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蘭瓊 《上海經濟研究》 2023年第9期
內容提要:20世紀50年代,“156項工程”的建設構建了中國獨立自主工業體係的雛形,為新中國確立現代工業和國防工業打下了紮實的基礎,推動了中國工業化進程,在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156項工程”啟動了中國大推進式工業化發展的道路,為我國改革開放後的快速工業化奠定了良好的物質技術基礎;成規模地轉移了蘇聯基礎工業的基礎技術,填補了我國工業特別是重工業基礎技術的空白,在短期內促進了技術進步,為中國形成較為獨立和完整的工業體係奠定了基礎;重構了中國工業化區域,造就了大批重要的工業基地,建立了一批多類型的工業城市群體,改變了建國之初工業布局不合理的狀況。“156項工程”是後發國家推進工業化發展實現工業趕超的成功典範。
關 鍵 詞:156項工程 工業體係 技術轉移 工業基地
一、引言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從現在起,中國共產黨的中心任務就是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全麵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麵推進中華民族偉大複興。”從以“自強求富”為旗號的洋務運動,到孫中山先生的實業救國,再到新中國成立之初過渡時期逐步實現社會主義工業化的目標,工業化承載著幾代中國人的夢想。①作為現代化的載體和象征,工業化是中國從傳統走向現代的必經之路。
中國近代工業化可追溯到19世紀60年代的洋務運動,相較於英國工業革命整整晚了一個世紀。新中國成立之前,中國盡管曾有過近代工業的零星發展,也形成了一些現代工業的基礎,但由於帝國主義列強的侵略以及多年的戰亂,經濟發展受到嚴重的破壞。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國工業基礎極其薄弱,工業體係殘缺不全,幾乎沒有自己的工業產業,不僅遠遠落後於西方發達國家,甚至還不如同期也很落後的印度。②為盡快建立獨立完整的工業體係,新中國在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集中力量進行蘇聯援華的“156項工程”及其配套的694個限額以上項目建設,建立我國工業化的初步基礎③。經過幾十年的奮鬥,中國已建立起自己獨立完整的工業體係。2020年,中華民族一百多年以來夢寐以求實現工業化的目標已基本達到。當前,中國成為全球唯一的擁有聯合國產業分類中全部工業門類的全產鏈國家④,是名副其實的“世界工廠”,在較短的時間內成功地實現了從以農業為主到以工業為主的轉變,實現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型的跨越⑤。
“156項工程”的建設構建了中國獨立自主工業體係的雛形,為新中國確立現代工業和國防工業打下了紮實的基礎,為改革開放後的快速工業化奠定了良好的物質技術基礎。通過“156項工程”的建設,中國成規模地引進了蘇聯基礎工業的基礎技術,填補了工業特別是重工業基礎技術的空白,能源、機械、原材料等重工業的技術水平向前躍進了幾十年,一下子提高到20世紀40年代的水平,汽車製造業、發電設備製造業、冶金和礦山重型設備製造業、高級合金鋼和有色金屬冶煉業等一係列重工業部門以及航空航天、電子等當時新興的高科技實現了從無到有的突破。改革開放後中國工業化得以快速發展,僅用幾十年就完成了發達國家幾百年才完成的工業化曆程,與改革開放前以“156項工程”為代表的基礎性投資和建設有密切的關係。⑥可以說,如果沒有以“156項工程”為代表的1978年以前的國家這種長期性的、基礎性的投資和建設,就不可能有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工業化的快速發展。在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邁進之際,重新審視新中國工業化發展曆程、客觀評價“156項工程”的曆史貢獻,對於進一步推進新型工業化,全麵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二、“156項工程”的確立及對中國工業化的影響
