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和“原始”並存的帝國貨幣史
原創 讀嘉
對古代東亞經濟史略有了解的讀者,不難發現一個奇特的現象:從一方麵看,東亞大陸帝國經濟的某些方麵顯得非常之“先進”,領先外國幾個身位,例如紙幣的推廣。《哈佛中國史·宋的轉型》中對此有非常簡明的敘述:
宋代的紙幣是世界曆史上首次在一國國民經濟中使用的紙質貨幣幣製。蒙古人在滅宋近20年後,也采用了宋人的紙幣製度,1260年他們發行的“絲幣”,以絲絹為本位;這種紙幣甚至流通到了高麗(1296年)和波斯(1294年)。1334年,日本人也創立了自己的紙幣體係,越南在1396年采用紙幣。在西方國家,紙幣是個相當晚近的事物,瑞典在1661年,美國在1690年,法國在1720年,俄國在1768年,英國在1797年,德國在1806年才開始使用紙幣。
宋、元、明帝國政府都曾一度大力推廣紙幣的使用。但是,從另一方麵看,“先進”的帝國紙幣常常遭到“愚民”的抵製,連帝國政府自己也更願意接受實物而不是紙幣,這就表現為一種現象:古代東亞帝國似乎從來沒有走出過“原始簡陋”的實物稅和物物交易模式。在最早力推紙幣的宋代,除了銅錢、金銀,絹帛、香料、茶葉種種實物,都曾是民間重要的交易和支付手段。
有學者指出:“(在宋代,)實物形態仍主宰著社會經濟關係的許多方麵,如地租、賦稅等,並在支付、交換手段中也或多或少地發揮著一定的作用……宋代實物地租仍占絕對統治地位這一事實,恐怕已是史學界的共識。賦稅也是一樣,直至南宋,農民向官府交納的主體仍是實物,並由此決定了在政府的財政支出中……實物形態仍占最大比重。”
到了明朝,帝國曾一度大力推廣紙幣:“明朝初期政府仍然繼續發行大量的紙幣,把其中一些作為禮物賜給皇親和貴族,或作為賞賜和俸祿發給政府官員,或作為禮品贈予外國使團和貿易使節。但是,由於紙幣在整個明朝早期一直在貶值,也由於紙幣在中國以外的任何地方都毫無貨幣價值,所以人們都盡快把手中的紙幣用掉,這又導致了紙幣進一步貶值。明朝初期政府阻止紙幣貶值的努力,包括周期性地禁止在商業交換中使用銅幣、貴金屬,都未獲成功。因此,雖然在明朝的多數時間中,政府發行的紙幣在有限範圍內仍繼續流通,但在大多數中國人的經濟生活中紙幣並未占重要地位。”
普通平民更願意使用的還是曾被明帝國多次禁止使用的銀兩和銅幣(甚至是非法的銅幣)。明英宗朱祁鎮(1427年—1464年)即位(1435年)之初,曾經一度放開民間用銀的禁令,結果臣民都開始使用銀兩交易,紙幣根本沒有人用。明英宗隻能在正統十三年(1448年)下嚴令,罰拒絕接受紙鈔者罰款一萬貫,全家戍邊。隻有在這種嚴厲的國家公權力的站台下,民間才願意使用紙鈔。
在稅收方麵,雖然明帝國藉由一條鞭法在原則上把實物稅改為貨幣稅,但這裏的貨幣仍然指的是銀兩,而不是“先進”的紙幣。因為明代紙幣早已因為過度的通貨膨脹而毫無信用可言了,白銀比起紙幣還是要穩定一些。但即使如此,在明末部分強行推行一條鞭法的北方地區,把實物稅折換為白銀的“先進”做法,也導致了眾多的人倫慘劇。明末思想家顧炎武《錢糧論》中有一段令人歎息的記敘:
