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捷對疑罪從無的評論完全暴露了缺乏法律基本知識,啥叫證據咋叫疑罪?

他說無罪推論疑罪從無並不代表嫌疑人的立場,完全沒有現代法律的觀念. 是你政府說人家有罪,權利對個人,誰強誰弱非常明顯,你說人家有罪又拿出模棱兩可的證據,或者幹脆有線索沒證據,還歸政府有利,和不直接抓了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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