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員除了工資之外,其它待遇也是按照級別分配的,特別是一切都憑票供應的階段。
大致上,官員分四個層次:縣處團及以下;地師廳局;省部軍;副國以上。
一般來說,地師以上算高幹。例如當時出差,縣團隻能坐硬臥,地師就可以坐軟臥了。
食品供應,在最困難的三年,副國以上副食至少保證了每天一斤肉。但是糧票的量是比較固定的。記得有回憶文章說,周恩來請文藝界人士吃飯,客人們需要交糧票。盡管定量有限製,但是品種還是有不同。遼寧70年代一般供應的是粗糧,特供的就是細糧。高級幹部們還可以去下屬招待所吃飯。省部以上在北京是有特供商店的。
住房是按照職務有標準的。不過具體的居住條件,和地方有關。北京老部長可以有四合院,新部長隻能住部長小區了。北京的部長小區還不少。國家級的估計還有四合院可住。
按照規定,部以上才有專車。北京的局級幹部上下班多數沒專車,但是地市首長一般上下班是有專車的。縣級一般辦公和住宅很近,大概上下班不會有車(也不合規)。
幹部待遇裏,很重要的還有一個信息知情權。中共的信息是按照級別供應的。一般說,傳達到縣團級的文件,距離全民傳達就不遠了。著名的新華社大參考,就是發到正地師級。70年代初每天兩本,單位要出錢訂。大概一年300多元,相當於學徒工的一年的工資。有回憶文章說,陳毅文革中倒黴了,他夫人把家裏的一筆派大用處的錢拿出來,想給他訂大參考。省部級還有更生猛的內參。很多內部發行的書也是按級別購買的。
至於子女能拿到什麽好處,取決於官員本人的意願和影響力。那似乎沒有明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