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行政意義上的監視居住(本質是一樣的,執行部門不同),算是給“疑罪從無”的逍遙經打了個補丁。
中國大陸的貪官最歡迎“疑罪從無”了,相應地查貪腐案的審計與偵查成本暴增,所以後來習近平班子就把雙規改成“留置”也就是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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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文革時期被殺的當然不適合疑罪從無了,當時完全是像張律師說講的為了追求社會正義
-jin_yin_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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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2024 postreply
18: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