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出來的富田事變——李韶九酷刑不讓來俊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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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逼出來的富田事變——李韶九酷刑不讓來俊臣

毛澤東與清肅AB團連載(3)

(節選於 高華教授所著《紅太陽是怎樣升起的》)

 

12月7日下午,時任紅一方麵軍總政治部秘書長兼肅反委員會主席的李韶九代表總前委,到達江西省蘇維埃政府所在地富田,指導江西省行委實施總前委關於肅反的部署。李韶九向曾山(江西省蘇維埃政府主席)和陳正人麵交了毛澤東的指示信,隨即將省行委和紅二十軍八個主要領導人段良弼、李白芳、金萬邦(省蘇維埃政府軍事部長)、周冕(省蘇維埃政府財政部長)、謝漢昌(紅二十軍政治部主任)、劉萬清、任心達、馬銘等人予以逮捕。李韶九對這批同誌施用了「打地雷公燒香火」等多種刑法,被打同誌「皆體無完膚」,「手指折斷,滿身燒爛行動不得」,有的人被當場折磨致死,而每一次用刑都有李韶九在現場指揮。據當時資料記載,被害同誌「哭聲震天,不絕於耳,殘酷嚴刑無所不用其極」。12月8日,李白芳、馬銘、周冕的妻子來看被拘押中的丈夫,也被當作「AB團」抓起來,被施以嚴刑「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燒身,燒陰戶,用小刀割乳」。在慘酷的刑訊下,段良弼供出李文林、金萬邦、劉敵、周冕、馬銘、任心達、叢允中、段起風等「是AB團首領,並供出紅軍學校有大批AB團」。對於這次刑訊逼供,蕭克將軍在1982年曾回憶道,「即便過了半個世紀,也不能不令人慘然一歎。我們這些『過來人』也覺不堪回首。」

 

12月7日至12日晚,在短短的五天時間裏,李韶九(於9日離開富田)、省蘇維埃主席曾山和總前委秘書長古柏(於8日到達)坐鎮富田,厲行肅反。曾山親自審訊段良弼,所得結果是抓出「AB團」一百二十多名,要犯幾十名,先後處決四十餘人, 其中李韶九在未動身前往東固前親自布置將二十五人處決。

 

在這之前的12月9日,當總前委派來「協助肅反」的古柏趕到富田後,李韶九帶一個排警衛,押著被捕的紅二十軍政治部主任謝漢昌離開富田,於10日到達紅二十軍軍部所在地東固,立即與軍長劉鐵超、政委曾炳春研究如何貫徹毛澤東兩封指示信,「找得線索來一個大的破獲」。李韶九、劉鐵超、曾炳春根據段良弼、謝漢昌被刑訊後的口供,認定紅二十軍174團政委劉敵是AB團分子。但因李韶九與劉敵是同鄉,李韶九雖然在談話中已點出劉是AB團分子,但是並沒有立即將劉敵逮捕,隻是「采用軟硬兼施的方法」,迫使劉敵自己供認。劉敵在富田事變後,寫給中央的信中承認他在同李韶九談話後,即有了發動事變的念頭。劉敵並在信中陳述說,他一向知道「李韶九是素來觀念不正確,無產階級意識很少的一個慣用卑鄙手腕,製造糾紛」的人。為了躲過馬上就要降臨的刑訊逼供,劉敵改用長沙口音對李韶九說,「我是你老人家的部下,……現在幸喜你老人家來了,我隻有盡量接受政治教育,承認錯誤,我相信毛澤東同誌總不是AB團,軍長總不是AB團,我總為你三位是追是隨,我個人還有什麽呢。」李韶九見劉敵這番表態,就放劉敵回去了。

 

12月12日,富田事變爆發。這天上午早飯後,劉敵同獨立營長張興、政委梁學貽秘密開會商量應對李韶九的措施。三人一致認為,紅一方麵軍總前委來抓AB團是打擊贛西南黨的幹部「陰謀計劃的組成部分」,為了防止陰謀得逞,決定立即逮捕李韶九和紅二十軍軍長劉鐵超等人。會後,劉敵即至獨立營對戰士進行鼓動,率領全營紅軍戰士包圍了軍部,逮捕了軍長劉鐵超,釋放了謝漢昌等人,李韶九被捉後逃走,軍政委曾炳春也跑回家鄉躲避。傍晚,謝漢昌、劉敵率紅二十軍軍部直屬獨立營衝到富田,包圍了省行委和省蘇維埃政府,釋放了在押的段良弼、李白芳等「AB團分子」七十餘人。中央提款委員易爾士(劉作撫)也被捉了起來(次日即被釋放,並被邀請在群眾大會上發表演講)。省蘇維埃政府主席曾山趁亂逃出富田,跑回家鄉。古柏也從「肅反機關跑了出來」。古柏之妻曾碧漪、陳正人之妻彭儒均趁黑夜逃走。這就是震驚江西蘇區的富田事變。

 

富田事變發生後,謝漢昌、劉敵等把所率領的紅二十軍帶到贛江以西湘贛蘇區永新、蓮花、安福一帶,繼續展開土地革命,並在吉安縣永陽成立了「江西省行動委員會」和「江西省蘇維埃政府」,謝漢昌、劉敵采取了四項緊急措施:

 

一、派遣段良弼攜二百斤黃金緊急趕往上海(實際帶到上海中央的隻有「幾十兩」),向中共中央匯報贛西南「肅AB團」及富田事變經過,請中共中央裁決。

 

二、通緝曾山、陳正人、古柏、李韶九。省行委認為,曾山等配合李韶九濫抓「AB團」,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緝拿歸案。

 

三、爭取贛西南特委下屬的湘贛蘇區西路行動委員會書記王懷的同情與支持(1930年12月9日,毛澤東的老部下,原省行委常委、宣傳部長陳正人率一個排兵力去西路行委,貫徹總前委兩封信的精神,準備逮捕行委書記王懷,但未果)。在王懷領導下的河西蘇區、紅二十軍的反毛行動受到普遍同情,王懷的觀點——紅二十軍行動不是反革命行為,而是「工人階級路線與農民路線兩條路線鬥爭」,被迅速傳播開來。富田事變當事人之一的曾山,在幾十年後對此還記憶猶新。他說,當時「河西蘇區黨員和群眾的思想極端混亂,甚至還影響到河東蘇區部分人民和部分黨員的認識也逐漸模糊起來」。由此可見,當年毛澤東的極端行為造成的影響是何等廣泛。

 

四、公開打出反毛澤東旗幟,並試圖爭取朱德、彭德懷、黃公略、滕代遠的支持。謝漢昌、劉敵在向贛江西邊轉移途中,張貼大量標語和《告同誌和民眾書》,指責毛澤東有「黨皇帝思想」,宣稱「黨內大難到了」並提出「打倒毛澤東,擁護未、彭、黃」的口號。12月20日,謝漢昌、李白芳、叢允中等在永陽鎮寫了《致朱德、彭德懷、黃公略、滕代遠信》,這封信一方麵譴責李韶九大抓AB團,對同誌濫捕濫殺,同時又抨擊總前委偏護李韶九,還附上了偽造的《毛澤東給古柏的信》,離間毛與朱、彭、黃的關係。

 

《毛澤東給古柏的信》普遍被認為是一封偽造信,當事人彭德懷的證據可能最有說服力。數十年後,彭德懷在獄中寫交待材料回憶此事時說:「這封信是富田事變的頭子叢允中寫的,他平日學毛體字,學得比較像,但是露出了馬腳——毛澤東同誌寫信,年、月、日也是用漢字,不用羅馬字和阿拉伯字。」(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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