“156項工程”是我國“一五”時期蘇聯援助我國建設156個工業項目的統稱。這一龐大的項目是中蘇兩國在1950年至1957年期間前後多次協商分批確定並逐步實施的。
(一)“156項工程”的確定過程
1.第一批50個項目的確定
第一批項目確立於1950年。1950年2月14日,中蘇兩國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合政府關於貸款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協定》。⑦根據協議,蘇聯向中國提供3億美元的年利率僅為1%的援助性貸款,幫助中國進行經濟建設。⑧為感謝蘇聯的幫助,中國向蘇聯提供大米、桐油、鎢砂、豬鬃及植物油等分十年付還貸款本金及利息。⑨通過這3億美元貸款,中國從蘇聯獲得了50個大型工程項目,此即156項工程的第一批項目。⑩這50個項目以軍事工業和基礎工業為主,涉及煤炭、冶金、鋼鐵、電力等領域。(11)其中,軍工項目占了較大比重,如1950年中國使用的6000萬美元借款中,有1/3用於軍事訂貨。
從1950年至1952年1月,蘇聯幫助設計的項目共計42個,其中已作出初步設計並獲批的項目有15個。(12)1952年底,蘇聯援華的50個重點項目陸續確定,涉及鋼鐵、電力、煤炭、機械、化學、冶金、汽車、造紙等領域。
2.第二批91個項目的確定
1953年5月15日,中蘇兩國簽訂《關於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援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發展中國國民經濟的協定》及其《協議書》。(13)協議規定,蘇聯援助中國新建和改建含鋼鐵、石油、有色、化學、機器、電力、煤礦、醫藥等的大型工程項目91個。具體為:石油煉油1個、鋼鐵5個、機器製造32個、動力機器及電力機器製造16個、煤炭12個、電站10個、冶金8個、化學7個、食品加工1個、醫藥2個。根據協議,該批項目連同第一批的50個項目將於1953-1959年6年間陸續開工,由蘇聯負責提供技術參數和資料,供應相關設備,指導和培訓中國技術人員開展項目設計。(14)為補償蘇聯對援建項目的部分支出,中國承諾向蘇聯提供精鉬礦3萬5千噸、鎢砂16萬噸、錫11萬噸、銻3萬噸、黃麻、橡膠、茶葉、豬肉、羊毛等9萬噸。(15)
根據當時預估,第一批和第二批共計141個項目建成後,中國將擁有自己獨立的工業體係,工業生產能力將大大增長。到1959年,中國發電量將達到200多億度,煤炭產出將增至1億噸,鋼鐵產量逾500萬噸,這將達到蘇聯1928年至1932年期間的水平,也超過中國1937年的水平。
3.第一批和第二批項目變動及“156項工程”的確立
1953年《關於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援助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發展中國國民經濟的協定》簽訂後,第一批50個項目中的沈陽和南昌兩個飛機修理廠以及洛陽和株洲兩個航空發動機修理廠共四個項目合並入第二批的91個項中,同時停止營城子銀礦山八號豎和牙克石紙廠兩個項目,並把興安台選煤廠從興安台一號豎井項目中分離。這樣一來,原先第一批50項和第二批91項共計141項減少至136項。1954年8月,第二批91項中的武漢電廠取消,並把撫順鎂廠並入撫順鋁廠,避雷器車間並入西安高壓電瓷廠,同時新增5個熱電站(株洲熱電站、成都熱電站、洛陽熱電站、包頭第二熱電站、佳木斯熱電站)、2個電站(贛南電站和個舊電站(二期))以及白銀冶煉廠、洛陽銅加工廠、哈爾濱滾珠軸承廠和高射炮指揮儀製造廠共11個項目。(16)經此變動,蘇聯援助我國工業企業建設項目共計144項。