如今關中從陝西鄠縣以西到岐山下,農民有很大的收成,穀物眾多,但農民們還是一個接著一個地賣掉自己的妻子和兒女。到交稅的時候,村民都出來賣兒賣女,稱作“人市”。詢問當地官吏相關情況,則說,一個縣裏賣身去軍營的人一年就有近一千人,逃亡和自盡的人又不知道有多少。這是為什麽呢?因為他們有糧食卻沒有銀兩(因此交不出貨幣稅)。
這種“先進”和“原始”並存的古代帝國貨幣狀況不能不引起我們的興趣,下麵我們就根據相關史料對這一現象略作梳理。
一、宋代紙幣的興起和沒落
宋代紙幣剛剛問世的時候,還是得到民眾的歡迎的。事實上,紙幣本來就是民間自發形成的產物。
北宋初年征服富庶的後蜀之後,一麵讓滅蜀將領沈義倫(909—987,因避宋太宗趙光義名諱,也稱沈倫)等人掠奪四川的銅錢上貢,一麵大量鑄造成本更低的鐵錢替換四川民間的銅錢。除此之外,宋帝國還下令“禁銅錢入兩川”,這當然導致了四川銅錢的嚴重不足。
在這種情況下,部分北宋官僚為了謀求私利,還上報朝廷說:“四川民眾聽說用銅錢的形式繳納稅款,歡欣鼓舞,非常高興”,於是朝廷繼續讓蜀民交納銅錢。銅錢在四川早就已經不夠了,民眾怎麽可能希望用銅錢的形式繳稅呢?這些官僚之所以睜著眼說瞎話,是因為這麽做可以進一步哄抬銅錢的價格,方便他們剝削四川地方財富。他們自己從大宋官府拿到的官俸是銅錢,所以他們趁此機會,把銅錢以溢價百分之三十的高價賣給四川民眾。即便如此也還不夠,四川民眾隻好用盜墓、融化佛像的方式獲取一點銅鑄成錢交稅。
宋初,“吳、蜀、江南、荊湖、南粵皆號富強,相繼降附,(宋)太祖、太宗因其蓄藏”,人們津津樂道的北宋經濟,很大程度上源於對這些地方的剝削。
這麽一來,原本就缺乏銅錢的西蜀的貨幣當然就更少了,非常不方便商業貿易。所以至晚到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之前,西蜀民間已經有不少民眾私下用“交子”——即早期的紙幣進行交易了。牽頭做這件事的,是西蜀本地的豪強富民。李攸《宋朝事實·財用》中對此情形有極為詳盡的描述:
一開始,四川豪強富民十幾家,共同作保發行交子。每年他們給政府提供夏、秋糧倉儲存和水利工程所需的人力。各豪民按時聚會,用同一種顏色的紙張印造交子。印文使用屋木人物的圖案,上麵有商戶押字,並各自用隱秘的題號和圖案紋路作為記認。交子上的數額不限多少,交子鋪收到現錢就把交子給對方,不管遠近都可以使用,其麵額動輒達到百萬貫之多,可以在街市進行交易。如果要用交子換成現錢,每貫(一千文)需要繳納三十文的手續費用。每年絲蠶米麥將要豐收的時候,就印一兩批交子,和鑄造錢幣一樣便捷。交子鋪用這些錢“收買蓄積”,投資各種土地、房產、田園、寶貨。
可見當時交子鋪和交子流通的興旺景象,後世豔稱的北宋紙幣的種種防偽製度和流通製造,並非帝國官吏發明,而來源於普通的商人富民。當然,這種情況不久就遭到了官府的注意,帝國官吏們要主動來 “為人民服務”了。四川地方官吏一開始借口交子行業存在欺詐、擠兌等金融業必然存在的問題,軟硬兼施地關閉王昌懿等四川富民開辦的交子鋪,並且準備完全廢除民間交子行業——然而,這種一刀切的手段很快導致了民眾生活的不便。大宋王朝的四川地方官隻能一方麵承認“自來交子之法,久為民便”,四川缺乏銅錢,不能沒有交子,一方麵則把交子行業完全納入到官府的控製之中。⑦民間的智慧於是成為了官方的偉績,這也是帝國曆史上的“傳統藝能”了。
