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務”有中性詞義。比如共產黨的國軍(八路、新四)有把勤務兵稱作“特務員”的,與正統國軍有區別。當時軍隊有把偵察和警衛合稱“特務”的,如特務連、特務營。
但在統治機構無法僅僅使用合法手段來維持統治的時候,加用非法手段,組成特別機構,也被叫做“特務”。因為手段非法,一旦失誤暴露,會被所服務的統治機構依法受刑罰。也因為手段非法,特別在國共統治交替前後多年,國方特務活動麵、活動量極大,接連暗殺、破壞。在社會以致國際上的名聲低下,不用宣傳,自然而然。
有時宣傳和政治取向反而會為“特務”加分,比如暗殺汪精衛。