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廳是在1920年代後期興盛起來的。因其涉嫌傷害風化,常引起政府的關注。以北平為例,《北平市警察局管理舞廳規則》對舞廳的經營時間和項目都有規定。對於屢犯規定、利用舞女以色相招引顧客的舞廳,市府即予以停業懲罰。但多數舞廳對管理規則置若罔聞,致使北平所有的舞廳一度都被勒令停辦。政府對戲院也規定了具體管理辦法。一般劇本及演出內容是重點審查對象,但有時演員的服裝也在檢查之列。著名演員白玉霜在一出戲中因涉嫌穿著不當,而遭到社會局的通報:
後半部劇情,係三個女性蒼蠅精,迷惑兩男性青年,由白伶及兩女伶分飾蒼蠅精,著白色衛生衣褲,長筒絲襪、紅色兜肚,褲長不及膝,緊裹其身,外披翼形氅衣,由蒼蠅成精起至被天兵捉拿止,除生子一幕著衣裙外,其餘各場,均著上述衣飾。且全場電燈熄滅,用五色電光,照耀台上,該伶等且歌且舞,宛如裸體,劇情及唱詞,亦均極猥褻,實有審查章程第五條乙項第二款情事。
接到社會局通告,警察局遂對白玉霜戲班進行了處罰,要求白玉霜今後在任何戲園都不得演唱此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