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看了個連續劇《對手》,一對台灣到南方某地潛伏下來的夫婦,在為海峽對岸工作的同時,也得為自己的生活子女的教育房子等等操心張羅奔波,好像沒見過這類題材的作品。
拿郭汝槐作例子,他在國民黨陣營一步一步往上爬,靠的是什麽?不能說是靠對共產主義的信念吧,他總得為國民黨工作, 而且要想得到更多的信任,不但的有人脈關係, 更重要的就是政績,而他的工作,肯定不是宣傳共產主義,而是對付共產黨,他必須在對付共產黨上做出卓越的貢獻, 才有可能獲得上級的新人, 得到更快的提拔,以便接觸到更多的軍事機密,他絕不會是專靠給上級出那種保護共產黨的“餿主意”而立功吧, 那麽如何平衡這兩者的關係?
到他那個地步, 吃飯穿衣住房不該是問題了, 但那些非常基層的地下黨員,一家人還是要吃飯的,當家的必須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為一家人的生活奔波。
當然, 像李白那種就不一樣了, 因為他除電訊聯係外, 不承擔任何其他任務,所以隻有在固定的時間比如半夜他才是個地下黨員,白天他就是個湖南夏布商人及無線電行老板,他白天應該是認認真真的一個小老板,該和顧客討價還價就得討價還價,但那些從事發展組織的, 刺探情報的,就不能這麽幹了。
鄰居中有老爺叔是江南造船廠的地下黨,聽伊講,開始幾年什麽都不幹, 還是一個工人,幹活領錢過日子,唯一要幹的就是盡可能和各色人等聯絡感情,誰也不知道啥辰光用得到這個關係,直到臨解放那一段時候,倒是真的蠻忙的, 早先聯絡過的朋友,此刻用得著的,想方設法聯係起來,組織護廠糾察隊,大家心中都有數有脈的,不過以前聯絡感情時酒肉的開銷, 地下黨也是不報銷的, 好在老工人的工鈿, 豬頭肉蘭花豆腐幹或油炸花生米還是請得起的, 當然也不能三天兩頭。
家父有個中學同學, 抗戰後參加了地下黨,他沒有經濟問題,從高中畢業到解放, 十幾年中一天也沒工作過,獨子,老子留下兩千多石租的土地, 姐姐嫁給了國民黨一個高官,他不但不用為錢操心, 還可以拿出錢來作地下黨活動經費,不過, 文革期間毫無疑問地被當作了“漏網地主”,本來李井泉對四川地下黨就不感冒,這位伯伯也確實“是過”貨真價實的地主,地契還是他的名字呢,整起來就隻揪住“靠地租生活了多少年”, 卻故意不說“拿地租作過地下黨活動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