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前不但沒有研究《紅樓夢》底興趣,十二三歲時候,第一次當他閑書讀,且並不覺得十分好。
那時我心目中的好書,是《西遊》、《三國》、《蕩寇誌》之類,《紅樓夢》算不得什麽的。我還記得,那時有人告訴我姊姊說:“《紅樓夢》是不可不讀的!”這種“象煞有介事”的空氣,使我不禁失笑,覺得說話的人,他為什麽這樣傻?
直到後來,我在北京,畢業於北大,方才有些微的賞鑒力。
一九二零年,偕孟真在歐行船上,方始劇談《紅樓夢》,熟讀《紅樓夢》。這書竟做了我們倆海天中的伴侶。孟真每以文學的眼光來批評他,時有妙論,我遂能深一層了解這書底意義、價值。但雖然如此,卻還沒有係統的研究底興味。
歐遊歸來的明年(一九二一),我返北京。其時胡適之先生正發布他底《紅樓夢考證》,我友顧頡剛先生亦努力於《紅樓夢》研究;於是研究底意興方才感染到我。我在那年四月間給頡剛一信,開始作討論文字。從四月到七月這個夏季,我們倆底來往信劄不斷,是興會最好的時候。頡剛啟發我的地方極多,這是不用說的了。這書有一半材料,大半是從那些信稿中采來的。換句話說,這不是我一人做的,是我和頡剛兩人合做的。我給頡剛的信,都承他為我保存,使我草這書的時候,可以參看。他又在這書印行以前,且在萬忙之際,分出工夫來做了一篇懇切的序。我對於頡剛,似乎不得僅僅說聲感謝。因為說了感謝,心中的情感就被文字限製住了,使我感到一種彷徨著的不安。頡剛兄!你許我不說什麽嗎?我蠢極了,說不出什麽來!
至於我大膽刊行這本小書,不羞自己底無力,這一段因緣,頡剛也代我申明了。他說:
“既有興致做,萬不可錯過機會;因為你現在不做,出國之後恐不易做,至早當在數年以後了。
這種文字,看似專家的考證,其實很可給一班人以曆史觀念。
有了這篇文字,不獨使得看《紅樓》的人對於這部書有個新觀念,而且對於書中的人也得換一番新感情,新想象,從高鶚的意思,回到曹雪芹的意思。”(十一,四,七)
但他這些過譽的話,我這小書是擔當不起的。我隻希望《紅樓夢辨》刊行之後,漸漸把讀者底眼光移轉,使這書底本來麵目得以顯露。雖他所謂,從高鶚的意思,回到曹雪芹的意思,我也不能勝任,卻很想開辟出一條道路,一條還原的道路。我如能盡這一點小責任,就可以告無罪於作者,且可告無罪於頡剛了。小小的擔子,在弱者身上是重的,我恐不免摔十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