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卅四):高要蔡清華

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卅四):高要蔡清華

高要肇慶市

蔡清華(Choy Ching Wah)是高要縣肇慶市人,生於一九三○年八月十八日。他的伯父蔡文粹(Ah Young)生於一八七八年,早在一八九六年便來到澳大利亞,在此之後一直都在雪梨(Sydney)附近發展,做著家鄉高要人祖傳之技藝純熟的種菜生意,因而在一九○一年澳大利亞聯邦成立前便成為了當地永久居民。到一九三○年時,他在雪梨靠近機場的布達尼灣(Botany Bay)南部的科格拉區(Kogarah)與另外一位名叫Chan Hon(陳漢,譯音[在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裏無法查找到他的檔案])的同鄉合股租地,投資經營一大塊菜園農場,名為“新生和園”(Sun Sing Wah Garden,或寫為Sun Sang War & Co.),由他擔任經理[1]

因家境殷實,蔡清華自學齡起便在肇慶市接受正規的新式教育;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前,他還被家人送到香港,進入一間雙語學校念初中,由此開始學英語,隻是因為戰爭中斷了他的在港學業。一九四二年香港被日軍占領後,他被迫返回了家鄉肇慶。一九四六年九月,在家人的安排下,蔡清華手書一函致中國駐澳大利亞雪梨總領事館,表達要去那裏留學的願望,並以此信作為其已具備了初步的英語學識能力的證明。根據家族裏協商的結果,他的伯父蔡文粹為此采取了行動。在為侄兒從雪梨華英學校(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校長戴雯麗小姐(Miss Winfred Davies)那裏拿到了入學錄取信後,蔡文粹便以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的身份,以自己參與經營的“新生和園”作保,允承每年供給膏火一百二十鎊作為侄兒來澳留學期間所需之學費和生活費,於當年九月的最後一天,填具申請表格,具結財政擔保書,備齊相關材料,向中國駐雪梨總領事館申辦蔡清華的赴澳留學護照和簽證。

中國駐雪梨總領事館接到上述申請後,很快就走完了審核程序。十月五日,總領事吳三錫行文澳大利亞聯邦移民局,附上蔡清華的申請材料,為其請領留學簽證。按照簽證審理流程,需要核查財政擔保人的財務狀況。經過許多次的公文往返及相關部門大半年時間的拖延,移民部最終通過海關稅務部門得知,上述蔡文粹的“新生和園”菜地每年租金為八十二鎊,上一個財政年度的年收入有六百九十六鎊,扣除其它費用和納稅,淨收入就有二百三十鎊。就這一行業來看,其財務狀況良好,前景也不錯。蔡文粹有二個兒子,分別名Gay Choy和Wai Choy[2],現在跟他一起住,都入讀位於科各拉區的聖母兄弟會中學(Marist Brothers High School),目前長子即將高中畢業,次子則讀到初中最後一年。經過與蔡文粹進一步的溝通和了解,如果蔡清華來澳後,當然是與他們同住在上述菜地旁邊的房子裏,他會先是去城裏的華英學校念書,主要是提高其英語能力,然後就轉學,進入上述他的兩個堂兄弟就讀的聖母兄弟會中學就讀。待所有的核查事項都顯示出蔡文粹符合監護人和擔保人的要求,移民部方才於一九四七年五月十四日通過了上述簽證預評估。五月二十三日,中國駐雪梨總領事吳三錫給蔡清華簽發了號碼為360178的中國學生護照;六天後,移民局也正式將簽證核發給了這位中國青年學子。隨後,中國總領事館便按照蔡文粹的指引,將上述護照寄往中國指定地點交由護照持有者接收。

半年之後,經一番準備,最主要也是將當年在國內的在學課程結束之後,蔡清華便於當年年底從香港搭乘駛往澳洲的太古洋行船隊客輪“山西”(Shansi)號,於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二日抵達雪梨。海關移民局官員當場對其測試,證實蔡清華確實具備了初步的英語能力,遂得以順利通關,入境澳洲。

根據戴雯麗校長的報告,自入境之後,蔡清華便注冊入讀她主持的那間華英學校,主要是補習和提高其英語能力,其選修的課程也包括了中學科目,總計需時二年左右,他每天保持出勤,在校表現令人滿意。由是,他以認真努力的態度,在這間學校一直讀到了一九五○年底,實際上是讀滿了三個學年。

一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蔡文粹以上述“新生和園”此時已由他獨家經營、目前人手不足為由,申請仍在上學讀書的侄兒蔡清華進入其菜園協助工作,因為到上一財政年度,其菜園年收入已達二千五百二十鎊,急需增加人手,不然難以應對日漸增加的市場需求。移民部接到上述申請後,經內部幾個層次的部門討論,認為蔡文粹是澳大利亞永久居民,有權在需要時雇傭更多的職員協助其經營菜園,因而在一九五一年二月七日正式批複蔡清華從學生簽證轉為工作簽證;到當年十月,因菜園生產及市場需要,再將其有效期延至次年六月三十日。

蔡清華就此結束了留學生活,留在了雪梨,跟隨伯父充當菜農,一起經營菜園。而在此過程中,移民部也在與其它部門的往返公文裏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地逐漸將蔡文粹當成了蔡清華的父親。蔡清華的檔案到一九五七年後便沒有了記錄,也許是將其轉到了其它的宗卷裏,隻是目前無法根據他的名字找到後續的這份宗卷。根據從這段時間起大部分留在澳大利亞的中國學生以及做工人員,都開始陸續向移民部申請並獲得永久居民資格,然後歸化入籍的情況來判斷,蔡清華顯然也走的是同一條路。

蔡文粹以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的身份,於一九四六年九月卅日填表向中國駐雪梨總領事館申辦侄兒蔡清華赴澳留學護照和簽證。

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二日,蔡清華搭乘“山西”號班輪從香港航抵雪梨,入關時填寫的登記卡和提供的其個人照片。

蔡文粹的長子亦即蔡清華的堂兄Gay Choy在一九四五年所獲的外僑登記證,上麵顯示出他在一九四○年九月從中國來到澳大利亞讀書。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Choy Ching Wah, NAA: A2998, 1952/2969


[1] Young, Ah, NAA: SP1122/1, N1957/6897。此外,在雪梨華文報刊中,一九○五年因當地華人參與拒約運動,踴躍捐款,其中有“蔡元粹”參與捐款的記載,很有可能這位蔡元粹與蔡文粹是兄弟。也許,蔡清華便是蔡元粹之子。見:“澳洲拒約”,載雪梨《東華報》(Tung Wah Times)一九○六年一月六日,第五版。

[2] 在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裏未能查找到他們二人的入境記錄。隻有一份Gay Choy的外僑登記證,顯示他出生於一九二七年三月十六日,是在一九四○年九月以學生身份從中國來到澳洲念書。可見,蔡文粹亦跟當時絕大多數華人一樣,是回國娶親生子的。見:Gay Choy [Chinese - arrived Sydney per NELOON? September 1940. Box 20], NAA: SP11/2, CHINESE/CHOY 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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