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發生於1960年7月26日,湖南籍普通女工劉桂陽為反映“三年困難時期”民眾的困苦,在國務院北門外請願、張貼標語。此案最初由郴縣人民法院定性為現行反革命案件。經劉少奇平反,宣布無罪。隨著劉少奇在文革中被打倒,被追罪收監。文革結束後再度平反。
一進京與被抓
劉桂陽,湖南衡陽縣人,中國共青團團員。祖輩三代貧雇農。1960年時,她在鯉魚江火力發電廠當運煤車間工人。時值“三年困難時期”,母親來信說家人因饑餓得水腫,村裏餓死人。劉桂陽回到老家——衡陽縣上峰公社白沙大隊後,證實情況屬實。回廠後,劉桂陽決定“去北京見毛主席”。
信件原文:
“全家幾乎揭不開鍋了,你爸爸一個強勞動力,每天僅供給三兩米,現在得了水腫病,臥床不起;你13歲的弟弟,每天隻有二兩米,無心上學已休學在家,靠采野菜度日;你姑姑提出分點自留地種菜解決饑荒,結果挨了批鬥一時想不開,尋了短見;你爺爺已得了水腫病,臥床已久……村裏已餓死3人,桂陽呀,我的好女兒,你是吃國家糧的,救救你爸爸!
媽媽 1960年7月16日”
劉進京前遺書原文“李培務愛夫:我就要到北京去見毛主席了,要向他老人家反映一個重要問題。我已作好充分的準備,為了人民能過好日子貢獻自己的力量,也可能獻出自己的生命,假使如此,望你把小孩撫養成人。
愛妻:桂陽 1960年7月24日”
1960年7月22日,劉桂陽書寫了“毛主席啊、共產黨啊,中央各首長啊,睜開你的雪亮的眼睛,瞧瞧農村廣大勞動人們的痛苦生活。”“消滅人民公社,使城市商店吃的食品隨便能買到,使全國人民過上更幸福更美滿的生活。”等12幅標語,內容還包括“打倒毛澤東!彭德懷萬歲!”。7月24日,乘火車北上。7月26日抵達北京,她將“打倒人民公社”等3條標語貼在國務院北門外的牆上,隨即被抓。
當時的公安簡報說到“湖南郴縣鯉魚江電廠運煤女工劉桂陽,今年7月26日專程來京,在中南海北門口外圍牆上張貼‘打倒、鏟除人民公社’等六張反動標語,被警衛戰士當場抓獲,經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公安分局審訊後,被押送回郴縣公安局。”
口供筆錄如下:
問:你叫什麽名字?哪裏人?什麽成分?職業?要老實回答!
答:我叫劉桂陽,湖南衡陽縣人,祖宗三代貧雇農。我本人是共青團員,鯉魚江火力發電廠運煤車間工人。
問:你來北京,有沒有單位證明信?
答:沒有,但我有工作證,上麵有照片,出生年月、家庭成分、政治麵貌等。你們搜出來看,可以打電話到我們工廠去查對。
問:你的同夥呢?他們在哪裏?
答:沒有同夥,就我一個人,連我愛人都沒告訴,憑天地良心來告狀。
問:你這叫告狀?是不折不扣的現行反革命行為。
答:隨你們怎麽講,我反映的是真實情況。
問:你既然是貧雇農出身,本人又是工人、共青團員,為什麽要跑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門口來幹這種不要命的反革命勾當?