1954年10月,中蘇兩國簽訂《對於〈1953年5月15日關於蘇聯政府援助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發展中國國民經濟的協定〉的協議書》和《備忘錄》。根據協議書,蘇聯援助我國新建和改建項目13個。這13個項目中有10個為前述1954年8月新增11個項目中除高射炮指揮儀製造廠的其他項目。其中新建5個熱電廠、2個電站、白銀冶煉廠、洛陽銅加工製造廠共9個項目,改建哈爾濱滾珠軸承廠1個項目。13個項目中的另外3個項目分別是新建1個選煤廠和2個煤井。至此,蘇聯援華工業企業建設項目增至147項。根據《備忘錄》,蘇聯政府幫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新建15項工業企業。新增的15個項目以製造業、能源和原材料為主,具體包括:渤海造船廠、高速柴油機製造廠、中速柴油機製造廠、哈爾濱蒸汽透平製造廠(即汽輪機廠擴建)、撫順東露天礦(代替鶴崗大陸豎井)、撫順第二製油廠、煉油設備製造廠、小型拖拉機製造廠、哈爾濱鍋爐廠(擴建)、魚雷製造廠、船用電機車間(擴建)、黃河三門峽水利樞紐、雲南東川有色金屬公司、雲南會澤有色金屬公司、富拉爾基特殊鋼廠(二期)。加上這新增15項,蘇聯援華項目共計162個。這些項目經過反複核查調整,有的合並,有的拆分,有的推遲,有的取消,1954年底被確定為“156項建設項目”。
4.“156項工程”確立後項目的變動
“156項工程”確定後,在實施過程中根據形勢的變化有所增減,但因公布156項在先,所以仍稱為“156項工程”。1955年3月,中蘇兩國協議新增16個援華建設項目,包括國防工業、機器製造業、船舶製造業和原材料工業。1955年中蘇兩國口頭協議再次增加2個項目。1956年4月,中蘇再次簽訂協議新增55個蘇聯援華項目,包括49個工業企業、3個研究所、2個電站的二期工程,1個國防工業的重複項目。(17)1954年9月,中蘇兩國又簽訂蘇聯援華項目12個。至1957年3月,中蘇兩國簽訂協議的援華工業項目244個,非工業項目11個,兩者共計255項。扣除重複計算的項目13個和雙方同意撤銷的10項後剩下232項。在這232項目中,63項可於1957年底建成,其餘169項留待“二五”計劃繼續建設或修改協議。(18)
1957年五六月份,國家計劃委員會與蘇聯代表商討蘇聯援華項目協議的修改和1958年設備分交事宜。蘇方按照中方的意願同意撤銷部分項目以及調整部分項目的建設規模和建設進度。對於留待“二五”計劃期間建設的或修改協議的169個項目作出如下調整(19):
一是,按原協議的規模和建設進度不變的項目共計28個,這些項目凡設計或設備能由中國自行提供的皆由中國自行設計或自行製造。
二是,解除蘇聯承擔設計和設備供應義務的項目51個,其中10項由中國自行設計和製造,蘇方僅提供技術援助。剩餘41項因各種原因予以撤銷,“二五”計劃時期將不再建設。
三是,縮小建設規模或推進建設進度(推遲6個月至3年)的項目共計90個,其中縮小建設規模9項,推遲建設進度52項,既縮小建設規模又推遲建設進度29項。
在以上變動項目中,以1955年為分界線,在此之前簽訂的項目(即156項)變動較少,而在此之後簽訂的項目(包括1956年4月簽訂的55項和同年9月簽訂的12項)變動較多。從撤銷項目數來看,1955年之前和之後簽訂項目分別撤銷17項和32項。從部門來看,第一機械部、第二機械部和煤炭部的項目變動較多,其他部門項目變動較少。經此變動,“二五”計劃期間建設項目由169項減少至118項(其中28項建設規模和建設進度均未改變),加上“一五”計劃期內建成的63項,“一五”計劃期間蘇聯援華項目尚保留181項,比原先的255項減少了74項。
“156項工程”實際完工150項,從1950年第一個項目開始建設到1969年項目全部完工,曆時19年。其建設高峰集中在“一五”計劃期間,截至“一五”計劃結束的1957年底,50%以上“156項工程”已按期全部建成或部分投產。項目涵蓋軍事、化學、機械、能源、冶金、輕工和醫藥等,其中能源和軍事工業企業占了較大比例,分別為34.67%和29.33%,兩者合計達64%,輕工業和醫藥占比最少,僅為2%。(20)這些項目分布在黑龍江、吉林、遼寧、山西、河南、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陝西、甘肅、內蒙古、雲南、新疆、河北、四川、北京共17個省、市、自治區,其中黑龍江22項、吉林10項、遼寧24項、山西15項、河南10項、江西4項、湖北3項、湖南4項、安徽1項、陝西24項、甘肅8項、內蒙古5項、雲南4項、新疆1項、河北5項、四川6項、北京4項。(21)
