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有閑人士用槍狩獵射殺玩耍,並非僅隻是獵人為生存而為。愛貓愛狗勝過愛無家可歸睡馬路的人類啊,但路有死貓死狗卻又是熟視無睹的,也是怪像之一。
“人民已是衣食無憂的時候,一定會遵守國家法規”,真是如此的話,哪來那麽多凶殺、槍殺案的,又何須那麽多警察巡視監督啊。
還有就是路見動物穿馬路,減速或停車,也並非完全就是愛護動物而是怕車被搞髒或撞壞。我當年剛到米帝初生牛犢不怕虎啊,夜晚高速公路飛車,黑夜之中一頭鹿眼見車燈大亮,欣喜異常地朝著我的車頭迎麵撲來,稀裏嘩啦的車燈飛濺車蓋扭曲,那瞬間的碰撞衝擊,就是雙方的速度之和另加雙方的重量了。幸運的是高速之下為時已晚的規避動作,沒造成什麽事故。。。。。。
歐老先生見到的現象,盡管有關方麵也許有所規定不準獵殺,但究其根本原因則是老外公眾場合要麵子、矯情,二就是不懂如何吃這玩意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