既然官吏宣稱民營交子信用不夠,滋生奸弊,那麽帝國交子信用如何呢?按照《文獻通考》和《宋史·食貨誌》的說法,大宋帝國一開始還是設立了不少維持交子信用的製度的。帝國規定以三年為一界發行交子,每界發行額為一百二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緡,每界準備三十六萬緡的本錢(相當於現代的準備金),這麽看起來,似乎也是井井有條的,不過很不幸的是,在發行一周之後,帝國就不再遵守這些製度了。
宋帝國發行第一界交子,是天聖二年(1024年)二月,過了一周之後,就發行了第二界交子,發行額度是三百八十八萬四千六百貫,超出原定每界發行額的三倍,不但發行期限違背了,發行額度也違背了。⑧那麽準備金的情況如何呢?李攸《宋朝事實·財用》錄有一段皇祐三年(1051年)三司使(帝國財政最高長官)田況的奏章:
自天聖元年薛田規劃興辦官營四川交子,至今已經有不少官員講求利害,希望廢止這一製度。但是這個製度沿用已久,難以改革。秦州(今甘肅天水)兩次借取交子六十萬貫,並沒有現錢充作準備金,隻是“虛行刷印”,發往秦州。最近這筆交子散在民間,難以兌換,這已經是破壞了原有的製度,為弊至深。當地轉運司(宋代地方財賦機構)雖然用曆年積存的錢還這筆錢,還了五到七年,至今沒有還完,讓那些官吏造交子,“憑虛無信”,竟然到了這種程度!希望之後不要讓秦州再向四川借交子了。
這段奏章說明幾個問題:第一,宋代官辦紙幣——交子不僅僅局限於缺少銅錢的四川地區,已經向其他地方蔓延;第二,這些交子不但並沒有遵守帝國原定的發行額度、發行時間發行,而且連準備金都不足,民間持有者難以使用這些紙幣兌換為現錢。這還隻是官辦交子發行前二三十年的情況,後續的發展也就可想而知了:
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四年(1071年),宋帝國在潞州(今山西長治)、陝西推行交子,地方官都認為造成不便無法推行。神宗熙寧五年(1072年),第二十二界的交子將要到期,但第二十三界交子已經有不少用出去了,朝廷隻好下詔造第二十五界交子一百二十五萬補完第二十三界的交子的數量,於是每界交子法定流通時期事實上都有兩界交子行世,紙幣的數量驟然增加一倍。於是交子數目過多而金屬貨幣太少,交子價格大為下降。
宋哲宗紹聖年間(1094年四月-1098年五月)及以後,每界交子都要增造,以供帝國在陝西邊境購買糧食和募兵所用,少則數十萬緡(一緡合一貫,即一千文銅錢),多則數百萬緡,從此每界交子的定額也被取消了。
宋徽宗大觀元年(1107年),帝國用兵青海、甘肅,用新交子——錢引支持邊境軍事支出,比宋仁宗時代的交子發行額度增多二十倍,而交子的價值則自然更加低下了。到了交子換界的年份,就用新交子以一比四的比率換回舊交子——相當於民眾手裏的交子在一年裏貶值了75%。大觀二年(1108年)威州(今四川阿壩)知州張持的報告顯示,當地票麵價值一千的錢引,在市麵上的價值不過十分之一。此後錢引價格越來越低,大宋帝國幹脆直接換用了新的官方紙幣印記,那麽蓋著舊印記的紙幣呢?當然隻是過時的文件,不予兌現啦!也有官員認為這個做法是非法的,但結果是被貶謫去了遠方。
到南宋,官員們創造了一種新的紙幣:“會子”,但紙幣的快速貶值也是類似的情況。在1168年到1268年這一百年時間裏,會子相對銅錢貶值了75%之多,不及其票麵價值的20%。
對宋代紙幣的史實梳理可以讓我們得到什麽結論呢?
