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婚前,戀愛自由。 宋慶鈴喪夫後再嫁,也是合理的。據說是她提出結婚,中共不同意。

本文內容已被 [ weed123 ] 在 2024-08-26 09:52:5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中共不批準,不就變成不合法理的了。

所有跟帖: 

據說老毛批的:“早該如此”。 -chufang- 給 chufang 發送悄悄話 chufang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6/2024 postreply 10:55:01

那為什麽後來就沒有如此呢? -郭大平- 給 郭大平 發送悄悄話 郭大平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6/2024 postreply 10:59:05

其實是如此了,隻是不公開而已。 -chufang- 給 chufang 發送悄悄話 chufang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6/2024 postreply 12:51:41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