(二)“156項工程”對中國工業化的影響
“156項工程”從1950年第一個項目開始建設到1969年項目全部完工,短短的19年裏,極大地推動了中國工業化進程,在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工業生產能力飛速增長。在“156項工程”建設期間,特別是在其建設高潮的“一五”時期,中國新增工業能力在中國曆史上堪稱空前。以鋼鐵工業為例,從縱向看,僅1956年新增煉鋼能力高達142.2萬噸,而舊中國在最高年產量的1943年也僅92.37萬噸。從橫向看,該時期中國鋼鐵發展速度也高於曆史上的資本主義國家。中國僅用5年時間就使得鋼鐵年產量從135萬噸(1952年)提高到535萬噸(1957年),而美國用了12年才使得鋼鐵年產量從127萬噸(1880年)提高到501萬噸(1892年),英國更是用了23年才使得鋼鐵年產量從131萬噸(1880年)提高到511萬噸(1903年)。(22)換而言之,中國鋼鐵工業5年走過了美國鋼鐵工業12年、英國鋼鐵工業23年走過的路程。工業生產能力的高速增長,為我國工業化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質基礎。
其次,工業化速度大大提高。工業化率,即工業增加值在全部生產總值中的占比,是一國工業化速度的指標,通常用製造業份額每10年平均增加的百分比作為衡量指標。據庫茨涅茨的估算,工業國工業化率在1%-6%之間。由於上世紀70年代之前,我國沒有國民生產總值的統計數據,因此無法直接計算我國當時的工業化率。但我們可以用國民收入和社會總產值的統計資料替代國民生產總值,從而獲取關於中國工業化率的描述。1952年,中國工業(不含建築業和交通運輸業)淨產值在國民收入中的占比為19.5%,工業產值在社會總產值中的占比為34.38%,到1965年這兩個比重分別提高到36.4%和52%。(23)平均每十年增加速度分別高達13.5%和13%,遠高於工業國平均3.6%的工業化率(24)。
第三,工業化結構水平不斷優化。1962年中國廣義工業(含製造、建築、通訊、電力、煤氣、供水等)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占比為51.11%,而根據庫茨涅茨的估算,當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為1000美元時,廣義工業部門(含製造、建築、通訊、電力、煤氣、供水等)的比重將達到48.4%,製造業比重達29.6%。根據該標準,中國當時的工業結構水平已超過到人均 GDP1000美元的國際平均水平,已進入工業化初期階段。眾所周知,建國初新中國工業基礎幾乎為零,而通過“156項工程”的建設,不到十年的時間裏中國已開始進入工業化初期階段。可見當時中國工業化的速度提高較快,進而推動中國產業結構向工業和製造業傾斜。
“156項工程”完工後,這些新建、改建和擴建的企業為中國工業化作出巨大的貢獻。一方麵,這些企業的產品包括設備、能源、材料不斷向全國各地輸送,支持了各地工業的發展;另一方麵,在“156項工程”建設過程中培養的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成為新工業基地的技術骨幹,使得中國工業的星星之火逐步形成燎原之勢。(25)時至今日,仍有不少“156項工程”中的國有企業是行業中的翹楚,在行業中發揮著中流砥柱的作用。如已成為世界五百強企業的中國第一汽車集團有限公司、鞍鋼集團公司、潞安集團等均是當年“156項工程”建設項目發展而來。
三、156項工程的曆史貢獻
“156項工程”是新中國第一次全方位、大規模引進國外先進技術進行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的實踐,其建設快速推進了新中國工業化進程,構建了獨立完整的工業體係雛形,奠定了改革開放前的工業基礎,為改革開放後經濟的快速發展打下了紮實的基礎。(26)
(一)啟動了大推進式工業化發展道路,奠定了改革開放前的工業基礎