第一,宋代紙幣的發明源於帝國幹預造成的不自然的貨幣短缺。有人說,紙幣的發明乃是宋代商業繁榮的自然結果,這是非常可疑的。因為真實情況是,四川民眾為了解決貨幣短缺的現實問題,作為應對手段,才創造了紙幣;如果宋代官僚沒有在征服後蜀後大量汲取四川民眾的銅錢和財富,他們是不是還會多此一舉地發明紙幣,都是一個問題。
北宋交子的流通情況則顯示,雖然官方強力推動交子在四川以外的地域通行,但在各地都受到阻礙,除了缺乏銅錢的四川地區,北宋紙幣從沒有在任何地方獲得類似的接受度。按照《宋史·食貨下·會子鹽上》的記錄,在宋徽宗崇寧年間,官方推行的紙幣“錢引”唯獨不見於福建、浙江、湖廣,而這些地方不乏商業發達的地區,如果北宋紙幣是因商業發達而興,那麽這些地方的商民也應該趨之若鶩。而在更早以前的宋神宗時代,當帝國在陝西推行交子的時候,到當地考察的京官張景憲返回朝廷報告,也指稱交子“可行於蜀不可行於陝西”,可見北宋紙幣在四川自然發展起來,很可能是缺少銅錢的特殊環境下的產物。
宋代官辦紙幣基本是依靠帝國政府的強行推動才能推廣的,南宋著名文人辛棄疾《論行用會子疏》說得很清楚:南宋紙幣“會子”隻能在京城臨安和軍隊駐紮地附近的幾個地方才能通行,到了村鎮鄉落和稍遠的城市中就沒有辦法通用了。南宋會子的市場價格從帝都向外遞減,顯示這種貨幣的價值很大程度上依附於帝國權力。南宋軍隊駐紮地附近交子通行,當然也不是因為什麽商業繁榮,而是因為南宋軍隊普遍用會子充當軍餉。紙幣在南宋軍隊也是依靠帝國強力推動的。比起動輒貶值的紙幣,南宋軍人一般更願意接受實物充當軍餉。南宋大臣真德秀(1178- 1235)曾經處理過一次軍士嘩變事件,在這次事件中,軍人就是因為往常用一半現錢和一半紙幣支付的冬衣補貼改成了全額紙幣支付,於是他們感到不滿,“相率出城”,“劫掠郡民財物”,最後還是真德秀一方麵為他們免罪,一方麵按照舊例發放補貼才平息這件事。
第二,除了宋初四川的特殊條件下,宋代紙幣對民間社會的影響,恐怕是負麵大於正麵的。宋初四川缺乏銅錢,鐵錢價值低廉,攜帶不便,在此期間,紙幣顯然有利於社會,這才能自然形成和發展;但在官方接手紙幣發行,並將之大力推廣到全國各地之後,紙幣的生命力似乎就下降了。交子的票麵價格不變,但實際價格不斷下跌,這就是民眾不信任交子,不願意使用交子的明證。在宋徽宗大觀年間(1107年-1110年),票麵價值一千文(一緡)的交子曾經貶值到十幾文錢(《宋史·食貨下·會子鹽上》)。
這種不信任感從何而來呢?顯然源於宋帝國政府在沒有充足準備金的情況下過度印錢的傾向。如果宋代民眾手中的紙幣隨時可能大量貶值甚至成為過時的廢紙,他們為什麽會選擇持有這種紙幣呢?辛棄疾的《論行用會子疏》說得非常清楚:金屬貨幣質量較重,攜帶不便,紙幣原本可以便民,應該流通才對;但南宋紙幣會子發行以來,民間紛紛表示紙幣反而造成了不便,軍隊也不願意接受紙幣作為軍餉,之所以發生這種情況,是朝廷一開始就把紙幣當作一種廉價的貨幣來使用的緣故(“蓋由朝廷用之自輕故耳”)。這就表現在宋代朝廷和官僚在收取民眾稅收的時候,不願意接受紙幣,而希望接受更多的金屬貨幣;而在財政支出的時候,卻發放更多的紙幣,不願意發出現錢——顯然,宋代朝廷是把紙幣作為一種斂財的工具來使用,計劃利用可以無限印製的紙幣,汲取民間價值較為穩定的金屬貨幣。
宋代朝廷之所以有利用紙幣頻繁斂財的欲望和舉動,一方麵是因為宋代官僚體係極大擴張,“冗官、冗兵、冗費”使得宋帝國政府有巨大的財政壓力。我們細勘前麵梳理的北宋交子貶值的曆史,可以看到紙幣超發往往伴隨著帝國對外用兵或者增加募兵的舉動。隨著三冗問題的嚴重化和財政支出的增加,宋帝國對紙幣的依賴也與日俱增,發給官吏和軍隊的俸祿軍餉,往往依賴於超發的紙幣。《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一百八十九,紹興三十一年三月甲午條記載了一條非常重要的史料,當時南宋朝廷要給官員發餉,戶部上奏:國庫現錢不多,於是“所有月支、券食等錢”種種官員俸祿,40%要用紙幣會子的形式發放。前麵提到的南宋軍隊嚐試改革現錢和紙幣各一半的舊例,改用全額紙幣支付軍餉,造成軍隊嘩變的事件,也是這個過程中的一個例子。
