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中期,幹部(類幹部,包括知識分子)的工資確實在整個社會層麵上很高, 按當時的物價,要吃什麽自己去買,憑工資吃啥都行, 就避免了供給製是高級幹部吃啥可以喊勤雜人員到夥房去”拿“的局麵。
問題是從三麵紅旗迎風飄之後, 社會物資供應的極端短缺, 高級幹部的高工資到市麵上也是什麽也買不來,於是,為了保證一部分對國家顯得重要的人物的供應, 製度性地規定了與級別掛鉤的”食品供應“, 為什麽基本就是食品呢?因為那時人人睜大了眼睛就是望著”吃“的東西, 這兒的”重要人物“, 倒也不單單是共產黨高級幹部, 教授工程師醫生等和民主黨派的頭麵人物, 均比照共產黨幹部的級別套用其享受待遇標準,不包括級別不夠的普通講師低級別工程師等。
這個”待遇“, 比較隱蔽, 是能不讓廣大工農兵革命群眾知道的,所以普通老百姓大多數就不知道還有這個特殊待遇, 真以為高級幹部與我們大家一樣多少斤糧幾兩油半斤肉呢,以致到現在還覺得那時平等得很,就是當年就沒讓他們知道的結果。
那上海來說, 13級或比照13級生活待遇的其他”分子“,一個月那三斤豬肉一斤油三斤黃豆等等, 那時真的十分管用的啊!
八級工雖說工資比一個17級幹部好像高一點點,但17級幹部一個月油三斤黃豆, 八級工肯定沒有,不知道當過全勞模出席過群英會的有沒有, 沒聽這些人的孩子講過。
又回到相對論。
一個縣團級幹部, 那三年在北京的生活, 比普通老百姓不會好很多(除非是後勤供應部門的),但在某省某地區任職的話,日子就差不哪兒去, 若是當的是縣太爺, 吃香喝辣就不在話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