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製度(1):三權分立
蔣聞銘
三權分立,把立法權,司法權,和執法權分開。 權力分立,強調的不是什麽人有什麽樣的權力,而是什麽人沒有什麽樣的權力。民主社會是法製社會,任何人做任何事,都必須有法可依有矩可循。立法定規矩的人,沒有裁定誰犯了法,誰該受罰的權力;有權裁定誰犯了法,誰該受罰的人,不能定規矩,改規矩,也不能拿人罰人;有能力拿人罰人的人,沒有自作主張,想拿誰拿誰,想罰誰罰誰的權力。權力分立的目的,是製衡。把權力關在籠子裏,上幾把鎖。
政治體係中,做官掌權的,有沒有有情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好人? 現代社會的回答,是絕對沒有!人的本性,都是自私為我,是人就不是好東西,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標榜自己無私忘我,要求大家不顧私利的,無一例外,都是騙子流氓。手握公權力的人,包括華盛頓林肯,整天被看著防著,興許真能有些為民服務的情懷,能做不少好事,但如果不被看著不被防著,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就都是壞蛋。三權分立,目的是讓這些壞人相互牽製,沒辦法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去幹貪汙腐敗的壞事。
政府做每一件事,都必須有法律依據,一條法律,一般情況下,需要眾議院多數通過,參議院多數通過,然後總統簽字同意。這樣的製度,把聯邦政府的權力,關在籠子裏。籠子上有三把鎖,一把眾議院能開,一把參議院能開,一把總統能開。 三把鎖都開了,權力才能被放出來。
總統想辦什麽事,先要提法案,提上來的法案,需要參眾兩院通過。白宮辦公室主任最重要的工作,是說服兩黨議員,投總統的同意票。議員們同意不同意,要看你想做的事,對他代表的一百多萬選民有沒有好處。所以國會投票前,總統也好,反對派也罷,都號召選民給他們選區的議員辦公室打電話,反對的電話多了,總統怎麽求他同意,也沒用。結果就是政府總統想做的事,大多數做不成。做不成是好事,因為做事就是折騰, 一個國家一個社會,最怕的是折騰,治大國如烹小鮮,不能翻來覆去地折騰。吵吵吵做不成,是不折騰。但是話說回來,一件事,一旦整個社會形成了共識,政府的決策行動,比專製集權的體製還要雷厲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