大政府擴張—>財政壓力增大—>超發紙幣—>大政府繼續擴張—>繼續超發紙幣—>惡性通貨膨脹,這是宋朝紙幣這一民間智慧被官方接管後,逐漸變成民眾排斥、貶值嚴重的劣幣的基本線索。元代紙幣重複了和宋代紙幣類似的命運,按照《元史·食貨誌·一》和《經世大典·鈔法》記載,元代早期紙幣發行“印造支發,歲有經數”,發行數量有一定的限製,每年印發紙幣數量確實穩定在十萬左右,並且元政府都有相應的準備金,因此這段時間裏幣值穩定,商業繁榮,經濟興盛,但自元順帝至元年間(1335年—1340年)後期開始,為了彌補財政虧空,元帝國瘋狂印錢,至元二十二年、二十三年分別印鈔二百四萬三千八十錠和二百一十八萬一千六百錠,通貨膨脹惡化,造成嚴重社會災難。
這非常類似宋代紙幣貶值的情況。“通街不使新交鈔,到處都添濫設官”,更是點到了帝國末年政府擴張官吏增多和瘋狂印錢通貨膨脹互為因果的關係。
二、明帝國的貨幣政策和白銀短缺
說完了宋代和元代,我們再來看看明朝。大明帝國的貨幣史有什麽樣的特征呢?近年來網絡上有一個非常流行的觀點,即明帝國亡於白銀短缺,這是怎麽一回事呢?學者韓毓海解釋說,這都是美洲白銀供給萎縮造成的問題:
明代後期遇到的滅頂之災,更是由於新大陸銀產量的第一次急遽下降直接造成的,是基於世界貨幣市場動蕩所產生的“蝴蝶效應”所造成的放大衝擊。這種美洲白銀供給的大幅度萎縮正好發生在1630年代,它毫無疑問地造成了白銀供應的短缺,從而導致了中國國內嚴重的通貨緊縮,明代的白銀主要靠進口,在貨幣上是“與世界接軌”、並完全依賴世界貨幣市場的,1630年之後,隨著美洲白銀供給的大幅度下降,白銀短缺,通貨緊縮擴大到了不堪承受的地步。加上這一時期發生的邊關危機、對外貿易糾紛、農業災荒以及改革造成的負效應沒有得到及時糾正,終釀成了明帝國崩潰的經濟大危機。
韓毓海把明朝滅亡歸因於“依賴世界貨幣市場”,這對不對呢?我們不妨首先來探討一下明代缺少白銀的原因。
其實,早在明朝初年,美洲白銀還沒有影響國內貨幣的時候,帝國白銀緊缺、白銀價格偏高的情況已經存在了。有學者指出:“14世紀中期元王朝的貨幣製度崩潰時,中國的銀價急速上升。例如在1346—1475年期間,金銀比價從1∶10降到1∶4,中國銀與金的比價比歐亞大陸任何地方都要高得多。此時,銀價急劇上升並不僅僅限於它與金的比價上。例如,全漢昇的研究指出:把明初與宋元的大部分時期相比,一個單位的白銀可購買的大米幾乎是原來的兩倍,可換到的絲綢為三倍。”
在這種情況下,帝國的合理做法,應該是鼓勵開采金銀,以平抑銀價。但是偉大皇帝朱元璋畢竟擁有無限的智慧:白銀的價格不是太高嗎?我幹脆廢了民間的白銀交易,讓他們隻能用我規定的貨幣交易,事情不就一勞永逸地了結了?於是朱元璋斥退甚至罷黜了要求開放民間開采銀礦的臣民,並在洪武八年(1375)三月明令“禁民間不得以金銀貨物交易,違者罪之”,(事見《明史·食貨誌》五)。《劍橋中國明代史》總結說:“因此在其(朱元璋)統治的30年(1368—1398年)年間,他隻允許官方有限製地采礦。14世紀晚期,中國每年銀產量可能從未超過10萬兩(約合3750公斤)。其中一些年份,銀產量也許遠低於此數。
朱元璋禁止民間采礦、禁止民間金銀交易,顯然是為了推行在宋代和元代都曾經造成社會危機的紙幣。禁止民間金銀交易,是他推行帝國紙幣“大明寶鈔”政策的一部分。但是,朱元璋雖然有禁止臣民使用金銀的權力,卻沒有逼迫臣民使用“大明寶鈔”的能力。《明太祖實錄》記載,洪武二十七年八月:
當時,兩浙(浙西、浙東,唐肅宗時析江南東道為浙江東路和浙江西路,故稱兩浙)民眾“重錢輕鈔”,票麵價值一千文的紙幣,在市場上隻能賣一百六十文。福建、兩廣、江西各處基本就是這種情況,物價大為上升,紙幣難以通行。