新中國的經濟發展可分計劃經濟時期(1950-1978年)和改革開放時期(1978年至今)兩個階段。在第一階段,中國實行大推進式工業化發展模式,推行重化工業優先發展的戰略。第二階段,中國實行協調發展的工業化發展模式,推行農、輕、重全麵發展的戰略。
新中國工業化前期參照蘇聯模式,采取大推進式工業化發展模式,即利用政府力量,采取計劃的機製,推行重化工業的優先發展戰略。新中國成立之初,麵對惡劣的國內外環境,借鑒蘇聯在二戰前後工業化的成功經驗,實行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是當時中國不二的選擇。因為:一是建國之初,新中國內外交困。在內經濟和國防基礎薄弱,在外麵臨帝國主義的經濟封鎖和軍事威脅。為保障國家安全,中國共產黨隻能效仿蘇聯,采取重工業優先發展策略,大力發展屬於重工業的國防工業。把經濟發展首先與迅速建立重工業和國防工業體係聯係起來,以維護國家政權和經濟的獨立,對於一個幾經列強侵略才獲得民族和國家獨立卻又馬上要麵臨抗美援朝戰爭的新中國是唯一的選擇。二是作為一個貧窮落後的農業國,新中國麵對薄弱的工業基礎,實行趕超模式的工業化成為當時全社會的共識。(27)作為後發國家,中國想要在幾十年內趕上發達國家,隻有保持較高的經濟增長率才能不斷縮小與發達國家的差距。眾所周知,投資重工業具有技術外部性和金融外部性。技術外部性能提高輕工業部門的生產效率,金融外部性則能有效降低中間品的進入門檻,從而提高整個經濟部門的生產效率。(28)因此,要達到較高增長速度,最好的辦法就是實行大推進式工業化,鋼鐵廠、電廠、汽車廠、城市等先進經濟體所必須的各項要素要先建設而且需同時建設。(29)1952年,中共中央在《關於編製一九五三年計劃及五年建設計劃綱要的指示》中指出:“工業化的速度首先決定於重工業的發展,因此我們必須以發展重工業為大規模建設的重點。”在工業基礎極其薄弱、建設資金極度匱乏、建設力量非常有限的情況下,集中力量發展重工業顯得尤為迫切,特別是發展能迅速增強國家工業基礎和鞏固國防的重工業。基於曆史、現實以及國內外形勢,經過反複權衡利弊,中國最終確定走重工業優先發展的工業化道路,並把發展重工業作為“一五”計劃的重點。
基於此,發展重工業被列入“一五”計劃的重點,並把有限的資金和建設力量集中到蘇聯援建的156個項目建設。根據“一五”計劃,1953年至1957年間,中國各產業部門基本建設投資共計427.4億元,工業則占了一半以上,占比為58.2%。而在工業基本建設投資中,機械工業、重工業和染料工業三者投資共計合202.1億元,占比高達75.9%。“一五”計劃還要求,五年內工業方麵重點建設限額(國家對各類基本建設單位的投資限額)以上694個項目,其中重化工業559項,占80.5%。從投資比例來看,“一五”計劃確定生產生產資料(包括建築業與資源勘探)與生產消費資料工業投資的比為8∶1,而實際投資中,重工業與輕工業投資比為6.5∶1,重工業與輕工業加農業之和的投資比為2.9∶1。重工業建設的重要地位可見一斑。
作為“一五”計劃的核心,“156項工程”實際施工150項,民用工業和軍事工業分別為106個和44個,涉及諸多重要工業領域,如有色、煤炭、機械、電力、航空、船舶、鋼鐵、石油、機械、化工、電子、輕工業和醫藥等領域。(30)除輕工業和醫藥工業共計3項外,其餘147項均屬於重工業,占建設項目的98%。除“156項工程”外,我國“一五”期間施工的工程還包括限額以上921個建設項目及其他建設項目上萬個。在這些項目中,重工業也占了較大比重。如黑色金屬工業312個、電力工業599個、煤炭工業600個、石油工業22個、金屬加工工業1922個、化學工業637個、建築材料工業832個、造紙工業253個、紡織工業613個。因此,可以說“156項工程”啟動了我國大推進式工業化發展的道路。
(二)促進了技術進步,構建獨立完整工業體係的雛形
技術進步是經濟增長的首要動力,工業技術的引進、升級和改造是後發國家實現工業趕超的關鍵。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國共產黨人就意識到要在一個滿目瘡痍、重工業幾乎為零的爛攤子上盡快實現工業化,除了要自力更生外,還必須借助別國的援助。因此,新中國成立之初政府就明確要適當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和學習成功經驗。(31)事實上,自建國以來,中國從未停止過學習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步伐。
