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政手段來鼓勵和組織女性從事重體力和危險工作,諸如女子鑽機隊,女子高空帶電作業班等等,曾經風行

 用行政手段來鼓勵和組織女性從事重體力和危險工作,諸如女子測量隊,女子高壓帶電作業班,三八鑽井隊,女子高空帶電作業班,、女煉鋼爐長、女建築工、女子架橋班、三八女子搬運班、三八女子掘進班、女子海洋采殖班、女拖拉機手班、女子民兵班等等,曾經風行。但對女性有身體和心理的創傷及長期影響,後患無窮。在實現過程中也是女性也往往力不從心。我知道女子鑽井班,許多重體力勞動和技術工作由鑽井隊的男性職工來完成,實際增加了他們的工作負擔。

 

1990年代起國家勞動人事部明確禁止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作業、森林伐木及流放作業、建築業腳手架的組裝和拆除作業、電力電信行業的高處架線作業、連續負重(每小時負重次數在6次以上)每次負重超過20公斤等作業。此時女職工已全線退出重體力、井下和野外作業;初步達到國際公認的婦女勞動保護底線。

 

女子個人願意從事冒險和超負荷運動,屬於另外的範疇。我認識的中國女性參加波士頓馬拉鬆,65歲年齡組前三名,三小時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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