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說,這件小事算吧,我帶隊

那幾年,嘔心瀝血,個人犧牲了許多東西。

我最後離開運動隊前,通過我個人為隊裏爭取到的器材裝備物資可不少,具體的就不贅述了。我連一雙鞋,一件服裝都沒有拿過,交割的清清白白。這也是我家的家訓。

這倆車的來曆複雜,有外國隊來訪留下的器材,並不在正規器材倉庫的清單上。

留下放在隊裏給誰,還有誰能比我更憑良心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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