答: 同誌呀,天爺呀!你們住在北京,坐在中央,飽崽不知餓崽饑呀!不知道公社社員吃野菜、樹葉,吃觀音土……鄉下連貓、狗都餓死了,一些人家滅了門。我叔叔一 家六口都餓死……同誌呀,天爺呀,我從小沒有父母,叔叔嬸嬸把我養大,送我讀初中,1956 年進電廠當學徒,三年沒回老家。心想大躍進、吃公共食堂,他們生活過得好,我就粗心了。去年下半年聽講鄉下沒吃的,我還不相信,大半年也沒有寫信。今年5 月請假探親,回老家看望叔叔、嬸嬸、兄弟姐妹,沒想到都得水腫病,吃觀音土吃死了呀……(嗚嗚嗚),新社會,餓死貧雇農,造的什麽孽呀!我老家那村子,餓死三十幾口……我找到一個堂叔,兩個堂妹,他們還沒有死,隻是偎在火塘邊,剩下一口氣。堂叔告訴我,我叔叔一家六口,都是他拖出去埋的,一人一把茅草,連張裹屍的席子都沒有……堂叔破衣爛衫,和我講話,隻是蹲在地上不起身,我的兩個堂妹也蹲在地下不起身,堂叔說,妹子你帶有吃的,就留下一點,一家三口動不 得,去山上挖觀音土都沒有力氣……我們也出不得門,沒有東西遮下體呀,(嗚嗚嗚)……同誌哥,老天爺!你們要關我、殺我、槍斃打靶,也要聽我把話講完,把話講完……我帶回去四包高價餅幹,隻好給了堂叔、堂妹。他們接了餅幹,就當了我的麵沒命地吃啊,吃啊,四包餅幹,共是六斤,一口氣吃光……邊吃邊灌水。第二天一早,要我去辭行。你們猜哪樣了?堂叔和兩個堂妹久餓猛吃猛灌水,都脹死了!(嗚嗚嗚)我造的哪樣孽呀!我哭天喊地,做了殺人凶手呀……我回到工廠,廣播裏天天喊三麵紅旗,大好形勢。我什麽話都不敢講,講了就是反革命。(嗚嗚嗚)我曉得凶手是哪個。搞大躍進,辦人民公社,吃公共食堂,我們一個村就餓死三十幾口。還有更多的老人、小孩在等死……(嗚嗚嗚)我一個貧雇農的後代想不通!一個共青團員想不通!一個電廠女工想不通!我就是到北京來喊口號,我要打倒人民公社!我要打倒毛主席!我要喊彭德懷萬歲!萬萬歲!
二定罪與平反
案發後,劉桂陽被關押在北京西城區公安局。6天後,她被押往郴州。同年9月27日,郴縣人民法院認定為“現行反革命”,判入獄五年。
時任國家主席的劉少奇知道後批示:劉桂陽無罪,應回原單位工作,撤銷判決等意見。1961年2月26日,當地官員到鯉江電廠為劉桂陽召開平反大會。
批示原文:“劉桂陽一案判決欠妥,應教導我們的政法部門的同誌,凡涉及對人民群眾案件的判決,應深入實際進行調查,實事求是,嚴格依法辦事,切不可草率結案,以免傷害群眾,影響黨的威信。此案,請湖南省政法機關進行複查。”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劉少奇被打倒。1968年9月8日,劉桂陽被重新收監。1969年3月16日,資興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軍管小組對劉桂陽作出了維持原判五年,重新收監,加判有期徒刑5年,共10年的判決。
她的大兒子16歲時在文革中被打死,隻有三個女兒活了下來。
文革結束後的1979年3月3日,鯉魚江電廠根據劉桂陽的請求,向資興市人民法院送交了一份建議重新複查劉桂陽案件的報告。資興法院第二天立案審查,3月13日作出了宣告劉桂陽無罪、建議恢複工作的複查報告。4月4日,郴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根據資興法院的複查報告正式判決撤銷了對劉桂陽的有罪判決,後來還重新安排了工作。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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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
1998年,是劉少奇誕生一百周年。這一年的夏天,湖南衡陽電力係統的退休女工劉桂陽帶著女兒終於來到了北京,這距離她第一次來北京已經三十八年了。從長安街往西,車行幾裏,路旁一幢外形普通的居民樓,走上一級級台階,叩開一戶人家的門,麵容清臒的王光美迎上前來,緊緊地和劉桂陽擁抱……。
這是她們的第一次見麵,但劉桂陽這個名字,王光美太熟悉了,早已深深地印在了她的心裏。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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