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馮兄下麵的帖子,我尊重他的觀點,但指出一處錯誤:
“南京屠城隻是南京,東北屠城可絕不止一城。”
這樣的比較不適當,屠殺的地點範圍不一樣,時間範圍也不一樣。
你可以比較南京大屠殺和海蘭泡慘案。
你也可以比較東北大屠殺和日本侵華戰爭的所有屠殺,以及日本在華北實現的“三光”政策。
俄羅斯和日本在曆史上都對中國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這是曆史事實,不容更改,任何人為此翻案和洗白都是對曆史的否認,是對侵略者獸性的支持,是對中國人民的侮辱。
對此馮兄表示:
“不敢苟同。日華戰爭過程中,除了南京大屠殺,還有沒有主要城市屠城的?”
於是我就應馮兄之邀,搜集了一些日軍在侵華戰爭期間對中國平民屠殺的資料。
在長達14年的侵華戰爭中,日軍製造了難以計數的屠城屠村慘案。“萬人坑”“無人區”“集團部落”等,無不記錄了日本侵略者對中國人民欠下的一筆筆血債。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日軍對東北人民的反抗鬥爭進行了殘酷鎮壓。1932年9月,日軍為報複遼東民眾抗日自衛軍對撫順平頂山楊柏堡煤礦的襲擊,派撫順守備隊和憲兵分遣隊闖入平頂山村,將全村3000餘名百姓驅趕到野外,全部射殺,還縱火燒毀了全村的房屋。
1937年9月,侵華日軍沿平綏路西犯過程中,於12日淩晨攻入山西省天鎮縣城,不分男女老幼,逢人便殺,更在光天化日之下奸淫婦女。據戰後的調查統計,僅此一天,天鎮縣城蒙難者達2300餘人,全家被殺絕者有400餘戶。攻入靈丘縣城後,日軍緊閉城門在全城實行大搜捕,兩天內就屠殺城內居民600餘人。9月28日,日軍攻陷朔縣縣城後開始血腥屠殺,史稱“朔縣九二八血案”,當地居民及放下武器的士兵和外地商販被殘殺者達3800餘人。10月10日,日軍占領原平縣後,又殺害民眾2100多人。
在河北,1937年9月24日,日軍侵占保定後,屠殺手無寸鐵的商戶、居民3000餘人。10月8日至11日,日軍先後在正定縣、槁城縣梅花鎮等地殺害無辜百姓3000餘人。
1941年1月,日軍在冀東豐潤製造了駭人聽聞的潘家峪慘案。25日,日軍把全村人趕進潘家大院後用機槍掃射,並投入手榴彈和點燃的玉米秸,全村1300餘人被日軍殺害。
1942年5月1日起,日軍華北方麵軍司令官岡村寧次調集重兵,親自指揮對冀中抗日根據地進行持續兩個多月殘酷的“五一”大“掃蕩”,前後共有5萬多群眾慘遭殺害。12月4日夜,推行第五次“治安強化運動”的日軍遭到八路軍的襲擊。次日,日軍即對冀東灤南縣潘家峪戴莊進行瘋狂報複,除少數村民僥幸逃出魔掌外,留在村裏的1280人全部被殺,1030間房屋全部被毀,製造了潘家峪戴莊慘案。
在河南,1937年11月3日,日軍攻入安陽縣城,屠殺無辜居民2000餘人。12月15日,日軍攻占清豐縣城後,製造了3天之內殘殺無辜群眾1096人的清豐血案。1938年3月,日軍在浚縣、濮縣屠殺民眾5500餘人,奸汙婦女1000餘人。4月25日,日軍第二次攻占長垣縣城,屠殺城鄉居民1700餘人。
在山東,1937年11月13日,日軍攻打濟陽城時,殺害出城逃難的民眾1800餘人,接著又在城內殺害無辜平民400餘人,燒毀房屋550餘間,奸淫婦女100餘人。日軍在滕縣殺害無辜百姓2259人,燒毀房屋5425間。
日本侵略軍在華中地區製造的慘案也數不勝數。1937年八一三抗戰後,日軍僅在寶山羅涇地區就屠殺民眾2244人,寶山全縣被日軍屠殺的居民達1.1萬餘人。11月13日,向常熟進犯的日軍沿途燒殺搶掠,殺害民眾4800餘人,燒毀房屋3萬餘間。11月16日,日軍侵占昆山後,殺害無辜百姓3762人。11月19日,日軍攻占蘇州後即殺人、搶劫、縱火,先後屠殺無辜民眾及被俘士兵1萬餘人。11月23日,日軍在無錫東亭殘殺村民1821人,強奸婦女504人,燒毀房屋1.3萬餘間。12月8日,日軍攻入鎮江後即在城內燒殺奸淫,致使城內居民被殺4525人,被毀房屋3萬餘間。
