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12月生效,有效期25年。也就是在蘇越剛剛簽訂條約,中國就準備教訓越南,而且還要防範蘇軍在西北,北方,東北三個方向入侵,當時風聲鶴唳,也佩服鄧小平主政軍委的膽量。假如中蘇開戰,不知有多少中國軍人血撒疆場。
條約包括前言和9條正文,包含著明確的軍事合作條款,是一項軍事同盟性質的條約。主要內容有:“締約雙方將就涉及兩國利益的一切重要國際問題相互進行協商。一旦雙方中之一方成為進攻的目標或受到進攻威脅的目標,締約雙方將立即進行相互協商,以消除這種威脅和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保障兩國的和平與安全。”雙方“不斷發展政治關係和加深全麵合作”,並“將共同努力加強和擴大互利的經濟和科學技術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