要注意:兩浙、福建、兩廣都是當時經濟較為發達,商業貿易較為興盛的地方。明代的官辦紙幣再次重複了宋代的情況,理論上更為“便捷”的紙幣,卻不能夠被市場接受,這裏的原因顯然也是類似的:民眾不能信任沒有準備金、無法兌換成現錢的“大明寶鈔”。
朱元璋勃然大怒,當然,偉大的皇帝是不會犯錯的,如果紙幣沒能通行,那就是“比年以來,民心刁詐”的緣故,都是刁民的錯,把朕偉大的藍圖搞砸了。那麽怎麽解決紙幣貶值的問題呢?偉大皇帝的智慧是無限的——當然還是下禁令啦!朱元璋下令:
政府有關部門把銅錢都收上來交公,按照規定的比例兌換成紙幣,不許再用銅錢進行交易等活動。限半個月以內,軍民、商人的所有銅錢都送到官府上,敢有私自使用以及埋藏棄毀,都要以犯罪論處(有司悉收其錢歸官,依數換鈔,不許更用銅錢行使。限半月內,凡軍民、商賈所有銅錢,悉送赴官,敢有私自行使,及埋藏棄毀者,罪之)。
明代前期的皇帝們在很大程度上繼承了朱元璋的貨幣政策,如永樂元年(1403年)四月,朝廷頒布了更為嚴厲的金銀禁令,並且直接點出了禁止金銀交易的目的:
因為紙幣不能通行,(朝廷)下令禁止金銀交易,違反這一規定的以奸惡罪(死罪)論處。能夠舉報並捕獲的,以被捕者所交易的金銀充當賞金。交易雙方中有一個自首的可以免罪,並且和舉報者並捕獲的賞賜相同。(以鈔法不通,下令禁金銀交易,犯者準奸惡論。有能首捕者,以所交易金銀充賞。其兩相交易而一人自首者免坐,賞與首捕同。)
然而,皇帝的威權還是隻能禁止明麵上的金銀交易和銅錢鑄造,無法長期維持大明寶鈔的市場價值。到同化年間(1465年-1487年),票麵價值一千文的新發行的大明寶鈔,在市場上隻能賣十文錢,舊鈔隻值一兩文錢,甚至到了堆積在市場上,經過的人看都不看一眼的境地。市井平民的金銀、銅錢交易仍然在地下存在,明帝國的貨幣政策隻是使得白銀的市場價格大為提高。
《劍橋中國明代史》總結說:“由於早期明朝政府勸說中國人使用其紙幣的努力普遍遭到失敗,因此限製采礦政策的最嚴重的後果是遏製了貨幣的增長,並使中國白銀的價格保持在大大高於世界的水平上”。這才是明代白銀價格高昂的真正原因。紙幣無法使用,明帝國也隻能慢慢放鬆了對民間用銀的管控,但采礦權仍然把持在帝國手中,這使得明代銀價長期處於高位,也遠遠高於宋元時代的平均價格,直到清朝乾隆年間才大致回複世界平均水平。
在“中國白銀的價格保持在大大高於世界的水平上”的情況下,明穆宗隆慶帝在1567年開啟了“隆慶開關”(解除海禁,調整海外貿易政策,允許民間私人遠販東西二洋),並且麵對帝國紙幣事實上不能通行的問題,頒令“凡買賣貨物,值銀一錢以上者,銀錢兼使”,首次明確了白銀貨幣的地位。此時明帝國內部畸形的高物價、低銀價,自然會導致海外白銀的大量流入。在16世紀70年代中期,西班牙國王菲力浦二世得知:在馬尼拉的中國商品的價格如此之低以至於“得到它們幾乎不用花錢”。1594年,秘魯總督寫給西班牙馬德裏政府當局的信中提到:
中國商品如此便宜,西班牙商品如此昂貴,以至於我相信不可能將這種貿易扼殺到沒有一件中國商品在這個國家消費的程度。既然一個男人能讓他的妻子隻花200裏亞爾(合25個比索)就穿上中國絲綢,他就不會花200比索給她穿西班牙絲綢。
明帝國早期貨幣政策造成的高銀價、低物價,形成了著名的白銀經濟,賺取了大量海外白銀,但這種模式並不是自然的經濟發展,在帝國很多地區造成了商業投機和通貨膨脹的現象,帝國稅收和外貿商人通過這個途徑獲取了大量白銀,這一點可以從明代政府中後期的財政支出基本都用白銀支付看出,但是民間社會留存的白銀是非常有限的,一旦海禁重啟或者美洲白銀產量下跌導致外界輸入的白銀減少,而帝國仍然因為官僚體係的慣性繼續以白銀的形式汲取稅收,平衡就會崩潰。這就形成了顧炎武《錢糧論》中所寫的那種情況,普通民眾沒有白銀用來交稅,隻好賣兒賣女。
顧炎武:海舶則既撤矣,中國之銀在民間者已日消日耗,而況山僻之邦,商賈之所絕跡,雖盡鞭撻之力以求之,亦安所得哉!
