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淮海戰役中,大量民工推著小輪車支前,哼著小曲,歡快愉悅地支援解放軍打國民黨。
中共宣傳說是“老百姓熱愛解放軍”、是“民心所向”、“軍愛民、民擁軍,軍民團結如一人”。
真的是“民心所向”嗎?
中國老百姓的覺悟真的有這麽高嗎?
導語:陳毅說:“淮海戰役的勝利是人民群眾用小車推出來的”。
這幾十萬小推車是如何被動員起來的呢?
“民心所向”與動員技術之間的比重又如何呢?
戰役初期,民眾支前熱情並不高,怪話也多
1、戰前一再強調要動員百姓支前,保證戰勤需要
其實,從謀劃打淮海戰役之日起,中共高層就特別重視後勤保障的問題,強調一定要充分動員百姓支援前線。
比如華東軍區政委饒漱石在戰前就一再強調:“要有足夠的民夫,足夠的擔架,足夠的挑子,使前麵的傷員能夠及時的運下來,使糧食運輸到前麵。過去的民夫我們臨時動員的時間很短,現在必須動員更長時間的民夫。過去我們估計一個縱隊500副擔架,應付這樣大的戰役是不夠用的,現在初步提出要800副。常備民夫大量增加,加上部隊運動非常迅速,失去聯絡,軍需不能及時,對部隊影響很大。加上戰鬥很殘酷,猛烈的炮火,天上的飛機,沒有經過訓練的民夫逃亡很多,因此按我們原有民工的數日差不多加倍才夠用。”
他還要求各華東解放區進行最大限度的動員,動員一切可能的力量支援戰爭。
2、但民工戰場逃亡問題嚴重,後方民眾支前積極性也不高
然而動員一開始就遇到了非常多的問題。
首先是民夫逃亡現象嚴重。
比如據冀魯豫區黨委1948年7月的報告稱:“僅7月10日前後一批擔架中,二分區原調2000副,到總指時僅1550副,接受任務者約450副(這還不就是完成任務數)。三分區1000副,到醫院僅百餘副,餘均在同莊為飛機炸散。七分區2000副到總指1700副,接受任務者約700副。五分區有1500副,約過路500副(此數更欠準確)。總計擔架逃亡約為4850副,占動員數75%。”
1948年10月10日,冀魯豫區黨委戰勤報告又提到:“上期常備擔架,濮陽原1300人,完工回去僅40人;南樂原800人,完工回來僅320人;昆吾原250人,完工回來10人。這期常備擔架稍好些,茌平縣400人,兩天跑了175人。”
可見當時戰場上民工逃亡的現象有多嚴重。
其次是解放區的民眾不願支前。
農民不願出工是因為耽誤農忙,比如莒縣有常年出民工者,結果造成自己家裏土地荒蕪,春天挨餓。
一個叫楊家圈的窮村子,出了36頭驢,支前時死7頭,病6頭。而這些損失並沒有得到及時的補償,因而當上級再動員支前時就出現了叫誰去誰不去的現象。
甚至有不少農民為了逃避支差,不惜破壞大車,殺掉牲口。
一般的小商小販更不願意出差,因為一旦出了差,家庭生活即無法維持,當時有人就因為出差負了債,還有人因為出差吃光了積蓄,因此這些人認為出差是個“要命事”。
城鎮上的商人更是一提到出差就非常害怕,因為這不單會影響生意,而且身體上也支持不了,甚至有人出現了因為出差壓病,壓的吐血的情況,因此有的商人提出寧幹五天寫算的活,也不願意出一天差。
即便不得不出差者,也是滿腹牢騷怪話連篇。
比如河南杞縣總結戰勤總結中有如下內容:“一般人說:‘該咱去即去,不能孬了’,一勃子扭筋的農民漢說:‘反正死到八路軍手裏,把老百姓弄死算妥,該去就去,看成色吧!’‘活都誤了,負擔又重,分地還不如不分好呢!’還有的說:‘啥時逼得都當兵好啦!。’”
可見民眾心裏的確有抵觸情緒。
中共文件中對民夫逃亡和抵觸出差原因的分析
造成民夫不願支前及逃亡的原因很多,中共負責戰勤工作的幹部對此有不少比較中肯的分析,總結起來主要是以下幾點:
1、強製攤派百姓出工,激發抵觸情緒
比如據陳毅介紹:“軍差命令急如星火,地方政府為了應付突如其來的軍差,行署、專署、縣政府等,常常控製幾千幾萬民工集中待命;區、村政府則采取控製民力辦法,禁止農民、大車、牲口遠離家鄉,以便隨時征用;有些地區,更提出‘村不離村、區不離區’的口號。如此勞動力便凍結起來,農村間商運停滯,生產減低,很多群眾逃避支差,甚至把大車破壞,牲口殺掉,民眾對我們極感不滿。”
