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婦女報刊(1905~1949)的一端看民國時期關於女子職業的記述
(筆者注1:讀者可以從其獨特的包羅萬象的資料性和趣味性中窺視到當時社會習俗和市井生活的方方麵麵。)
關於民國時期的女子職業或者說是謀生手段的報端刊物中,涉及到這類內容的【時報】的「專頁」僅有五個。為什麽比起其他話題,比如儀容等議論要少得多呢?在筆者看來,那時候的民國時期,女性的職業確實是非常非常的少,因為當時的女子從業範圍有限,且多數僅僅是一種謀生的手段而談不上是一種職業。下麵我就分別來介紹這幾個「專頁」。
1939年3月21日「女招待專頁」,這個專頁的刊頭題畫為:一些就餐的男士們已經醉得東倒西歪,桌上杯盤狼藉,濃妝豔抹的女招待手持托盤而入。題目「不容易」一文講的故事道出了女招待工作的艱辛:“不論是怎樣的人物,掏糞夫也好,紳士派的先生也好,對任何人都要笑臉相迎,叫聲‘二爺’。飯座劃拳,要陪著劃,可又不能自己老勝利呀,至少要讓幾拳,讓人家歡喜。哪個房間敲盤子,就需要迅速跑到哪間屋子裏,一天跑來跑去,屈指計之,不知道若千裏路。遇見酒鬼,胡言亂語,還會亂扯亂鬧。喊菜名,菜來了,一樣一樣端上去,人家吃完了,一樣一樣撤下來,還要倒茶,點煙,打毛巾”。
「招待待今昔觀」的作者將北京出現女招待的始末,述說得十分詳細:“北京之有女招待,遠在十年前(筆者注:1929年前後)。而最興盛期,是在六七年前。女招待盛行時,除去普通館子都添女招待之外,二葷鋪也添女招待,幾乎切麵鋪子和小飯棚子全有女招待。鶯鶯雀雀,熱鬧之極。什麽東西,是你也有,我也有,那麽就需要競爭了。當時各個飯鋪紛紛標新立異,有的門前豎起牌子,上寫新添女招待,美麗的女招待,更有的寫女學士招待。那時,初興女招待,有些好色之徒,覺得逛窯子最多隻能待一個鍾頭,不如吃女招待,一邊喝酒吃飯,一邊和女招待逗悶子,混熟了還可以有別的好處,於是一個一個飽吃女招待,隻鬧得醜生四起,醜態百出。有不喜歡這個調調的人,有時想找一家沒用女招待的小館,簡直是個難題。飯店老板,當然願意飯桌越多越好。可是添了女招待,客人漸漸反倒少了。所以過了一個時期,又都紛紛散去女招待。到現在,前門一代的小館子,差不多十分之八還保留女招待;東城西城的館子女招待漸漸絕跡;西單東四的繁華大街,還保留有女招待;宣外還有一家,新南大街有一家,全不如前門了”。
1939年6月20號的「老媽專頁」的刊頭畫,惟妙惟肖地勾畫了一個女仆一手托著盤子,一手為坐在沙發上的姥爺點煙,躬身屈膝,模樣很是卑賤。老媽子的意思,就是女傭人。「娘姨」一文的作者介紹道:“在江浙一帶,叫老媽子為娘姨。種類很多,有粗做娘姨,細作娘姨,梳頭娘姨,針線娘姨,燒飯娘姨等等之別,各司其事。每天一大早,那個薦頭店(也叫傭工介紹所)門前的兩條長板凳上,老得,少的,村的,俏的坐滿了一大片,你愛什麽樣,隨便挑吧“。
「也有好人」一文寫道:”老媽子裏也有好人,勤快幹淨,能替主人打算,小心做事。好老媽,比家裏人都強,應她懂得節儉之道。好老媽,自然不會被免職,那是鐵飯碗“。「好的少」,「惡習」,「難選」則是幾篇對老媽含貶義的文章,其內容不外乎茶餘飯後,人們的風言風語,街頭井端的謠傳,十分不堪入目。
