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初的我們家鄉的土改,有上頭的文件(中央?還是省的?),我聽說過一些細節,但記不全了。關於地主和富農的劃分,

記憶中好像是,地主是自己完全不勞動,全靠雇工,而富農則除了雇工,自己也勞動。由於這樣的劃分,有些田更多的劃成富農,而有些地主的田產卻沒有富農的多。

49年以前,在共產黨的老區,好像也曾有搞土改,不知道有沒有上頭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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