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申訴、信件和遺囑均來自檔案原件,文字、標點和語法尊重原作,隻在個別處加括號注明,方便理解。
附錄一:
申訴
申訴事由:徐錫江於1969年底因犯“偷渡叛國”罪,於1970年元月9日被山西省陽泉市公安機關軍管會判處15年徒刑,故提出申訴。
申訴人與犯人的關係:申訴人徐錦軒(廣東省廣州市郊區新滘公社琶洲大隊社員),家庭成分貧農,與犯人徐錫江是姐弟關係。
徐錫江出生於一個貧農家庭,是我的親弟弟,因我們的父母親在錫江出生不久即死去,因此錫江從小就由我撫養大的。錫江在學期間表現很好的,於1965年從華南工學院畢業後,由學校分配到山西省陽泉市食品公司工作(當技術員),今年33歲。1969年底,因我病重回家探望我。他在探親假期中,與同行多年的女朋友鬧翻了,一時思想糊塗,被同村的徐儀啟拉攏下,六人逃港不遂,被公安人員捉回廣州學習,後由陽泉市食品公司負責人來廣州帶錫江回原單位。當時說錫江“偷渡求榮”,要他對工人和領導作檢查。檢查後,已得到工人和領導的諒解,已在原工作崗位上照常工作了。他亦寫信給我,承認過去錯誤,表示今後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以報黨恩。但工作一個星期後,在陽泉市“一打三反”運動高潮中,於70年元月9日,陽泉市軍管會來食品公司把錫江逮捕,理由是說錫江“偷渡就是叛國”,判處錫江15年,把判決書寄給我,隻寫著徐錫江“偷渡叛國”四個字。
我認為錫江的偷渡是極端錯誤的,他翻身忘本,辜負了黨和人民對他的培育和期望,言之痛心,使我想起我家解放前的苦難家史了。
我家解放前十分貧苦,父親患慢性病,長期不能幹活,一家幾口人隻靠大哥錫滔在廣州當汽車工人維持生活,到抗日戰爭時期,大哥失業,被迫去澳門謀生。不久我大哥在澳門迷上了賭博,以至父親病重至死都不管,家中生活陷入絕境。家姐錦瓊因生活貧困,不到二十歲因食什糧(大米和小麥之外的雜糧——劉水注))過多,至患水腫病,無錢醫治而死亡。我母親本是市郊羅崗洞人,因年幼喪父,生活苦極,故其母親將她賣去深井村淩家做奴婢。(母親)當年五歲,受苦十餘年後才嫁給我父親,生活亦是一樣苦,當時我母親因悲傷我姐姐錦瓊死去,我母親以至成長病,不久我母親亦死亡,留下幼弟三個,最大的10歲,最小的是錫江還未滿一歲。母親死後家中生活難過到極了,欲把錫江送給人家養,但我不忍骨肉分離,故不肯把錫江送給人家。當時我的家的生活全靠租地主的八分田來耕之外,我還要去本村的大耕戶徐秀處做短工,每天工資2.5斤米。除一家幾口人生活外,還要煮一些米糊或什糧將錫江養大。到1949年,幸得毛主席共產黨把我們窮苦人家解放了,我們才有今天的好日子,而且錫江能讀書,由小學到中學大學,1965年錫江在華南工學院畢業後,分配到山西陽泉市食品公司工作,這都是黨和人民對他的培育,不料他一時思想糊塗,幹出偷渡逃港的事,實在另(令)人痛心。我是他的姐姐,教育不嚴,我也很有責任。
但是錫江出身於貧農家庭,本質一貫是好的,以前亦未犯過錯誤。在學期間和工作期間表現亦是好的,況且年紀青青,更無曆史問題。而這次偷渡逃港亦是初犯。錫江雖犯罪,但與毛主席共產黨根本沒有仇沒有恨的。現因初犯偷渡逃港被判十五年徒刑,我認為是過重的,是不符合黨的政策,而且同案偷渡的六人除錫江被判處十五年徒刑外,其餘的五人經教育後釋放。在廣州地區,一般犯偷渡錯誤的成員,都是作人民內部矛盾處理,就算是首犯分子徐儀啟,曾三次偷渡,又偷生產隊的艇(做偷渡用),屢教不改,性質嚴重,對他的處理,也隻是由公安人員送回我大隊交群眾監督勞動三年,監外執行。他的判處與錫江比對,為什麽相差的這樣大?對此我很不理解。