1942年10月19日,侵占湖南嶽陽的日軍分路包圍洪山、昆山等十幾個村莊,殺害村民1800餘人,強奸600多名婦女,燒毀2180間房屋,搶光村中牲畜和財物,史稱洪山慘案。1943年5月上旬,日軍在漢壽縣廠窖(今屬南縣)周圍10公裏的地區,製造了持續4天的廠窖大屠殺,共殺害民眾3萬餘人、戰俘5000餘人。
日軍在華南地區也製造許多屠殺慘案。1942年5月至6月間,日軍對海南瓊崖抗日遊擊隊活動區域進行“掃蕩”,先後在瓊山、文昌等地殺害無辜群眾2000餘人,燒毀房屋1萬多間。
侵華日軍在中國製造的殺害和平居民的血案達數萬起,其中一次殺害千人以上的大規模屠殺血案即達200餘起,其手段血腥殘暴、毫無人性。除槍殺外,還有刺殺、活埋、砍頭、火燒、喂狗、凍死、餓死、溺死、電死、開膛挖心等250餘種。其殘暴程度,實為曆史罕見。
全國抗戰進入戰略相持階段後,日軍集中主要力量鞏固占領區,加強對中共領導的敵後抗日根據地的進攻,進行“掃蕩”“蠶食”“清鄉”和“治安強化運動”,實行燒光、殺光、搶光的“三光”政策。
“三光”政策的始作俑者是曾經擔任日軍華北方麵軍司令官的多田駿,其繼任者岡村寧次則把它推向了極端。1940年10月,日軍在“掃蕩”太行、太嶽抗日根據地時,明確提出:“這次作戰的目的,與過去完全相異,乃是在於求得完全殲滅八路軍及八路軍根據地,凡是敵人地域內的人不問男女老幼,應全部殺死。所有房屋,應一律燒毀,所有糧秣,其不能搬運的,亦一律燒毀,鍋碗要一律打碎,井要一律埋死或下毒。”
僅據晉察冀、山東、冀熱遼、晉綏、晉冀魯豫、蘇皖、中原7個解放區不完全的初步統計,全國抗戰期間,共被殺害及虐待致死者318萬人,被抓走276萬人,被燒毀房屋1952萬間,損失糧食1149億斤、耕畜631萬頭、豬羊4800萬隻、農具家具2.227億件、被服2.29億件。
侵華日軍還無視國際法,把空中轟炸作為大規模屠殺中國無辜民眾的重要手段,在各地實施無差別轟炸,給中國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
全國抗戰初期,日軍轟炸的重點是戰區的軍事目標及附近城鄉的非軍事目標。據不完全統計,自1937年八一三抗戰爆發至1938年1月3日,在不到半年的時間內,日軍飛機就轟炸了中國城鄉共2204次,投彈近2.7萬次,炸死1萬餘人,炸傷1.3萬餘人,炸毀房屋4.2萬餘間。
重慶是日軍戰略轟炸的主要目標。1939年5月3日,26架日機空襲重慶,炸死炸傷居民近千人。5月4日,27架日機再度空襲重慶,市區27條主要街道有19條被炸為廢墟。由空襲引發的大火至5月7日才熄滅,使全市約1/3的建築化為灰燼。居民死亡2000人左右,傷3300餘人。
特別是1941年6月5日,日軍出動大批飛機夜襲重慶。由於大量民眾被迫長時間擁擠在通風不暢的隧道內,1000餘名避難民眾窒息而死,造成了震驚中外的重慶大隧道慘案。據不完全統計,從1938年到1943年,侵入重慶上空進行轟炸的日機共達9000多架次,投彈2萬餘枚,其中多為燃燒彈,轟炸目標都是居民區、繁華的商業區、學校、醫院等非軍事目標。日機的狂轟濫炸,使山城重慶成為大後方遭受損失最嚴重的城市。
此外,雲南、貴州及西北諸省也頻繁遭到日軍空襲,遭受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據不完全統計,從1937年7月起至1943年7月,中國因日軍空襲而死亡的人數為335934人,受傷者為426249人,合計傷亡總數為762183人。
日軍對中國城鄉的無差別轟炸,遭到了國際輿論的強烈譴責。時任美國副國務卿威爾斯發表談話,強烈抗議日軍對重慶、廣州等城市的轟炸。他說:“交戰一方用飛機轟炸對方不設防城市,以致無辜平民尤其是婦孺慘遭殺害,這完全是一種野蠻舉動。”英國《倫敦新聞紀事報》在1938年6月8日的社論中指出:“這種野蠻的屠殺完全是赤裸裸的恐怖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