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根本區別在於如何理解藝術及尊重表演藝術的人們的問題。港台社會文化沒有藝術,隻有娛樂;大眾文化承繼了舊社會習俗並

來源: 明初 2024-03-10 15:07:4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266 bytes)

港台社會文化沒有藝術,隻有娛樂;社會大眾文化承繼了舊社會習俗並把表演藝術的專家,稱之為藝人而藝人的社會地位,形同流氓娼妓一類的下九流。

盡管港台進入現代,不會有多少人把“藝人”認作下九流但其社會文化特征以及對藝術的認識程度,依然停留在“娛樂”作用的認識層麵上。落後封建並缺乏人文意識的社會大眾文化,自然就不會猶如西方文明社會的人們對於 “娛樂”有著藝術的認識高度從而在文字語言表達上,顯示了對藝術的崇仰及對 “藝人” 的尊重。

演藝界,這個詞匯,照我的理解還是把藝術看作了娛樂。演藝演藝,是個動詞加名詞的詞匯,其內涵和新中國在大眾文化方麵提升民眾人文意識而使用的“藝術界“、“文藝界”或戲劇、電影界等詞匯所表達的,還是有著本質上的不同。演藝界,其內涵指的還是 “表演歡娛說唱逗樂行當”的領域之意但比之“演藝圈”一詞,其所代表的社會文化,要進步些了。然而新中國建立之後提倡使用的詞匯,諸如對“藝人”、“戲子” 用表演藝術家或演員來指代,從而就將其所從事的“歡娛說唱逗樂”,提升到文藝的高度或歸納成藝術的一部分了。新中國在這些詞匯上,用名詞強調了其藝術的屬性、藝術的“殿堂”,而那些從事藝術活動的人們,顯然就不再是下九流的戲子藝人了。

文藝界、藝術界以及電影界和戲劇界等這類詞匯,展現了人文的進步,表達了藝術的崇仰並體現了文明進步社會大眾文化的一定高度。建議還是使用新中國起始的那些常用詞匯為好。沒有必要用“演藝界” 一詞來替代“文藝界”或“藝術界”以及電影戲劇界等。

港台的社會文化尤其大眾流行文化沒有藝術,隻有娛樂。而大陸目前由於大眾媒體有意識地 “誤導”,其沒有藝術隻有娛樂的墮落性,不堪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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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了,謝謝! -Argon_Argon- 給 Argon_Argon 發送悄悄話 Argon_Argon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10/2024 postreply 18: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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