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求是好的。
2. 方法,如何。
3. 有沒有終極目標。這一點上我欣賞孫中山,他知道理想:三民主義。他知道現實,中國人還不能自治。所以他給出路線圖,軍政訓政憲政,三步走。
所以,必須有理想。就好像一個孩子本來有自己的家產(上帝給了每個人天賦人權),但是他沒有能力管理時,可以托管、監管(軍政),但是,監管人必須承認,孩子的天賦人權(和其他權利)是屬於他的。不能因為你沒能力管理,就不是你的了。更不能說,生生世世都我來替你管。千秋萬代都是我們一部分人替你們管。
孫中山承認人民的東西本質上是屬於人民的,所以後來孫中山的憲政道路也就走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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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中國現代有兩次機會,都是因為人們不知道民主到底該如何搞,所以總是互相把對方逼入絕境。一個是1945年,絕好的機會。另一次就是89年了。都不知道妥協。
這在某種程度上說,我認為也是缺乏基督教的教育,基督教裏,大家都知道自己都是有缺陷的人,不需要說“我就是全對“,對方就”十惡不赦“,一定要把對方打翻在地,再踏上一萬隻腳。才證明我偉大光榮正確。
正因為我們都有潛在的問題,所以才要協商、民主。選舉。
* 人人都不是永遠正確,所以你有錯,我有錯,也就不是十惡不赦了。
* 你又不是永遠正確,為什麽就永遠是你?反過來說,你要想終身掌權,一定要證明你永遠正確。否則,你就沒有理由一直掌權啊。這就給終身掌權的人施加了壓力,他就必須拚命證明自己一直正確。如果錯了,就要拚命掩蓋,高壓掩蓋,然後就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