“156項工程”是新中國大規模引進技術的第一個高潮,它拉開新中國全方位、係統性引進國外技術的序幕,在短期內極大地促進了技術進步。20世紀50年代,中國與蘇聯和東歐簽訂的引進項目合同金額高達27億美元。(32)在優先發展重工業戰略思想的指導下,重工業項目在引進項目中的占比最大,且以基礎工業和國防軍事工業項目為主。如從蘇聯引進的技術設備投資總額中,基礎工業約占80%,其中能源、冶金、機械、化學占比分別為34.3%、22%、15.7%、7.9%;國防軍事工業約占12%,基礎工業和國防軍事工業兩者合計約92%。(33)
為了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構建較為完備的工業體係,中國采取購置成套設備為主的技術引進方式。1950年至1959年,中國從蘇聯、波蘭、羅馬尼亞、民主德國、捷克、匈牙利和保加利亞等國家引進415項成套項目,其中蘇聯304項。(34)這些設備消耗的外匯在全部進口金額中的占比高達89.3%(表1)。(35)除購置成套設備之外,中國還從蘇聯引進64個單獨車間、研究所和裝置,建成或基本建成29項,廢止35項。此外,中國還通過各種渠道從國外獲得了大量的技術資料。截至1959年,中國從蘇聯和東歐各國所引進的資料約達4000項,涵蓋機床、機械、冶金、汽車等領域,其中蘇聯所提供的資料和設計圖紙僅1953年這一年就達23噸,1954年為55噸。(36)據統計,1952-1957年,中國生產的51000台金屬切削機床中,85%是根據蘇聯提供的技術參數和工藝資料生產出來的。(37)通過對引進資料和技術的學習、消化和吸收,中國工業技術水平和生產新產品的能力大大提高。
通過“156項”工程的建設,中國從蘇聯和東歐轉移了機械、儀表、機床、汽車、拖拉機、坦克、軸承、發動機、整流器、無線電零件等產品的設計、製造和加工技術。(39)相較於過去,中國的基礎工業產品如原煤、原油、發電量、鋼鐵等產量得到大幅提升,中國已能製造一些新的工業產品,如載重汽車、貨輪、新型機床、成套水力發電設備等。此外,中國還建立了諸如飛機、汽車、冶金設備、機床等新工業部門。雖然彼時的中國工業與蘇聯和西方發達國家還有很大的差距,但獨立的工業體係框架已基本搭建起來。
通過引進項目的建設和全方位的學習,中國技術改造和積累創新能力有所提高。首先,中國初步掌握了現代工業工程的勘察、設計和施工技術。到1956-1957年,中國已經能夠設計“二五”計劃中的絕大部分建設項目中比較大型的、技術複雜的工程。如年產150萬噸鋼材的鋼鐵聯合企業,年產250萬噸原煤的煤礦,年產7.5萬噸合成氨的化肥廠,設備總容量100萬千瓦的水電站,65萬千瓦的火電站等。(40)其次,中國的製造技術和生產工藝技術水平大大提升。“一五”計劃結束後,中國在重軌、大型型鋼、無縫鋼管等材料以及化學農藥、機械設備等方麵的自給率都有明顯提高,而且還能出口一些技術含量較高的工業品。1957年中國機械設備和鋼材的自給率分別超過60%和80%(41),鋼材的品種也日益完備。1956年和1957年,中國開始陸續出口鋼材、機床、機器設備及成套設備。1950年中國工業品出口總額比重僅為15.4%,1955年迅速上升到40.4%。(42)
通過“156項工程”建設,當時較為先進的技術大規模地轉移到中國,中國的技術水平得到迅速提升。據國家經委20世紀60年代初期的評估,中國彼時的整體工業技術水平基本達到上世紀40年代的世界水平,而煤炭和石油工業更是達到了50年代的世界水平。(43)這是新中國曆史上首次全麵的大規模的技術轉移,在中國曆史上是空前的,在世界技術轉移史上也是有特點的和不常見的(44),為中國建立獨立完整的工業體係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奠定了改革開放性前中國工業化的技術基礎。
(三)重構了中國工業化區域,奠定了重要的工業基地