毛主席教導我們“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各級領導同誌務必充分注意,萬萬不可粗心大意。”我們應該按照毛主席的教導慎重地對待一個人的政治生命問題 ,嚴格地區分兩類性質不同的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對一個人不能看他的一時一事而要看他的全部曆史和全部工作,切不可一棍子將人打死地處理。錫江今年33歲,若是刑滿出來亦是45歲了,還有什麽用呢?錫江的犯罪是一時思想糊塗,而且帶有資產階級的思想而至犯罪。我請求首長對錫江偷渡逃港的處理,應按毛主席的教導“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去辦理,重新給錫江複審和認真按毛主席關於應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和方法,對周圍環境作係統的周密的調查和研究。對錫江的處理我認為是人們內部矛盾,應該以教育從嚴、處理從寬的政策去處理,給他有改過錯誤的機會,允許他有機會將功補過。
我為錫江的事,亦先後寄出有關單位的信件及申訴書等共有一百多封(其中大部分是陽泉市軍管會的,此外還有寄給國務院及周總理五封,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八封,中共中央辦公廳群眾來訪辦兩封,還有山西省革委會的、山西省保衛組的、山西省委書記謝振華同誌的、山西省陳永貴的、廣東省革委會的、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廣州市趙付主任的、北京日報來信組的等——原信內容,劉水注)。我寄給每個單位的第一封信,大部分都有我琶洲大隊的意見或新滘公社黨委的意見的。現在我已接到九個單位的回信(說收到我的信後,已把我的來信轉了去陽泉市軍管會了,如有錫江的事,叫我直接與陽泉市軍管會聯係——原信內容,劉水注),但是陽泉市軍管會四年多來實在未有一封回信。我寄給他的信已不算少了,不知是什麽意思。錫江已判刑四年多了,目前對知識分子的落實政策過程中,但不知對錫江的問題是怎樣呢?我心裏實在難過,再等不下去了,所以今天又來打擾首長們,(請)在百忙中複我一封信,根據實際情況錫江能否有條件複審,重新作判處,請解答我這個問題。
我是個農村婦女,文化少,學習得不好,最遺憾的是我不會普通話,否則我就親自前來貴院對首長們擺一擺(講一講——劉水注)錫江的具體情況,決心要把錫江的問題弄個清楚。如果還不解決,以後我亦準備找一個會講普通話的人,帶我去北京人民法院和有關單位,一定要把錫江的問題搞清楚,更希望首長們按照毛主席的政策辦事,使錫江得到合理的處理,早日協助我解決錫江的問題,本人不勝感謝!
此致敬禮 !
廣州市郊新滘公社琶洲大隊徐錦軒上
1973年8月30日
附錄三:
檔案裏有一封徐錫江工作單位——山西省陽泉市食品公司,在徐錫江被逮捕後不久寄給其家人的手寫公函,打頭是毛澤東語錄:
信件
最高指示
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
徐錦軒同誌:
你弟徐錫江,從廣州回陽泉以後,態度仍不老實,現已依法逮捕。徐犯錫江,罪行嚴重,我們要劃清界限。你還知道他些什麽問題,要站人民立場上給予揭發,同時可對其進行思想教育工作,促使他端正態度,爭取從寬處理。
敬祝毛主席萬壽無疆!
陽泉市食品公司革委會
1970年2月15日
《中國人權雙周刊》首發,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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