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敢罵、敢批評毛澤東的女人:張誌新烈士,她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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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誌新(1930年12月5日—1975年4月4日),天津人,文化大革命受難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1975年4月4日被遼寧省革命委員會經過公開審判後處死,1979年被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平反中共遼寧省委追認她為革命烈士後開始聞名中國。她的監禁生涯從1969年到1975年一共持續了六年,直至被執行死刑[1]。關於她的筆錄目前尚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開。2019年中國官方將張誌新列為“最美奮鬥者”之一。

生平[編輯]

早年[編輯]

1930年12月5日,張誌新出生在天津一個大學音樂教師家庭,父親張玉藻曾參加辛亥革命,母親郝玉芝是濟南女子師範學校學生,家中有3個哥哥,3個妹妹。[2]

1950年,張誌新從天津市第一女子中學(今天津市海河中學)畢業,前往河北天津師範學院教育係學習[2]朝鮮戰爭爆發後,正在河北師範學院讀書[2]的張誌新響應中共“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的號召,參加中國人民誌願軍,進入軍事幹部學校學習[2]。1950年,張誌新在中國人民大學工作時認識後來的丈夫曾真[2]。1951年1月,部隊急需俄語翻譯,張誌新被從部隊保送到中國人民大學俄語係[2] 。

1952年,張誌新提前畢業後留校,在俄語係資料室工作[2]。那時,曾真任中國人民大學哲學係團委書記。1955年10月1日兩人結婚。1955年12月,張誌新加入中國共產黨[2]

1957年,他們夫妻同時被調往沈陽工作,均為中共遼寧省委機關幹部[2],1962年,張誌新被調到遼寧省委宣傳部當幹事。他們育有兩名子女:女兒曾林林1956年出生,兒子曾彤彤1965年出生。

文革時期[編輯]

1968年,張誌新曾對同事透露自己對文化大革命“很多事情不能理解”,遭同事秘密舉報為反對文化大革命。不久,中共遼寧省委宣傳部將張誌新和3萬多工作人員送到盤錦的幹校學習改造。幹校指責張誌新反對文化大革命,並成立專案組對其進行批鬥。張誌新曾在批鬥會上說:“強迫自己把真理說成錯誤是不行的,讓我投降辦不到。人活著,就要光明正大,理直氣壯,不能奴顏婢膝,低三下四。我不想奴役別人,也不許別人奴役自己。不要忘記自己是一個共產黨員,不管出現什麽情況,都要堅持正義,堅持真理,大公無私,光明磊落……”,並在批鬥會上對文革打擊劉少奇等大批幹部提出質疑,同時認為不應該對毛澤東進行個人崇拜。1969年9月18日,張誌新以反革命罪被捕入獄[3] [4][5][6]

張誌新在獄中堅稱自己無罪[5],並寫下《一個共產黨員的宣言》:

對關係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一些問題發表意見,提出看法,這是忠於黨的表現,是一個普通黨員對待路線鬥爭應盡的義務和權利。[6]

張誌新在監獄備受折磨,監獄工作人員用鐵絲鉗住她的舌頭和嘴巴,把拖布往裏麵噻。她的雙手被反銬在身後,背上背著18斤重的鐵錘,腳上帶著腳鐐,遼寧省的政治官員多次在獄中毆打張誌新,將其頭發拔光。陳禹山[7]稱政治官員多次派遣男犯人對其實行強奸、輪奸。[8][2][9]之後張誌新寫下遺書,準備自殺。被發現後嚴加監視,並且把她綁起來召開批鬥會,批判她“以死向黨示威對抗運動”。法院下達的離婚判決書送到監獄,張誌新平靜地說:“離不離婚,對我來說已經沒有什麽意義了。”[10]

1970年5月,張誌新被遼寧當局以“反對毛澤東主席、反對江青同誌,為劉少奇翻案”的罪名判處死刑,報送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5]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謝越在1979年接受陳禹山采訪時回憶:遼寧省高院軍管會把張誌新案首先給一處副處長高振忠審。高振忠認為“毛主席指示‘一個不殺,大部不抓’,張誌新是動口不動手的,不搞破壞的。在組織會議上,黨員在黨的會議上發表自己的看法,構成犯罪嗎?要判張誌新勞改。”他考慮判兩年以上有期徒刑,經研究得到認可,謄抄審判意見稿時把刑期改為15年[5]。但是,張誌新在關押期間謾罵監獄長,喊“打倒毛澤東”。此事驚動了遼寧省最高負責人、沈陽軍區司令員陳錫聯,他發話說:“留個活口,當反麵教員,不殺為好”。於是改判張誌新無期徒刑,投入沈陽監獄強迫勞動改造[11]

