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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葬是一種依循嚴格禮儀舉行的公開葬禮,用以表彰具有國家重要地位的人士。此類葬禮通常充滿隆重的儀式感,結合宗教氛圍與獨特的軍事傳統。一般來說,國葬旨在讓全體民眾參與全國哀悼日,但前提是需取得逝者家屬的同意。
有人故意把“旨在”挪到前麵的定義去了,嗬嗬。
國葬首先是葬禮,那麽什麽是葬禮呢?
葬禮,是一種社會儀式,正式標誌一個人的死亡,也是一種處理屍體的禮儀。
看到沒?“處理屍體”,屍體不在,葬個啥?當然,現實中有沒有屍體的情況,那麽人們可以用紀念物代替之,比如死者生前的衣服什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並未將國葬規定於法律中。唯一一次國葬為1981年為宋慶齡舉行的國葬。
一些政府參與操辦的高規格葬禮有類似國葬的成分,並從下列方麵分成等級:
- 官方訃告用詞、媒體報道的顯著程度和持續時間;
- 遺體告別、靈車移送、追悼會儀式的參與規模、到場的政府官員人數和級別;
- 護送去火葬場的禮兵人數、下半旗範圍和天數等。
所以,斯大林去世後,各個國家都是悼念活動,而和國葬沒有一分錢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