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有一批領導人,他們在新中國成立前曾任擔任我黨我軍重要領導職務,由於各種原因,在新中國成立後他們所擔任的職務遠遠低於從前,長期默默無聞。
個中原因十分複雜,有的人是因為犯了錯誤,有的是被誤解被冤屈的,有的人是因為被高層領導人“定下調子”,不能重用,有的可能是因為工作能力問題。
李卓然。192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紅五軍團政委,紅四方麵軍政治部副主任,遵義會議的參加者,在長征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https://p0.itc.cn/images01/20230131/3a949681c4ba4392a5b831fb848e0589.jpeg)
曾任紅五軍團政委的李卓然
紅五軍團在長征途中擔任後衛,主要任務是保衛中央機關挺進的安全和阻擋後麵追擊的敵人。紅五軍團軍團長董振堂和政委李卓然率部與追擊的國民黨軍進行殊死的戰鬥,傷亡慘重。
遵義會議上,李卓然堅決支持毛澤東為代表的正確路線,堅決擁護毛澤東在全黨全軍的領導地位。
紅一方麵軍和紅四方麵軍會師後,張國燾自恃兵多將廣,提出“統一指揮”和“組織問題”,公然向黨中央要權,李卓然忍辱負重,受黨中央委托到紅四方麵軍任職,擔任政治部副主任,與朱德總司令一起,同張國燾進行堅決鬥爭,促成紅四方麵軍北上,紅軍主力最終會師陝北。
1936年11月,西路軍成立,李卓然擔任西路軍政治部主任,最終遭受重大損失。
1937年3月14日,西路軍工作委員會成立,李卓然擔任書記,李先念負責軍事指揮,兩人決定西越祁連山,擺脫敵人,1937年5月1日,李卓然、李先念率西路軍餘部420多人終於擺脫敵人的追擊,回到黨的懷抱。
新中國成立後,李卓然擔任馬列學院院長、中宣部副部長等職,以李卓然1922年入黨的老資格,紅五軍團政委、紅四方麵軍政治部副主任,遵義會議參加者的身份,卻長期默默無聞,後來僅任中顧委委員,確實是偏低了。
![](https://p6.itc.cn/images01/20230131/b79af9c8bb164f81b0244d23aa998311.jpeg)
鄂豫皖根據地主要領導人之一戴季英
戴季英。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黃麻暴動的主要領導人之一,鄂豫皖根據地的重要領導人之一,1931年擔任紅二十五軍七十四師政委,紅四方麵軍西征後,任重新組建的紅二十五軍政委(軍長徐海東),鄂東北遊擊總司令,紅二十五長征前,戴季英擔任紅二十五政治部主任(軍長徐海東、政委吳煥先),之後改任紅二十五軍參謀長(軍長程子華、政委吳煥先,副軍長徐海東),抗戰爆發後,戴季英任新四軍第四支隊副司令員(司令員高敬亭),高敬亭被錯殺後,戴季英讓第四支隊政委。解放戰爭初期,任中原軍區副政委。
新中國成立後,戴季英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開封市委書記,因嫌職務太低,寫信給毛澤東“伸手要官”,被毛澤東怒斥“永不錄用”。
1955年10月11日,在中共七屆六中全會上,毛主席在講話中說:“誰不犯一點錯誤呢?無論是誰,總要犯一些錯誤,有大有小。不可救藥的人總是很少的,比如陳獨秀、張國燾、高崗、饒漱石,還有陳光、戴季英。除了這樣極少數人之外,其他的人都是能夠挽救的,都是能夠經過同誌們的幫助去改正錯誤的。”
1952年2月14日,河南省委做出開除戴季英黨籍的處分。
1984年,戴季英的問題經中央書記處批準予以平反,恢複黨籍和省級幹部待遇。
黎玉。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6年擔任山東省委書記,抗戰爆發後親自領導徂徠山起義,兼任起義軍政委。
![](https://p1.itc.cn/images01/20230131/f3cd00466fdc44c1a26d9b457ee446a2.jpeg)
曾任新四軍副政委、華東局副書記的黎玉
1938年任八路軍山東縱隊政委,許世友、王建安是山東縱隊領導下的旅長。
1943年任山東軍區副政委(司令員陳毅、政委饒漱石)、中共山東分局副書記(書記饒漱石)
1945年,黎玉擔任華東局副書記(書記饒漱石),新四軍副政委(軍長陳毅,政委饒漱石)。
1948年,黎玉被饒漱石、康生等扣上“地方主義、“山頭主義”“富農路線”等帽子,被錯誤批判。
新中國成立後,黎玉在中央財經委員會工作,1954年擔任第1機械工業部副部長,1959年擔任第8機械工業部常務副部長。
1986年,黎玉逝世前夕,中共中央為黎玉在華東局被錯誤批判進行平反。
樂少華。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2年5月擔任紅五軍團第十五軍副政委、政委,同年秋擔任紅三軍團紅七軍政委。
1933年11月,樂少華擔任紅七軍團政委,1934年,紅七軍團組成中國工農紅軍北上抗日先遣隊,樂少華任政委(總指揮尋淮洲、參謀長粟裕、政治部主任劉英)
![](https://p8.itc.cn/images01/20230131/f0ee0ef83103456dafa77575313f16ce.jpeg)
曾任紅七軍團政委的樂少華
新中國成立後,樂少華擔任東北軍區軍工部長,1952年1月,在“三反運動”中被錯誤地懷疑有嚴重的違法違紀問題被槍決。
1980年5月30日,中央組織部予以平反。
聶洪鈞。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4月任鄂南農民革命軍總指揮。1931年5月任紅七軍團政委,同年10月任紅十軍團政委,1933年1月 擔任重新組建的紅十軍政委。1934年11月 紅七軍團與新組建的紅十軍合編為紅十軍團,聶洪鈞任紅十九師政委(師長尋淮洲)
![](https://p8.itc.cn/images01/20230131/e69af31d4e5a40699d735baeef95f980.jpeg)
曾任紅七軍團政委的聶洪鈞
1935年1月 聶洪鈞擔任中共上海臨時中央組織部代理部長 ,1935年9月 擔任陝甘晉省委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中央軍委副參謀長。
1944年,任南下支隊政治部副主任(司令員兼政委王震)
解放戰爭時期,聶洪鈞擔任東北局財經辦事處主任兼東北糧食總局局長。
新中國成立後任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1955年1月 聶洪鈞擔任國務院糧食部副部長。
以聶洪鈞在紅軍時期擔任軍團政委職位,新中國成立後僅任副部長職務顯然偏低了。
主要原因是聶洪鈞擔任陝甘晉省委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期間,在陝北大搞“肅反”,逮捕和殺害一批幹部。
此外,何長工(紅八軍軍長)、郭洪濤(抗戰時期曾任山東分局書記)、王建安(第三野戰軍第七兵團司令員)等,在新中國成立後任職明顯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