黃宗羲《明夷待訪錄》說得也很清楚:元代設立了冶煉白銀的專門管理部門,設置淘金戶,開設金銀場,各路準許百姓冶煉金銀,所以黃金白銀由民間出產的數量還不少。現在明帝國封閉了銀礦,偶爾開采,又讓宦官監督管理,開采冶煉的金銀也都流入皇宮,不在民間流通,所以白銀的供給已經枯竭了。
明代二百多年來,天下的金銀,就像水入溝渠一樣,被編組搬運到北京。天下太平的時候,還能有商賈和官吏將流到中央政府的白銀中十分之二三通過經商、消費、接受俸祿等渠道帶回民間,可是自從明末戰爭爆發以來,北京的金銀都用作了邊境的軍費,那些富有的商人、狡詐的官吏又自北向南,憑借其勢力將天下的金銀全部聚斂而去,這些金銀還有去而複返的可能嗎?
白銀的供給已經枯竭,而賦稅仍然要征銀,市場交易也仍然要用銀,大家都在惶恐地到處搜尋白銀,哪裏有那麽多白銀呢!所以如今田地的價格已經不到以前的十分之一,難道是因為土壤貧瘠嗎?“不是,是因為無法負擔應交的賦稅”;各類貨物的價格也不到以前的十分之一了,難道是因為商品極其豐富嗎?“不是,是因為市場交易沒有足夠的貨幣。”
民間積存白銀少而官僚係統繼續以白銀形式征稅,是明末社會崩潰的一個重要原因,從這個角度說,確實可以說明代亡於白銀短缺,但這仍然可以通過開放民間采銀和停止白銀稅的方式緩解或者解決。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中主張用銅錢代替白銀交稅(“一切從錢為稅”);顧炎武主張各地因地製宜,白銀不足之處,按實物稅或者銅錢的形式交稅;王夫之更為激進,主張全麵廢止白銀。
明末銀荒,固然有國際貿易形勢變化,白銀內流減少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明末官僚體係采取了錯誤的稅收政策、對外貿易贏取的白銀沒有能夠充分惠及民間,並不能歸結到“與世界接軌”、“完全依賴世界貨幣市場”的問題。如果沒有“隆慶開關”和白銀內流,明朝的商民們可能還在用長達30厘米、寬達20厘米,但市場價格隻值幾文錢的巨大的“大明寶鈔”做生意呢。明末貨幣不足,與世界並不接軌的明初貨幣又何嚐充足?如果一個饑餓的人因為吃飯方式不對而噎死了,不能把黑鍋都甩到飯的頭上。明末清初思想家們——包括黃宗羲、顧炎武、王夫之、唐甄等等——在論及明末帝國財政的時候,幾乎都把矛頭指向以白銀納稅的稅收政策,指向攫取民間財富的官僚胥吏,這揭示了明末經濟崩潰的真正緣由。
王夫之:法之最顛倒者,農所可取者粟,而條鞭(一條鞭法)使輸金錢(指銀)……粟可博金錢,官不移豐以就欠,而責之易金錢以償官,其不交困,得乎?