再如徐州剛剛解放時,徐州軍管會征集城裏的公私車輛,為前方緊急運送糧食彈藥,“在開始組織時,拋棄了原有公會、不分車主和工人,統統采用集中管製,結果形成了他們的對抗與恐慌。有的竟開了小差,或將車故意弄壞,造成了極大的困難。”
2、百姓出工幹部不出工,引發普遍不滿
以冀魯豫邊區為例,邊區政府規定:“村幹、模範、英雄到區、縣開會,及民兵集訓等均抵出差。”這樣基本上大部分基層幹部都可以避免出差。
據冀魯豫邊區的戰勤報告顯示:“村往往是帶‘長’字的(農會長、組長、自衛班班長、排長、隅長)、帶‘員’字的(各委員、通信員)、幫辦等均不出差,這一現象非常普遍。”
同時,由於這些基層幹部掌握著百姓出差的支配權,因此他們的親戚朋友就有了可以逃避出工的機會:“與村幹有關係有地位的人,該著出差,提著壺拿著煙找村幹部想辦法,村幹部把煙酒擺上請自衛隊,要自衛隊代出,群眾稱為包庇私自。”
老百姓對這種徇私的做法自然深惡痛絕,因此對出差更加抵製。
3、支前民工待遇差,常常吃不飽穿不暖
劉瑞龍在淮海戰役時的日記中說:“民工的供給是最大問題。糧食部署隻是提一下,沒有固定來源及一定供給計劃。”
正因為沒重視民工的吃飯問題,因此造成了“民夫吃不飽飯,且不及時。甚至喝不到開水,睡不妥”的現象,甚至有的地方連民工的糧秣站都未建好,致民工食宿發生困難,有的隻能睡草堆。
除了食宿,穿衣也出現嚴重問題,據劉瑞龍日記介紹說:“民工衣服是最嚴重問題,來時天氣不太冷,帶的棉衣不多,至今沒有很好解決,幾次都是在繳獲中解決。已發棉衣五萬五千套,野供在窯灣收一萬二千套,大部是單衣,夾片子,半成品,很短,三分之一穿不得。”
食宿有問題,人就容易生病,“病員多,腸胃炎,寒熱是凍的。五分區的已病三百多,醫藥沒有解決。”
4、幹部思想落後於群眾,用欺騙辦法,自設難關
一是幹部少,無法深入開展工作。
比如某縣指揮部隻有一個人作戰勤工作,且此人係半工作半休養狀態,直到病重走了才添一個動員股長。
缺少幹部的後果便是領導工作不到位,擔架處於無人領導的狀態,據該縣1948年10月份報告:“上期常備擔架逃亡四分之一(200),這次常備挑夫逃亡160,占40%,臨時擔架跑了50副。”
二是有些幹部是靠欺騙等手段動員百姓出工,比如豫皖蘇分局總結淮海戰役時提到:“戰役初期,幹部思想落後於群眾,用欺騙辦法,自設難關,越解釋群眾越懷疑,逃亡很多,如五分區擔架,先說到扶溝三五天的任務,又說到亭州,又說到永城,每逢一關,逃亡一批,到前方者不及百分之三十。”
戰勤部門不得不采取多種措施,包括用酬勞吸引民工
1、以“消滅敵人享太平”之名做宣傳
動員的第一手段是宣傳。
如豫皖蘇分局在總結報告中提出:“一般群眾,最迫切的要求是太平,一般的認識是消滅敵人才能享太平,凡是敢於公開宣傳支援淮海大戰,消滅敵人享太平,說明任務的都易鞏固。”
杞縣組織黨員幹部“在貧農團會上進行保飯碗、保衛翻身果實的教育,及檢討每人是否有忘本思想。打仗為誰,如何保證任務的完成與帶頭作用。”
此外,戰勤部門也同樣注重對前線民工的宣傳工作。
如以具體事例展開”訴苦複仇立功運動“,隨時總結宿營、行軍、抬傷員、搞糧草與居民關係,提出優缺點;培養積極分子等。
2、“幹部帶頭輪流去”,防止有人找借口不出工
針對農村出差“抓鬮”,“論趟”不論工,村幹包庇“黑人”等現象,在基層開展“民主運動”,即“誰出差、誰免差,前方差、後方差都由群眾評定清楚”。
比如杞縣在動員時就召開民工座談會,“爭論出工是否公允,及本人意見和所有困難,全部提出來解決。召開民工家屬座談會,打通家屬思想與實際解決困難,避免拉腿。和進行此次不該出工、民工的輿論動員(如說硬話,表示他的態度,今後該他出如何如何……)”。
經過這樣的“民主運動”,過去是“莊裏稍有一技之長、替村幹部做些事的人便不出工,民兵也不出工”,現在是“根據各家實際情況,合理攤派任務。
支前人人要去,不能找工,不能趕工,防止有人找借口不出工。幹部帶頭輪流去。公平問題得到了一定緩解。
