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1967年曾經有段時間抄過家的不許去舊貨店賣東西,67年僑匯也停了,好像是因為香港也鬧紅衛兵了。
所以跑舊貨店越加勤了。東西本來就是抄家後的殘留,越賣越少,到了67年基本就賣光了。
一天我奶奶坐在馬桶間一麵上馬桶一麵吃香煙,低頭看到擺在草紙凳子上用來當煙灰缸的一隻彩色瓷碟。拿出來洗洗幹淨讓我去淮國舊賣掉。當時的舊貨商店怕小朋友偷拿家裏的,是不從未成年人手中收貨的。為此,除了戶口簿外,老太太還手寫了一張證明信,家中大人都在抓革命促生產,責成長孫XXX,年齡,前往貴店出售(賣斷)瓷碟一隻。
經淮國舊的一位老法師鑒定,這隻瓷碟是乾隆官窯,收購價4~8元。不知是東西的品相好還是老法師憐憫我小朋友,給了最高價8塊。還告訴我,如果能湊齊4隻或者6隻就能賣好多錢,具體金額不記得了,也許100塊?
這是我唯一的獨自賣舊貨經曆,之前都是跟著大人看熱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