三、古代帝國控製貨幣的野心和失敗
在梳理了宋、元、明三代帝國貨幣史之後,我們可以回過來解釋古代東亞帝國財稅貨幣領域中“先進”和“原始”並存的現象了。
宋、明兩代的紙幣史說明,東亞王朝最早推廣紙幣,未必是一種“進步”,很大程度上源於東亞帝國對民間社會的經濟控製,是帝國的財政工具,因此帝國紙幣往往是超額印發,無本印發,最終導致惡性的通貨膨脹和社會災難。劉方健對比中西紙幣源起時認為:
從主觀原因看,(東亞帝國的)紙幣的產生也充分體現著中央集權專製政體的意誌……而歐洲紙幣產生時,各國的信用事業和信用機構已發展到了相當的水平。在發行紙幣之前,歐洲一些城市國家或王公,為了獲得貨款,往往支持一些經營匯票業務的銀行,這些銀行或者是作為一種公共企業而出現,或者是由私人經營的形式而出現……更重要的是,歐洲的這些信用機構背後的經濟基礎和社會基礎遠比宋時富商的“交子鋪”牢固得多。無論是當時的重商主義時代的封建統治者,還是後來的資產階級政府,它們主要是通過扶植或支持工商業及信用業發展來獲得其財政收入的。這種條件下的信用機構,自然會比較有利於促進工商業的發展,它也較容易轉變為資本主義近代銀行。它不會象“交子務”那樣一旦由封建政權控製,就馬上轉變為單純的財政掠奪工具而基本喪失了它原來促進流通的作用。
正因為帝國紙幣往往隻在帝國剝削民眾的角度上非常“先進”,因此長期不能得到帝國民眾的支持。從宏觀上看,長期壟斷了鑄幣權、製幣權的東亞帝國很難抵製利用幣製改革引發惡性通貨膨脹大量搜刮民間財富的誘惑,這自然會造成帝國民間社會對官方貨幣的天然不信任。紙幣和銅錢是可能通過一次又一次的幣製改革變成廢銅廢紙的,金銀貴金屬自古以來操縱在帝國手裏,相對貨物價格極高。東亞帝國民眾如此執著於以物易物(用絹帛作為準貨幣的做法在曆史上從未斷絕)和實物稅,這是一種帝國環境下畸形的智慧,這確實有效地弱化了帝國對自己的剝削,當然這也會極大阻礙商業和手工業的發展。
王莽是帝國試圖控製經濟和貨幣的典例,他統治期間,嚴禁民間鑄幣,多次通過幣製改革汲取民間財富,導致“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民涕泣於市道。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抵罪者,自公卿大夫至庶人,不可稱數”(《漢書·食貨誌》)。
隆慶開關造成的白銀湧入和白銀結算的海上貿易實際上短期內消除了這種狀況,穩定的西班牙-美洲白銀供應意味著他們突然有了可靠的貨幣可供使用。這就好像本國貨幣並不靠譜的某些現代國家的民眾更願意私下使用美元那樣。進入明朝的白銀是巨量的,結果是形成了所謂的白銀經濟(利用帝國控製金銀生產、刻意壓低民間商品價格而造成商業和手工業產品的對外優勢)。但民間獲利有限,這種貨幣經濟無疑會隨著西班牙白銀供應減少,帝國重回廢錢廢銅少金少銀模式而破滅。但很清楚的是,這在根源上絕不是進口白銀的問題,也不是外來白銀減少的問題,而是帝國意圖壟斷貨幣的結果。
紙幣、貨幣稅並不完全是什麽壞東西,至少,如果遵循經濟規律處理得當,在一定時間段穩定紙幣的價值是做得到的,元朝初期和南宋宋孝宗在位時期,紙幣幣製和物價是相對穩定的,原因就是沒有濫發紙幣。宋孝宗在位期間多次買入紙幣以穩定幣製,還采取一係列措施鼓勵民眾私人采銅,以增加銅幣數量,從而穩定紙幣和銅錢的兌換率。但是,古代東亞帝國的絕大多數君主和官僚野心勃勃,自認為能壟斷經濟,不顧市場規律。南宋鼓吹紙幣的官僚楊冠卿就認為:“物無輕重,物物者,能為輕重。物物者,執物之權者也。故輕重不隨乎物,而物之輕重不得不隨乎我”,這句話聽起來很繞,其意思就是,經濟貨物的價格完全操縱在掌權者手中,隻要掌權者大筆一揮,這個物品的價格就定下來了。朱元璋任意依靠行政手段禁止金銀、銅錢,也是類似的道理,但現實是殘酷的,經濟原理和市場規律最後顛覆了他們的帝國,給他們的狂妄野心以重重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