1939年6月23日,幹脆就是「妓女專頁」,專頁刊頭畫中一個男士被兩名輕薄女子左拉又扯,一看便知是妓女在拉客的場麵。「可憐蟲」一文譏諷地說道:”以肉體去換生活費,見人強為歡笑,是天下最難的事情。妓女兩者得兼,所以謂之可憐蟲。俗以火坑喻妓說,足知那是不好受的。多老多難看者,就是個賊也得去奉迎,去接受舉動,其苦可知。有鴇母的妓女,若是不好好的招待客人,或是生意淡淡,便要受罰,任什麽想不到的責罰都有。也許剛剛受責,立刻就得出來酬應,擦去了眼淚,換上笑容,這是如何的痛苦。沒有一個像人的,為了衣食的不周全,為了鴇母的虐待,為了病,為了精神的疲憊,差不多全是臉青而瘦,眼圈如鬼“。
「候補姨太太」談到了妓女的歸宿問題:“妓女多半是給闊人當姨太太,所以姨太太有窯變一名,妓女有候補姨太太之實”。因為“妓女不止摩登,而且一切應酬工架,都受過絕對的訓練,比討小戶人家的妞兒,盛強百倍”。不過即使這樣,仍被人們認為”等於是禿子當和尚,是一樣將就的材料“。
1939年8月1號是「媒人專頁」,刊畫中是一名媒婆居中,四周四位青年男女被她以一條紅帶子拉在一起的情景。「陳列品」一文將媒人比作陳列品,已不那麽受人“待見”了:“那是古時候的事。想當年,‘大媒’被謂之為‘大賓’,那可了不起。到了女家,女家恭維備至;到了男家,照樣是眾星捧月,聲勢赫赫,不可一世。物極必反,一個跟頭,由三十三天跌落至十八層地獄,竟自無人理會,成了陳列品”。
「多事」一文作者也道:“誰都知道媒人難做,但是誰都還要做媒,這真是有點莫名其妙。媒,做得好,是應該的;做得不好,就得挨罵受褒貶,負責任;打起官司了,還得上公堂,真不是人幹的。給人做媒,是多事。所謂‘天上無雲不下雨,地下無媒不成雙’這話是不是不適用於今日了”。
1940年1月20號「丫頭專頁」的刊頭畫是一稚嫩的小姑娘,卻要做出一副卑恭的模樣,手拿大煙去為其主人服務的悲慘境遇。「虐婢與紅樓夢」一文形象地揭示出丫頭的悲慘境遇:“好像天經地義一樣,對丫頭沒有不虐待的,其中原因很多。其一,為了省錢而買丫頭,因為雇傭女仆每月要發工錢的。但買一個丫頭,一勞永逸,以後再也用不著花工錢了,所以帳算起來比較劃算。其二,聽指揮。雇傭女仆不能任意指使,在她工作範圍外的事,你若命令她,她可以不接受。但丫頭則不然,做主人的總是想,‘你是我花錢買來的’。於是,叫她往東,不敢往西。其三,丫頭是不能辭職的,除非偷跑,但捉回去,更加倒黴;而女仆是合則留,不合則去。其四,丫頭買來時,歲數很小,做錯了事要挨打,女人主人打溜了手,越打越凶,主人威風與日俱張,丫頭的倒黴也就與日俱深了。其五,在以前,打丫頭是沒有罪的,即或打死兩個,也沒人敢攔著。因此,丫頭就去落到可憐而殘酷的深淵裏了”。
「逃不出這幾關」一文中講述了丫頭們的普遍歸宿:“一賣到人家,她這條命就不能認為是她自己的了。她的主人就是活閻羅,要她幾時死,她就得幾時死。幸而不被打死,或是再長得俊俏一點,結果不是賣給別人做姨太太,就是被姥爺收了房,再不然就是給少爺問了鼎。即使命再好些,得著老爺寵愛,同時太太又嗚呼哀哉,然而老爺一死,不給轟出去,就算麵子。即使扶了正,養了兒子,旁人還瞧不起她,笑她丫頭出身,罵她兒子是丫頭養的,依然沒有地位”。
綜上,從【實報】的關於女性“職業”或者說謀生手段的僅僅五個專頁,雖然是報端刊尾,似乎是市井中的閑言閑語,但今天的讀者們可以了解到生活在民國時期女性,特別是社會底層階層的婦女社會存在及其卑微的地位。
參考:
注2:這個係列,版權是光明日報出版社,筆者僅負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