮心,那麽在統計本單位有多少人涉及貪汙(注意:不是最後定案定為“貪汙”罪行)時,是很可能將吃了人家一頓酒席,拿了人家幾包香煙都統計在內的。所以高崗說這個“沈陽部分單位”有這麽多人貪汙,但他沒有說明何為“貪汙”的標準,是很令人懷疑這些“貪汙分子”的真假的。
還有,高崗《報告》說東北貿易部門檢舉和坦白的貪汙金額就達五億(即新幣五萬元),好像這是一個巨大的數字。其實,且不說檢舉的數字能否都當真,以東北作為一個擁有數千萬人口的大區(一九四五年東北人口總數已達四千萬)言,其貿易部門有五億人民幣(新幣五萬)的貪汙,隻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數,難以證明東北有嚴重的貪汙存在。因為隻要有五百人貪汙,每人平均貪汙一百萬元(新幣一百元),總數就有五億。以全東北之大,從事貿易的人即使以總人口百分之一計算,也要四十多萬。四十多萬人中有五百人貪汙,豈非是微不足道的小數?何況全東北從事貿易的人遠遠不止四十多萬。
至於《報告》說東北鐵路係統積壓上千億(舊幣)材料,我不知是否將一些備用的,或者是報廢的材料也計算在內?(如一九五八年“大煉鋼鐵”那樣,各地為上報成績“爭上遊”,將從老百姓家裏收來的鐵鍋,大門上撬下來的鐵環,以及廢舊的鐵鎝、鋤頭都算作煉鋼成果。)我小時候坐滬杭線火車,喜歡看車窗外的風景,常常見到鐵路兩旁有一堆堆石子,一方方的枕木,還有一些微微生鏽的鐵軌散亂地躺在路邊草叢裏。我那時不懂,心想這些東西怎麽就不要了,丟在這裏?廢鐵也可以賣錢啊!後來才知道這些是維修鐵路的備用材料,散放在路邊是為了維修時取用的方便。那麽,這些備用材料是否也被統計進了“浪費”或“積壓”的物資?我不知道。但我是十分懷疑的。
總之,高崗的報告不盡不實,即使這個報告中列舉的數字都可信,以東北之大,也不能證明東北的貪汙很嚴重,嚴重到需要開展一場大規模的反貪汙運動。然而,毛澤東卻以此作為發動“三反”的理由。十一月二十日,毛澤東以中央名義轉發了高崗這個報告,還親自起草了中共中央給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門黨組和各省、市、區黨、政、軍黨委的批語。毛在批語中寫道:“中央認為這個報告是正確的。請你們重視這個報告中所述的各項經驗,在此次全國規模的增產節約運動中進行堅決的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鬥爭。在展開這個運動和這些鬥爭之後,每一部門都要派出必要的檢查組檢查所屬的情況,總結經驗,向上級和中央作報告。”不難看出,毛澤東與高崗是在演雙簧,兩人一吹一唱,配合得十分默契。至此,一場全國性的、假戲真做的鬧劇兼悲劇,即“三反”運動,已經準備就緒,就快要登場開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