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本島, 據1842年的南京條約, 割讓香港本島。後又據1860年的北京條約, 割讓九龍, 也就是今天邊界街以南。。。
新界從來沒有被割讓, 是於1898年被強迫租給了陰國, 租期99年, 到1997年到期。
到了香港回歸祖國的時候, 新界占香港麵積的90%, 人口的55%。
新中國成立後, 太祖宣布廢除一切列強強加在中國人民身上的一切不平等條約。 也就是說, 1949年土共就有能力手回香港。 但為了保留和西方夠通的嘴後一個窗口, 沒有那麽做。
50年代部份廢除的不平等條約有雅爾塔協定, 收回中東鐵路和旅順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