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關注。簡單說大陪審團就是用來製約檢察官決定案件起訴與否的權力。 我也隻知道點大概,所以隻能閑侃。鏈接中

這篇文章, 供參考 

http://www.cnd.org/HXWZExpress/11/06/110605-4.gb.html

作者是美國法學院畢業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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