1973年11月16日,監獄組織犯人參加一次批林批孔大會,報告人在批判林彪推行“極右路線”時,此時精神已經失常的張誌新突然神智恢複,站起來喊:“中共極右路線的總根子是毛澤東。” 因此被認定“仍然頑固堅持反動立場,在勞改當中又構成重新犯罪”,被提請加刑,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因故未馬上執行[11][12]

1975年2月26日,中共遼寧省委常委召開擴大會議,再次審批張誌新案件。出席這次會議的有毛遠新等17人。會上,蔡文林作了《關於現行反革命犯張誌新的案情報告》。會議中毛遠新發表了他的意見說,“判了無期徒刑,還一直相當反動,看來是死心塌地;服刑期間還那麽瘋狂,還犯罪,讓她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殺了算了。”此話一出導致她死亡[12][5]。2月27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擴大會議決定,給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文件:“你院報省審批的張誌新現行反革命一案,於1975年2月26日經省委批準判處張犯死刑,立即執行。希望遵照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報給我們。”3月6日,監獄有人提出,張誌新“是否精神失常”的問題向上級報告。3月19日,上級批示:“洪××同誌不考慮,她的假象,本質不變,仍然按省委批示執行。”張誌新由於在行刑前經過多日“小號”(一種隻能坐,不能躺臥的特小牢籠)以及酷刑的折磨,已經被逼瘋,用饅頭沾著經血吃,坐在大小便裏[9]

處決[編輯]

她把帶血的頭顱,放在生命的天平上,讓所有的苟活者,都失去了重量……
《光明日報》記者陳禹山《一份血寫的報告》[5]

1975年4月4日,張誌新在受盡酷刑折磨之後,被綁赴沈陽市東陵區大窪刑場執行槍決,終年45歲。在處決前,張的喉管被割斷並捂住口鼻以阻止其發聲。[6][2][4][13]從陳禹山發布的信息來看,割喉的命令出自毛遠新[12],亦有人提出“毛遠新沒有相關命令”“並未割喉而是割聲帶”的意見[14]

身後[編輯]

一個女管教員目睹慘狀旋即昏厥,後因另罪被捕,囚17年。[12]另外一名表達讚同張誌新言論的黨員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

平反[編輯]

1978年10月16日,遼寧省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判,宣告張誌新無罪[2]

1979年3月1日,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文宣布,“為張誌新同誌徹底平反昭雪”[2]。3月9日,中共遼寧省委召開常委會,報告張誌新案件的複查情況,遼寧省委第一書記任仲夷說:“張誌新同誌是一個好黨員,堅持真理,堅持黨性,堅持鬥爭,寧死不屈。我主張和讚成定為烈士,予以徹底平反昭雪”[13]。3月31日,中共遼寧省委為她平反,並追認為革命烈士[15][6][2] 。8月,在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上,任仲夷就張誌新冤案的專題說:“從張誌新被害事件中,人們更加深刻地理解到,沒有健全的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製,無產階級專政就會變成法西斯專政。”[13]

隨即,中共遼寧省委作出《關於為張誌新同誌平反昭雪、追認她為革命烈士的決定》,張誌新冤案全部平反,告一段落[13]。隨後,《遼寧日報》刊布長篇通訊《為真理而鬥爭》,《人民日報》編輯看完打算轉載,遭到胡喬木的抵製,一個月後,胡耀邦作出批示:“張誌新就是劉胡蘭式的英雄人物,應該刊登”,胡喬木才予以放行[9][12]

張誌新平反後,安葬在沈陽回龍崗革命公墓,墓碑題詞“探求真理,貴在實踐,忠骨毀滅,浩氣長存”[4]。1979年,上海電視台錄製了根據張誌新事跡改編的電視劇《永不凋謝的紅花》。2019年中國官方將張誌新列為“最美奮鬥者”之一。

言論觀點[編輯]

部分言論[編輯]

再過十幾年,有人看我們現在和黨的領袖的關係,就像我們現在看以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樣可笑,像神話一樣不可理解。
無論誰都不能例外,不能把個人淩駕於黨之上。
對誰也不能搞個人崇拜。
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階段中,毛主席也有錯誤……[16]

