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躲不過台灣的戒嚴

自1950年起迄1987年解除戒嚴為止,台灣政治相關案件,牽涉人數達140,000人。

戒嚴時期,軍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29,407件,官方最保守估計的無辜被害者約14萬人。

政治案件約6、7萬件,如以每案平均3人計算,受軍事審判的政治受難人,應當在20萬人以上,他們是戒嚴的最直接犧牲者。

其中,1960年那一年,執政當局將12萬6875人列為“行蹤不明”人口而予以撤籍。由此推論,當時受迫害致死的人數應極多。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