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新覺羅·溥儀作為中國兩千餘年封建帝製的最後一位皇帝,在中國曆史上有著極其重要的曆史地位。溥儀的一生複雜多變,絢麗多彩。關於溥儀,有一個問題非常重要,那就是他是不是漢奸?另外,在中國曆史上,末代皇帝大多結局悲慘。為何溥儀曆經清朝、民國及本朝,還曾落入日本和蘇俄的手中,還能得以善終?
1.溥儀其人
愛新覺羅·溥儀(1906年2月7日—1967年10月17日),字曜之,號浩然。清朝末代皇帝。1908年到1912年,1917年7月1日到1917年7月12日兩次在位。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三歲即帝位,由其父攝政。宣統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1912年2月12日被迫退位,清朝統治結束。仍居紫禁城,享受民國臨時政府議定的清室退位優待條件。1917年7月1日,張勳曾擁其複辟,12日失敗,再次退位。1924年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廢除大清皇帝稱號,被趕出皇宮。次年在天津繼續從事複辟活動。 九一八事變後,在日本人控製下做了偽滿洲國的傀儡皇帝,年號康德(1934年—1945年),又稱“康德皇帝”。1945年日本投降後,被蘇軍逮捕入伯力監獄。1950年移交中國,被監禁於撫順。1959年大赦釋出,後成為全國政協委員。1967年10月17日,溥儀因尿毒症在北京逝世,享年61歲。
1980年5月29日下午,在全國政協禮堂為溥儀、王耀武、廖耀湘舉行了隆重的追悼會,與會者400餘人,由副主席劉瀾濤主祭。會後根據中央指示,將溥儀的骨灰盒移至八寶山革命公墓第一室。1994年遷於清西陵內崇陵(光緒陵)附近的華龍皇家陵園。
溥儀一生四次結婚,娶過五個女人,最後一次婚姻是在1962年與李淑賢結婚。溥儀著有自傳《我的前半生》,於1964年4月由群眾出版社出版。其獨特的經曆,多次被改編成影視作品,其中電影《末代皇帝》,曾榮獲1988奧斯卡金像獎等眾多獎項。
2.何謂漢奸?
據《辭海》漢奸一詞的含義:“原指漢族的敗類,現泛指中華民族中投靠外國侵略者,甘心受其驅使,或引誘外國入侵中國,出賣祖國利益的人”。
其實“漢奸”這個詞,從民國開始,含義就已經不再隻限定在漢族中出賣中國利益的人,而是擴大為中華民族中,出賣中國、偷靠外國侵略者的人。
1946年3月13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了《懲治漢奸條例》,同日施行。條例規定了本法適用範圍:
1)通謀敵國,而有本法所列行為之一者,判死刑或無期徒刑;
2)曾在偽組織機關團體服務,為有利於敵偽或不利於本國或人民之行為於一定年限內,不得為公職候選人或任用為公務員,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明知為漢奸而藏匿不報或包庇縱容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犯前條之罪者沒收其全部財產,但應酌留家屬必需之生活費;
5)查封動產,但應酌留家屬必需之生活費;
6)查封動產,得委托該管地方行政機關執行之;
7)明知為漢奸將受沒收或查封之財產而隱匿、收買、寄藏或冒名頂替者,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並科罰金。
3.溥儀是漢奸嗎?
按照辭海的定義及民國政府頒布的《懲治漢奸條例》,參考溥儀在抗戰時期的所作所為,溥儀作為漢奸是板上釘釘的事。
再者,"漢奸"這一說法也是愛新覺羅-溥儀自己承認的。1956年7月,沈陽特別軍事法庭審判日本戰犯與偽滿漢奸時,曾讓愛新覺羅-溥儀作為"汙點證人”進行作證時,他親口對法庭陳述的。法庭證詞可以說是在共和國最權威的證據之一了。
所以不論溥儀是否自認,依據當時的法律,以及民國和當代對漢奸一詞的定義,溥儀是漢奸一事毫無爭議。
唯一的問題就是,溥儀不是漢族人,是滿族。但同為滿族人的川島芳子在抗戰勝利後,被政府以漢奸罪判處死刑,則溥儀當然也適用於當時的法律。
4.為何溥儀得以善終?
在抗戰時期,中國曾經先後出現過九個漢奸偽政權,那就是:偽滿洲國、偽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偽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偽蒙古軍政府、偽察南自治政府、偽晉北自治政府、偽蒙疆聯合自治政府、汪偽國民政府。
在眾多漢奸政權的創建者中,殷汝耕、王克敏、王揖唐、梁鴻誌、於品卿、夏恭、汪精衛的結局最慘,或被民國政府、八路軍槍斃,或病死獄中,或死後遭到鞭屍。唯有德王和溥儀例外。
德穆楚克棟魯普親王(即德王,1902年2月8日—1966年5月23日),內蒙古的王公,主張內蒙古獨立。察哈爾地區錫林郭勒盟人,1908年襲劄薩克多羅杜稜郡王爵職,曾任錫林郭勒盟盟長。1913年北洋政府授為劄薩克和碩杜稜親王。1919年執掌旗政。抗日戰爭時期與日本人合作在察哈爾、綏遠兩省境內建立了偽蒙疆聯合自治政府。
辛亥革命爆發後,溥儀被廢退位。其後德王和溥儀猶如政治上的“孿生兄弟”,為追求複辟“帝製”,不惜出賣國家利益投靠日本人。在日本的卵翼下,繼溥儀成為偽“滿洲國”皇帝之後,德王當上偽“蒙疆”政府主席。德王與溥儀,積極充當日本侵華“滿蒙政策”的幫凶。同時德王還勾結日寇,進行所謂“日蒙合作”陰謀活動,妄圖實現其做“蒙古大帝國”皇帝的迷夢。
德王在抗戰後期曾投靠國民政府,但不受重用。1949年12月,逃到蒙古國,1950年被逮捕並引渡回國受審,在撫順戰犯所接受改造。後獲得特赦,被聘為內蒙古文史館館員。
溥儀作為一個罪人,生前死後都受到了寬大處理,其原因無非有三:
1)作為中國2000餘年封建帝國的末位皇帝,特殊的曆史角色,是其被得以寬恕的最主要原因。可以想象,即使溥儀落入民國政府手中,同樣也不會被槍斃。
2)與德王一樣,他們的民族出身,也是他們活命的護身符。中國是多民族大國,滿、蒙都是人數眾多的少數民族,留下他們對安定少數民族的人心有重要作用,可關不可殺。
4)當然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溥儀和德王都屬於識時務者,他們在獄中比較配合政府、改造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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