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的社會具體實際, 人人還是想方設法奔著去捧鐵飯碗, 全民的最好, 大集體的其次, 知青回城作為政策性的緣故, 機會一定比二勞人員多。
但是, 二勞人員也要吃飯呀,自謀出路成了很重要的了。
城裏的出路, 靠自謀的話, 無非就是手藝人或做小買賣,做手藝就得有手藝,做小買賣的門坎就低得多,提個小籃在電影院門口賣瓜子兒,毫無技術活經驗可談,啟動資金又是低得等於沒有,一晚上下來,賺的錢很可能抵個八級工!
那時的人, 但凡有份工作的, 哪怕是小集體, 似乎都丟不起人拉不下臉皮去電影院門口幹這活, 二勞人員還會在意什麽!
做個小買賣,再小的買賣, 都能比拿工資的多,而找份工作的不易, 便成了留給二勞人員的出路,誰知道他(她)們就能先小小地富起來了呢,總不能把這個小富起來的原由,楞栽到他們被勞改勞教的”基因“上吧, 要說是”原因“, 還差不多。
邏輯就是, 因為他們就業(正式工作)的不易, 要吃飯隻好自謀出路, 做小買賣則是起點最低的自謀出路, 沒料想賺得要比鐵飯碗多。
但是, 沒有一個人願意先被勞改, 然後先小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