中國共產黨從誕生以來,及在新中國建立初期前的各個曆史階段中,毛主席堅持了正確路線。尤其是,1935年遵義會議以後,樹立了毛主席在黨內的領導地位,結束了第三次“左”傾路線在黨中央的統治,在最危急的關頭挽救了黨。毛主席在黨的曆史發展中的豐功偉績是不容否定的。但我認為,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階段中,毛主席也有錯誤。集中表現於大躍進以來,不能遵照客觀規律,在一些問題上超越了客觀條件和可能,隻強調了不斷革命論,而忽視了革命發展階段論,使得革命和建設出現了問題、缺點和錯誤。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難時期的一些問題上,也就是三麵紅旗的問題上。”

對“三忠於”、跳“忠字舞”,她說:“過去封建社會講忠,現在搞這個幹什麽!搞這玩意幹什麽!再過幾十年的人看我們現在和黨的領袖的關係,就像我們現在看從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樣不可理解。”“無論誰都不能例外,不能把個人淩駕於黨之上。”“對誰也不能搞個人崇拜。”[17]

著作[編輯]

《一個共產黨員的宣言》入獄一個多月的張誌新寫的一份萬言書。[18] [19]

家庭[編輯]

1950年,張誌新在中國人民大學認識曾真,1955年國慶節兩人結婚。曾真是陶鑄夫人曾誌的弟弟。

兩人育有2個子女,女兒曾林林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哲學係,兒子曾彤彤畢業於清華大學化學係,兒子女兒都居住在美國明尼蘇達州[20]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1. ^ Ladany, László. [1988] (1988).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nd Marxism, 1921-1985: A Self Portrait. Stanford University, Hoover Institution Press. ISBN 978-0-8179-8621-6
  2. 跳轉到: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張誌新英烈永垂不朽. 網易. [2006-03-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4-08) (中文(中國大陸)).
  3. ^ 宋永毅. 文革中公民異議文獻檔案匯編(上). 國史出版社. 2018.
  4. 跳轉到:4.0 4.1 4.2 1975年4月4日 張誌新為真理而獻身. 人民網.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24) (中文(中國大陸)).
  5. 跳轉到:5.0 5.1 5.2 5.3 5.4 5.5 回憶烈士張誌新:我們民族那份帶血的記憶. 新浪網. [2019-09-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中文(中國大陸)).
  6. 跳轉到:6.0 6.1 6.2 6.3 張誌新(1930-1975)北方網[2009-07-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中文(中國大陸)).
  7. ^ 存檔副本[2023-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07).
  8. ^ 李宗陶. 張誌新臨刑照片:喉管被割斷 臉扭曲得沒人形. 南方人物周刊. [2012-09-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1-22) (中文(中國大陸)).
  9. 跳轉到:9.0 9.1 9.2 張誌新:文革中批毛澤東 獄中遭強奸槍斃前被割喉. 鳳凰網. [2012-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8-16) (中文(中國大陸)).
  10. ^ 張誌新“現行反革命” 毛遠新下令“殺了算了”(2)[2008-0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05).
  11. 跳轉到:11.0 11.1 真實的“遇羅克”和“張誌新”[2019-09-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30).
  12. 跳轉到:12.0 12.1 12.2 12.3 12.4 張誌新冤案還有秘密. 南方網. [2002-06-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22) (中文(中國大陸)).
  13. 跳轉到:13.0 13.1 13.2 13.3 蘇育英、鄔謨俠. 未能喊出的正義:張誌新冤案中的大秘密. 人民網. [2011-05-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10) (中文(中國大陸)).
  14. ^ 在曆史大背景下的張誌新案. 蘇鐵山. [2023-1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7) (中文(中國大陸)).
  15. ^ 張誌新蒙難之後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7-10-08.,來源:南方網,2004年9月23日。
  16. ^ 陳少京,《張誌新冤案揭密》,《南方周末》2000年6月16日。
  17. ^ 張誌新“現行反革命” 毛遠新下令“殺了算了” (頁麵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18. ^ 存檔副本[2023-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29).
  19. ^ 存檔副本[2012-11-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20. ^ 張誌新 死神也不能奪去的勇氣和美麗. 搜狐. [2009-09-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中文(中國大陸)).

來源[編輯]

文章
  • 陳少京:《張誌新究竟因何而死》
  • 馮月:《終有一天見天日》
  • 韶華:《真話英雄張誌新在批鬥大會上高昂著頭》
書籍
  • 朱健國. 《不與水合作》. 文化藝術出版社. 1999年. ISBN 9787503918469 (中文(中國大陸)).
  • 金石開. 《文革死亡檔案》. 中國大地出版社. 1993年 (中文(中國大陸)).
  • 陳禹山. 《一份血寫的報告》. 海天出版社. 1993年. ISBN 7-80542-784-4 (中文(中國大陸)).

外部鏈接[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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