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上要退的但實際上應該從來沒有過,因為一旦有人要退租馬上會有意向租戶或者掮客上門,後來的會按當初的價格支付頂費給原房客

光複後國民黨接收大員五子登科裏搶占的房子相當一部分就是這種承租權;既然是敵偽財產,自然用不著付頂費給原來的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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