為改變我國建國初期工業布局不合理、區域經濟發展不均衡的狀況,在充分考慮資源分布和國防安全等因素的基礎上,中國政府把“156項工程”主要安排在東北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這改變了舊中國70%左右的工業企業集中在沿海、少量內地工業企業隻集中在大城市的畸形狀況。
第一,156項工程重構了新中國工業化區域,使得原先不合理的工業布局得以優化。在“156項工程”的150個施工項目中,內地項目數量是沿海項目的3倍多,為118項,而沿海僅為21項。具體來看,106個民用項目中,東北、中部和西部等內地項目合計高達100項,44個國防項目僅四川和陝西就占了將近一半,在中部和西部地區的國防項目占比將近80%。(45)1957年,中國先後建成東北、華北、山西、湖北、鄭洛、陝西、甘肅、川南八大工業區。(46)隨著城市工業投資重心和新興工業城市的發展逐步從長江中下遊地區北移至東北、華北地區,中國逐漸形成了沿哈大線的重工業城市發展中軸線、華北和西北工業城市集聚區以及西南工業城市集聚區。(47)隨著“156項工程”的不斷推進,大批工業城市迅速崛起,不僅原有工業城市規模得以擴大,而且在原先發展嚴重滯後的京廣線以西地區,也出現了一批新興工業城市、工業區和工業鎮。這些新工業城市、新興工業區和新興工業鎮的建成和發展,使得中國工業發展的空間格局得到調整,工業區域分布趨向平衡。
第二,156項工程建設帶動了新中國城市的發展,奠定了重要的工業基地。建國之初,中國建製市為134個,其中僅上海等少數幾個大城市擁有重工業,其餘城市的產業以商業和飲食等服務業為主,工業則很少。以“156項工程”為核心的大規模經濟建設後,新中國建製市迅速增加。1952年全國設市城市增加至160個,到1957年全國建製市已達176個,1961年增躍至208個。與此同時,中國還出現了一批核心工業城市和重要的配套工業城市。如哈爾濱、齊齊哈爾、長春、吉林、沈陽、鞍山、包頭、蘭州、白銀、西安、鹹陽、武漢、太原、石家莊、北京、鄭州、洛陽、湘潭、株洲、撫順、阜新、南昌、重慶、成都24個城市發展成為中國重要的工業城市。此外,隨著“156項工程”的建設,各種工業城市群體在中國大地上成批出現。如太原、北京、天津、上海、武漢、重慶成為綜合性工業城市;大同、阜新、本溪則成為煤炭工業城市;鞍山、包頭、武漢成為鋼鐵工業城市;沈陽、長春、哈爾濱、齊齊哈爾、洛陽、武漢、株洲、西安、蘭州、成都等成為機械工業城市;撫順、吉林、哈爾濱、株洲、個舊、白銀等成為有色金屬工業城市;蘭州、撫順等成為石油化工城市;吉林、太原、蘭州等成為化工工業城市;北京、石家莊、邯鄲、鄭州、西安等成為新興紡織工業城市;石家莊成為醫藥工業城市;佳木斯成為造紙工業城市;伊春成為森林工業城市(48)。此外,在“156項工程”及限額以上項目的建設過程中,由於需要大量農村勞動力參與到城市工業建設和工業生產中,其直接結果就是“一五”期間城鎮化進入第一個高潮,城鎮化率上升了2.93%,是改革開放前中國城鎮化率上升最快的一個時期。(49)
四、小結
“156項工程”是新中國首次大規模引進外國技術和設備進行的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這一龐大的項目是中蘇兩國在1950年至1957年期間前後多次協商分批確定並逐步實施的。在蘇聯的援助下,中國突破了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封鎖獲得了恢複經濟所需的建設資金和當時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根據形勢的變化,“156項工程”項目在確立過程和確立之後不斷調整,最後實際完工150項。從1950年第一個項目開始建設到1969年項目全部完工,曆時19年。“156項工程”的建設構建了中國獨立自主工業體係的雛形,推動了中國工業化進程,在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156項工程”是後發國家推進工業化發展實現工業趕超的成功典範,其曆史貢獻是巨大的:它奠定了改革開放前的工業基礎,在短期內極大地促進了中國工業技術進步,重構了中國工業化區域,改變了建國之初工業布局不合理的狀況,推動了中國城鎮化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