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篇很有意思的報道:兩會上,總理李克強回憶自己在安徽鳳陽插隊時說,盡管他這個大隊支部書記起早貪黑安排生產,糧食還是不夠吃,生產隊缺糧嚴重的時候,他甚至需要拿大隊的公章,給村裏的婦女兒童開“逃春荒”的證明。
對廣大80後、90後來說,逃春荒是什麽,恐怕一點概念都沒有;而逃荒為什麽還要證明,更是莫名其妙了。所以,本著憶苦思甜、勿忘國恥的原則,壹讀君今天給各位百科一下,什麽叫逃春荒,以及什麽是“逃春荒的證明”。
那時候的春天一點也不浪漫
壹讀君首先說一下背景。1974年到1976年,李克強在安徽鳳陽縣大廟公社東陵大隊插隊,1976年到1978年,任鳳陽縣大廟公社大廟大隊黨支部書記,之後參加高考考上了北京大學法律係。給村裏的人開逃春荒的證明,就是在1976年到1978年間。
關於春荒,大家都知道一個成語,叫“青黃不接”。所謂青,就是說田裏的青苗,黃,指的是成熟的莊稼。青黃不接也就是說,陳糧已經吃完了,新糧還沒成熟,春天就沒有飯吃,這就是春荒。
遇上春荒,剛抽芽的葛花洋槐花、河床上長得苲草野菜都被挖來充饑。現在流行的綠色粗纖維蔬菜,譬如馬齒覽、豌豆秧、蠶豆苗、薺菜,都是那時候人們用以果腹的食品。這種日子,對於那時候的人們來說簡直就是度日如年。
當時的鳳陽,是全國有名的“三靠”縣。所謂“三靠”就是“吃糧靠返銷,花錢靠救濟,生產靠貸款”,基本上屬於長期生存無法自理。
《鄉村三十年——鳳陽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實錄(1949—1983)》中記載,從1956年到1978年的23年中,鳳陽縣共向國家交售糧食9.6億斤,而國家返銷給鳳陽的糧食達13.4億斤,同時國家給鳳陽撥發救濟糧食4.1億斤,救濟款2838萬元,共用國家貸款、無償投資、預購定金、救災款達16426萬元。
窮的不光是鳳陽,1977年的安徽,全省28萬多個生產隊,隻有10%能勉強維持溫飽。全國吃不飽飯的農民,則有兩億之多。吃不飽飯,甚至要餓死,就隻能逃荒,在春天逃荒,自然就叫做逃春荒。
逃荒也要持證上崗
村裏的東西不夠吃,就隻有逃荒。每到青黃不接時,大批的鳳陽農民下江南,上河北(淮河以北),“身背花鼓走四方”,幾乎討遍了大半個中國。根據壹讀君查到的官方資料,在最高峰的時候,全縣有18000人在外逃荒,顯然,在當時,這不可能是完全統計。而當時一篇引起轟動的報告文學《破冰之旅》中則說:“1978年,鳳陽縣逃荒要飯的人由六七千人猛增到二三萬人,幾年內全縣農村人口驟減了十萬。”
在那時候,即便逃荒也是不能隨便逃的。由於所有人都編定了戶籍,不能隨便流動,探親訪友出差去外地,都要單位開證明,不然就算“盲流”,要被抓起來遣送回去。
農民沒有單位,外出逃荒隻能找公社大隊開證明,叫做“逃荒證”或者“逃荒路證”,一般會寫“茲有XX縣XX公社XX大隊姓名XXX,XX歲,因生活無著,到XX縣逃荒”。這是正規的,而大部分公社生產隊都沒這麽正規,就開一個介紹信。
所以,那時候逃荒的農民,身上一般會帶兩樣重要的文件,一個是逃荒證或者逃荒介紹信,一個是戶口本。
於是,那時候當上安徽省委第一書記的萬裏就在火車站看到這樣的景象:成群結隊的農民,身帶介紹信,懷揣戶口本,拖兒帶女扒火車逃荒,而鄰省的電話電報應接不暇地打來,要求他派人把逃荒的農民帶回去。這些向外省求生的農民中,有一些來自鳳陽大廟的,就揣著大隊書記李克強蓋章的逃荒證明。
而河北籍著名作家劉紹棠在獲得1981年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獎的作品《蛾眉》中寫道:“蛾眉一字一淚地說:‘我們那個地方,本是天府之國的聚寶盆,接連打了八九年的派仗(派係鬥爭),草盛苗稀荒了地,官兒們一邊年年上報大豐收,一邊給社員開介紹信,出外逃荒討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