為遏製逃亡現象,冀魯豫區黨委也製定了處罰措施:“對於一般逃亡民工可使其補還糧柴另行補差,個別特別窮困義為人所惑逃亡者,要保證下次不逃亡,可準免其補償柴糧。但應由群眾評定之。至於其中蓄意破壞煽動逃亡之個別不良份子,則應視其犯罪情況由政府法辦之。”
民眾擔心出差耽誤生產,一般的解決辦法,是發動群眾訂立五保公約,搞互助生產,“把所該出工、民工、軍工烈屬的戶數地畝,都具體的分到以居民組為單位的生產組裏”。
此外,後勤部門還要求對群眾出的車和牲口,要折工計算,損壞要折價賠償或給予維修,總之不讓出工具牲口的群眾吃虧。
3、尋找積極分子“發動群眾訴苦”
對於尚未建立基層政權的新收複區而言,要想動員民眾支前,難度相對而言更大。
在這些地區,首要之務是尋找積極分子,這些人主要是“參加過支前受過考驗的,參加武工隊打過遊擊戰的,抗烈屬,政治麵目清楚、沒有投降敵人的或與故妥協未作壞事的老村幹,以及一般群眾中的苦主”等。
然後在積極分子的配合下“發動群眾訴苦”,號召支前。
4、搞“給價包運”,吸引民眾為軍隊“打工”
針對各地區強製攤派民夫出工,民工在支前過程中待遇較差的情況,戰勤部門下發通知要求改善民夫待遇。
首先是提高民工出差的生活待遇。
1948年10月25日,華東支前委員會決定在民工來往的道路旁設立民站,每30裏設一小站,60裏設一大站,給運輸糧食物資的民工提供“茶水與飯食,要支起10-15口大鍋、囤積一部分燒柴與麵粉,專做民夫吃飯與喝水之用。宿營站初民夫的吃喝問題外,尚需招待住宿,要支20-30口。”“每一站至少要聘請中醫一、二人與民夫治病。”
此外,針對之前對民工隻供夥食義務運輸的情況,從1948年9月開始,中原解放區發布了《禁止無償派差,實行給價包運製度》的公告,給予出差民工一定補償。
公告規定:“凡前後方部隊、政府機構、學校、工廠、醫院、兵站及其他任何機構、任何個人所有搬運武器、彈藥、機器及一切糧草物資等,概應依照規定運費按工給價,或按件給資。一律禁止無價派赴,禁止隻分夥食不結工資之義務運輸製度。”
那麽到底給多少呢?
公告中規定:“轉送傷員無論采用何種運送方法,每轉送一人行50裏,發給運價糧食30斤(秋前以小麥計,秋後以雜糧計)。但如用擔架時,按每個傷員加發10斤。……運送軍械、彈藥等每百斤百裏之運費,人力挑運為32斤,馱運23斤,各種車輛為20斤。”
這就使得“支前不僅不是負擔,反增加活路,因此到處修理大車,增加牲口。……過去供給製支差,每輛大車隻運600斤者,現能運1400斤至1700斤。過去一天隻走四五十裏者,今能走八九十裏至百裏。過去出公糧、公草、田賦之外還要支差,並要出村經費、做鞋慰勞等,真是苛雜不堪重負。現在群眾隻出公糧、公草、田賦,其餘村經費慰勞、派軍鞋一概停止。過去群眾對我不滿心理,已一掃而空。”
淮海戰役期間共動員民工500餘萬人
經由上述舉措,民眾“支前積極性”大幅度提升,比如莒縣一個區原來計劃出900輛小車,估計已經到頂。縣裏讓再出200輛,區裏召開動員會後,群眾又出了500輛車、700條麻袋,超額完成任務。
據官方統計:
淮海戰役期間,共動員“支前民工(包括隨軍民工、二線轉運民工和後方臨時民工)543萬人,擔架20.6萬副,大小車輛88.1萬輛,挑子30.5萬副,牲畜76.7萬頭,船8539隻,汽車257輛,向前線運送彈藥1460萬斤、籌運糧食9.6億斤,前方實際用糧43400萬斤,向後方轉運傷員11萬餘名。在戰役的第三階段,參戰兵力與後方支前民工的比例為1比9,大大超過戰役初期1比3的概算。”
參考資料:
黃道炫:《三年內戰中的民夫 —— 以冀魯豫區為例》,《新史學》第七卷《20世紀中國革命的再闡釋》,中華書局2013年6月版; 劉統《華東解放戰爭紀實》,人民出版社1998年12月版; 王樹成《戰勤工作資料選》,1988年12月版; 劉瑞龍《我的日記 —— 淮海、渡江戰役支前部分》,解放軍出版社1985年版; 《淮海戰役·第三冊》,中共黨史資料出版社1988年10月版; 《淮海戰役資料選》,山東人民出版社,1978年12月版; 《陳毅軍事文選》,解放軍出版社1996年3月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