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桃園縣大溪大燒殺
1895 年7 月22 日,日本人下令焚燒大溪的街道,連續燒了3 天,總共燒毀房屋1500 多戶,台灣人死傷260 人。
——《杉浦和作『明治二十八年台灣平定記』台北、1896年、頁71;日本參謀本部編『明治二十七八年日清戰史』,許佩賢譯『攻台戰紀──日清戰史、台灣篇』台北、遠流、1995年、頁184-193;
2. 嘉義縣大林對婦女的暴行(大莆林大屠村)
1895 年9 月2 日,日本人到達大林,大林的人決定放棄抵抗,清掃道路,提供食物歡迎日軍。沒想到日本人要求獻出200 名婦女,在被拒絕之後,日本人竟然奸殺婦女60 多人,多名婦女生殖器遭削尖的竹片貫穿,連腸子都拉出體外。
——《攻台戰紀』頁248-253;『攻台見聞』頁294;『讓台記』頁60、頁63、頁64-65;『瀛海偕亡記』頁11、頁15;姚錫光「東方兵事紀略、台灣篇上」、收入『台海思慟錄』頁61;洪棄生『瀛海偕亡記』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年,頁24-25。》
3. 台南縣佳裏鎮大屠殺
1895 年10 月10 日,日本人從嘉義布袋嘴登陸,到達台南縣佳裏鎮的時候,有將近一萬名的村民躲到溪邊,因為嬰兒的哭聲被發現,結果日本人對村民連續開槍,包括大人、小孩、嬰兒通通被打死。
——《『攻台見聞』頁422;『讓台記』頁69-70。》
4. 雲林大屠殺
1896 年6 月16 日,日本人進攻雲林地區,總共大屠殺了七天,在連續所謂的「掃蕩」七天之中,到處施展毫無人性的報複屠殺,在山區中遇人殺人,見屋則燒屋,婦女幼兒也在殘殺之列,日軍更將嬰兒屍體串掛刺槍上示威炫燿武力,村民屍體殘肢四散任由野狗啃食。共有4295 戶民宅被燒毀,殘殺民眾6000 人。
——《台灣總督府『陸軍幕僚歷史草案』卷一,6月21日條;台灣總督府警務局編『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編,上卷(東京、綠蔭書房、1986年、復刻版),頁432、頁436。苫地治叁郎『高野孟矩』1897年、頁252-253。『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編,上卷,頁436;『公爵桂太郎傳』乾卷,頁735。》
5. 阿公店大屠殺
1898 年11 月12 日,日本人展開對台灣中南部抗日份子的大規模攻擊,日本人稱為「大討伐」,總共殺害了2,053 人,燒毀民宅2,783 戶。
———《『台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二編,上卷,頁512。》
6. 雲林歸順大誘殺與噍吧哖大屠殺
1902 年5 月25 日,日本人欺騙抗日份子265 人,說明隻要他們歸順不再抗日,就可以無罪赦免。結果在南投縣竹山,雲林縣林內、鬥六、古坑、鬥南、西螺等6 個地方的歸順典禮中,以機關槍掃射,將所有歸順的人都殺死。1915 年,抗日烈士餘清芳在台南縣玉井鄉(噍吧哖)的西來庵推展抗日運動,日本人同樣以歸順來誘殺玉井附近的20 幾個村莊的居民3200 人,不分男女老幼,通通殺死。
——《『南投縣革命誌稿』,頁176-181。[28] 秋澤次郎『台灣匪誌』台北、杉田書店、1923年、頁295。》
7. 霧社事件
1930 年11月5 日,日本人使用大炮、機關槍和戰鬥機對躲藏在樹林中的原住民掃射、炮擊,最後還用飛機投擲「毒氣彈」殘殺原住民,這種沒有人性的戰爭手段,已經嚴重違反國際公約,引起世界各國的強烈譴責。最後,霧社原住民經過50 幾天的抵抗還是失敗了,原來1400 個人口,隻剩下500 人活著。
8.大嵙崁大燒殺
1895年馬關條約後,日軍登陸台灣。在台北與新竹之間的大嵙崁溪沿岸地方,有大嵙崁武生汪國輝、叁角湧樟腦製造業者蘇力、樹林地主王振輝等人,各自率領「住民自警團」自衛。7月12日,日軍進軍到該地方,汪等人抵抗。7月16日以後,日軍的援軍到來,便展開屠殺。日軍設定大嵙崁以東至叁角湧之間的所有村莊,都是抗日的義軍,就下令焚燒大嵙崁街,於是4萬人左右的繁華市街,從7月22日連燒3天,火焰遠遠連燒到叁角湧街,20多裏不絕,變成滿目淒涼的焦土,共燒毀房屋1500多戶,人民死傷260人。抗日領袖汪國輝,則被日軍以武士道手法斬殺。
9、蕭壟街慘殺
1895年10月10日,日軍混成第四旅團登陸布袋嘴(嘉義地方),當地義軍領袖林崑岡,以敢死隊之勢捍衛鄉裏。然而武器窳劣不敵,退據蕭壟街(今台南縣佳裏鎮)。於是日軍大肆搜索,近千名村民躲到溪邊雜樹林的天然溝壑中,因嬰兒哭聲而被發現後,日軍竟派兵分別截住長坑的頭尾兩端,然後亂槍齊放,對著坑內猛烈射擊了近20分鍾。一時淒厲慘叫,呼喊哀號如人間地獄,躲到坑裏避難的台灣人無一幸免,嬰兒、婦女也無一人得活,真是殘酷到極點 。
據1981 年台北市文獻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國璠編著的《台灣抗日史》中記載,被日本人屠殺的台灣人約有四十萬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