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獄之災。我個人認為教授做過了,拒絕她,嚴厲教育,使其未遂就可以了。有人說知情不報會有麻煩的,可見英治時建立的廉政公署,是有威懾力的。
香港和新加坡腐敗指數很低。97年後不久,HK一大陸博士生,答辯前賄賂她導師一萬塊。那個教授嚇壞了,把她舉報了,給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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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腐敗,需要獨立的監督機構。中國現在是自己人監督自己人,在理論上是不可行的。
-衡山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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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2024 postreply
19: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