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共總書記向忠發是否叛變的一份資料
向忠發,一九二八年在中共六大上任總書記,1931年6月在上海被逮捕。按黨史的說法,向逮捕後(向第三天即被處決)隨即叛變,由於這是周恩來總理說的,向的叛變就成了鐵案。
1980年左右,有當事人(時為中央特科成員,時任中央秘書處處長的)黃玠然認為說向忠發叛變缺乏證據,張紀恩(1925年加入中共,時任中央機關機要主任)也寫了下麵的材料,認為說向忠發叛變缺乏證據。隻是因為鄧穎超加持向忠發叛變了的說法,加上沒有向忠發的後人或受牽連的人出來申訴推動,就沒有展開調查查找證據。
向的叛變在黨史上是鐵案,但缺少鐵證(如口供記錄等)。而張紀恩寫的材料中說的更象證據:他們機關三人的身份和關向應(當時已被逮捕)的身份都未暴露,向是熟知他們的。另外從“動機”邏輯來說,張紀恩在1979年為向忠發辯護證明應該沒有任何利益在內,所以寫這材料純屬是陳述事實。再者,如向忠發真叛變了,國民黨為何在逮捕後第三天就把他槍決了,一個中共的總書記(雖然不實際掌權),這麽快就沒有留著的價值了?第一位總書記陳獨秀已被中共開除了黨籍被逮捕後還被關了多年而未殺,如向忠發真叛變了,應該沒有理由這麽快就處決他。張紀恩寫的材料對研究這段曆史的人士是份很好的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