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公寓都由國家的某些機關管理比如房管所。而公寓這個名詞本身,表達的隻是出租房屋這一概念。
從你問的問題來看,你對中國社會曆史缺乏了解,尤其對此類名詞概念,沒有從詞語的根本含義上加以理解並以目前流行的市儈哲學或觀念來看問題了。
公寓公寓,顧名思義;寓,在漢語中的含義,有寄居、居住及居住屋子的意思。公,在這裏和 “私” 相對,也就是不屬於自己的意思。今天我付房主租金,房子是 “我的”,而明天我搬走了並另有他人搬進居住 "擁有“,房子就又是他人的了。猶如公共汽車,誰都可付錢上車居住擁有。由此而言 “付租金居住在不屬於自己(私)的屋子”的屋子,就是公的了 —— 公寓。
公寓樓房,有建築設計的投入及建材使用上的高低程度之分; 高級的,叫高級公寓。而公寓其建築形式在城裏,多為大樓,所以叫公寓樓。總而言之用於出租的,無論大樓小樓低樓平樓或單間出租屋子都叫公寓。比如俗話描述舊社會某人 "以寓公終其一生。“
這句話裏麵所使用的 “寓公”倆字,不是公寓的筆誤;它指的是住在公寓裏麵的某人某生某公之意,寓公 —— 住公寓的某公。整句俗話意為某人或某生或某公沒有出息,一輩子就是住公寓的命了。或取其中性含義:(某公)以住公寓了其一生。
過去公有製期間,這些樓還是公寓,但它們不屬於私人所有。而這期間建造的 “公寓樓” 人們通常不將它們稱之為公寓樓;原因是當年沒有 “私” 的,而在舊社會相對存在的 “公寓” 一說,也同樣不具備任何存在理由了。
然而倘若現在這些公有製期間建造的整棟住宅樓歸私人所有並出租,並以目前一切以舊社會是非標準而言的市俗歪風,那也就完全可以稱之為公寓了。這股顛倒是非歪風的另一著名事例,就是把表演藝術家喚作 "藝人“,表演藝術界叫作 ”演藝圈“了。如此而言,令人不禁眼前浮現出農民用於圈養牛羊豬狗的篷篷圈子的圖景。
希望以上論述,能幫助你樹立一個正確學習事物及了解事物現象或如何看問題的可行方法。盡管不是唯一的正確方法,也算之一吧,你能否從中歸納一下什麽或你的心得,提高認識事物的水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